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分类
首页 > 网游竞技

落日(出书版)作者:nonsense/鸦片酊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可能导致更新不及时,访问最新更新请点击




Tags:网游

《落日》第三章
评论(0)发表时间:2006年9月3日 3时52分  
[%repeat_0 match="/data/option"%]   [%=@title