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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王子胜重生 作者:可可战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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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宫廷侯爵 红楼梦

    孙闻钟一脸嫌恶的道:“心理乐乐就行了,干嘛还要漏出来这幅嘴脸。”嘴角微微向上翘了翘,“不要影响我看好戏,好不好?万一因为你的这幅表情,害的人家不继续说了,我可怎么办,这辈子就指着这事儿苦中作乐呢。”
    王子胜望了孙闻钟一眼,两人便绷不住,一起开怀大笑。
    感觉一身的疲惫也被笑声带走了。
    两人开始谈天说地,一个两世为人,见识极多,另一个聪明伶俐,鬼灵精怪,再加上一同受训,上阵杀敌,关系本就极好。难得有这种悠闲时光,有都对方有好感,自然是越聊越投机,不一会儿就热火朝天的。
    这时两人才算是真正了解了对方,孙闻钟,山东宜化孙氏人。祖上的爵位传到他这里已经就剩下一个空壳子了,幸好这人机灵,打探到了小道消息,再一咬牙一跺脚,搭进去大半家产一活动,这才捞到一个名额,随军出征。说来说去,也是为了建功立业,复兴家族。
    王子胜一脸的同情,“果真是难兄难弟,小弟也是如此,为了振兴家族。”一想到这里,王子胜还在心理补充了一句,这个家族一定包括自己的人/妻林如海,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是不是想自己,从离开到现在快三个月了,一点消息都没有传回去,他会担心自己吗?是不是很着急,一个人真是孤枕难眠的。
    不知不觉二人都喝了不少,只觉得昏昏沉沉的,幸好小二还惦记着王子胜这位出手大方的主顾,给二人开了上房,送去休息。
    第二日,起床之后。王子胜还是觉得头昏脑涨,昏昏沉沉的从床上爬起来,还是觉得天旋地转,捂着脑袋,以后一定不能在这么喝了,实在是太难受了。
    胡乱的套上衣服,便走出房门,没几步,就和一个人撞了满怀,定眼一瞧,是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瞧那打扮似乎是哪家的小厮,着急替主子办事儿,估计也是头一回,撞到王子胜之后,满脸的惶恐,浑身哆哆嗦嗦地,说不出话来。
    王子胜也不是那等小气人,挥挥手便叫他走了,径自去找孙闻钟一同出去游玩。
    早就听说这归化城外有著名的天下第一泉,传说,当年太祖和鞑靼人大战,兵败,被人追杀到此处,口渴难耐,坐下的白驹突然福灵心至,在此处刨出了一口泉水,救了圣主性命。等到太祖当上皇帝之后,这地方就取代了曾经的第一,成为了新的“天下第一泉”,也算是一大著名的经典了。
    二人便决定一同策马来到此处,瞧一瞧这宝地。不过老天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刚刚出了城北门,还没走几步,半路杀出了一路打劫的人。王子胜觉得自己命要休矣,真是阴沟里翻船,连鞑靼人的王庭都闯过来的人,居然会被几个小毛贼了解。一开始王子胜还觉得这顿酒喝的大发了,但是现在回想起来,绝对是不对劲儿。不过是一壶酒而已,居然醉倒了,而且这都第二天了,还浑身使不上劲儿,还好巧不巧的碰到了劫匪。
    都是一起玩过命的兄弟,两人相互苦笑一下,对方装备精良,而自己这方双手空空,抵抗无异于一句笑话,跟送死没有半点差别。
    孙闻钟便开口道:“几为壮士予以何为。”
    领头的蒙面人嘿嘿一笑,“二位倒是识相,那咱们也不为难二位了,只要借来二位的项上人头一用即可,看二位也不是那种脓包,也敬重二位的为人,不妨就自行了断吧!”拍拍胸脯,“我们兄弟行走江湖,自然是有义气之人,等用人头交差之后,自然会好生安葬二位,连同烧纸也断不会少了的,总之,不会让二位当孤魂野鬼的。”说完还煞有其事的从怀中掏出一个小本子念道:“安葬十两纹银,要棺木的话,再加五两,要是需要纸钱元宝啥的,就要等加价换,用真元宝换纸元宝;要是将封地位置告诉家里人的,多加一百两,哭陵的,多加一百两,要吊念词的,再加一百两。就是这个价格,二位看需要什么价位的,没有现银子拿东西顶账,或者写个字据都行。”
    王子胜和孙闻钟,大眼瞪小眼的望了望对方,心理都在想“这是打劫的?还是哪里来的疯子?”上辈子,王子胜就是一个短命纨绔,要是问他,哪家的园子好,哪家的酒好喝,必是问对人了。至于打劫的,不好意思,没见过,一出门就是前呼后拥,奴仆成群,而且最远的地方,不过是京城外的庄子上养病,所以这种事儿还真是头一次。
    孙闻钟倒是比王子胜见识多一些,但是本质上也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一枚,也是头一次见这种绿林好汉,尤其是这么,这么缺钱的,张口就来了一句:“你们确定是打劫的?”得到肯定答案之后,满脸的欣喜,“这还是头一次碰到,以前就是在书里见过。”摸摸下巴,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你们是不是把第一次贡献给我了,要不然怎么都不说口头禅,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王子胜也一脸配合的露出了疑惑,“你们是不是每日里大块吃肉,大碗饮酒,过的特别的快活,是不是经常劫富济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领头的劫匪也不恼怒,只是说道:“麻烦二位不要白费力气了。先不说二位现在头晕脑胀,浑身无力,根本就是没活路。至于和二位说这么多,只是明白的告诉二位,我兄弟几人不过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已,并不是故意和二位过不去,再者,也是想多赚一份银子,谁嫌弃银子多呢。”
    此言一出,二人心道不好,那岂不是有了大麻烦,听着语气是一定要杀了自己二人。
    王子胜眼睛来回乱转,“这位好汉,既然是无仇无怨,凡事儿就好商好量了,对方给多少,我都出双倍的价钱,不就完了。何必大动干戈?”顿了顿,“既然是出来行走江湖之人,自然是知道我二人之身份的,何苦结这个梁子,退一步海阔天空。”话锋一转,“本就是不应该参与到这些个麻烦当中,不是吗?”这显然是雇凶杀人,要是有银子,为何不拿上银子,拍拍屁股走人,反而还要得罪人呢?
    绑匪们一听到双倍价钱,就有几分心动,后面一个矮个子绑匪,便凑过去,试探道:“大哥,如何是好?”
    领头的男子沉吟半晌,冲王子胜道:“你说的这些,其实杀了你也能得到,想必二位少爷出门不会什么都不带吧!”嘿嘿一笑,“就是尸体想必也能值几个钱的,身上的配饰什物的,想必也是个念想,只要找对人,必是会出大价钱的。”人死之后,自然有亲朋好友怀念,要是生前贴身的物件出现了,自是会留作纪念。一想到林如海会看着自己的遗物,日夜哀痛,王子胜心头就一热,虽说是二人聚少离多,时常分开,只能鸿雁传书以解相思之苦,但是这份情却越发的浓厚了。
    王子胜知道,如今这样,只有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对方,才有一丝生机,深吸一口气,道:“衣服配饰是能卖钱,但是你怎么卖出去呢?是当铺吗?多半不是,毕竟那地方一进去就要剥层皮,想必不是。那是要直接找上门了,去王某的家中,先不说王某远在京城,路途遥远,这一来一去的盘缠就是一大笔。光说几位如何见得正主,宰相门人七品官,想必连大门都进不去吧!”加重语气又道:“这天下只有一种人才能保守秘密,那就是----死人。”
    王子胜扫了一眼绑匪道:“就算是不为了自己,也要想一想家中的妻子儿女,有哪个能逃过一劫呢?往后不过是一句天干物燥,走了水而已。”
    这话说的合情合理,听得人浑身都冒出冷汗来了。劫匪中就开始小声的议论,领头的道:“你修要信口雌黄,我兄弟几人行走江湖多年,从未有失手过。你一个快死的人,居然敢咒我们兄弟。”
    王子胜冷笑道:“凡是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这有什么稀奇的。江山代有人才出,难不成江湖中只有阁下几人吗?”
    领头的绑匪开始有几分怀疑,盯着王子胜问道:“你知道什么吗?”
    “不知道”王子胜干净利索脆的回答,听完这三个字,孙闻钟好悬从马上摔下去,这也太让人无语了。
    孙闻钟望着对面的绑匪也是如此之后,觉得有几分心理平衡了,不过绑匪没有这么好的涵养。
    当即就指着王子胜的鼻子大骂:“你是在耍老子吗?”拔出腰间的长剑,威胁之意不言而喻。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抽的好厉害,实在是登不上来。╮(╯▽╰)╭对不住大家,果真是“灾难性测试”,一个晚上连登陆都做不到。
 
☆、第85章 难测
    王子胜一脸的淡然,仿佛当眼前的人不存在,直接越过他,冲着劫匪领头道:“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相同出身的人,总是喜欢用相同的方法来处理同样的事儿。如果是我雇凶杀人的话,就会这么做。”掰着指头道,“第一,这样不会暴露自己;第二,到时候还能以好兄弟的名义将我二人的尸体送回京城,得到我身后整个家族的感激;第三嘛,就是还能扶植一方的地头蛇。”
    领头的绑匪道:“那如果我放了你,不也是死吗?”王子胜摇摇头道:“这不一样,你不是放了我,而是以后成为我的人,自然会给你谋个前程,要是有意的话,完全可以在边关一刀一枪的,凭本事挣一个前程。最不济,也能当一个护院的,最起码一家人和和美美,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领头的绑匪陷入沉思,又开始和一帮子绑匪商量,似乎想琢磨一下到底哪个好。压低声音道:“老二,老三,你们怎么看?”老三显然是这里的狗头军师,捋了捋三寸胡须道:“这小子倒是真是说的挺有道理的,大哥你想,咱们兄弟的地盘最大最肥了,可是自从那马胡子来了之后,影响不小,前些日子,马胡子突然和咱们和好了,当时我就觉得奇怪,以前马胡子就是连一只兔子都要掰扯清楚,最近居然把那么大一片山头让出来,绝对是有诈。”
    老二焦急的问道:“到底怎么办,杀还是不杀,不要等到那俩小子药劲儿过了,还要费一番手脚。”
    老三笑道:“二哥,人死了,就真的没折了。再者说,想当年二哥不也有个武举的功名嘛,何不趁此机会,出人头地,也好扬眉吐气一番。”叹道:“小弟是真的想给爹娘讨回公道呀!”便默然伤神。
    几人都是心口一痛,能过的下去,谁会落草为寇,过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最后还是领头的劫匪,问王子胜道:“要是我兄弟几人和您走了,您会不会翻脸无情。”
    老三也过来凑了一句:“自古狡兔死走狗烹,您怎么证明不会杀了我们兄弟几个,去领功。”
    孙闻钟挺身而出,“这样吧!反正也不着急,你们带我走,找一处地点待着。然后让王兄离开,同样的,你们可以派一个人跟着王兄,怎么样?”
    劫匪都是一愣,本来是想着给个保证,有的扯皮,没想到这二位这么光棍,直接就提出这么好的条件。
    领头的劫匪微微一愣,便答应了,“那就请孙大爷走一趟吧!”
    王子胜目送几人走远之后,将匕首从靴子中拔出,狠狠地刺到马身上,马一吃痛就开始狂奔,王子胜这才往城外走去,也不走官道,专挑羊肠小道走,在王子胜的记忆中,这归化城外有一处庙宇,附近有些许的乞丐出没,白天就在庙宇周围乞讨,晚上就住在庙中,也能遮挡风雪。
    王子胜一直藏身在庙中的房梁之上,直到晚间,看到一个和自己身型差不多乞丐出去小解,这才和猫一样轻盈的跟上去,趁着四周没人,打晕这乞丐,换上他的衣服,又往脸上涂了一些泥巴,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的,这才停手。
    再把自己脱下的衣服套在乞丐身上,背上这乞丐,一路狂奔,回到上午那条路上,将乞丐的脑袋砍下来,尸体丢在一旁,在悄悄地潜伏在一旁,静静地等着。安静的夜晚只有自己和呼呼地西北风,让人想起了好多事儿,不过王子胜还是万分感谢左疯子的非人训练,最起码自己没有在出事儿的第一时间就乱了阵脚,学会了思考,有了和别人叫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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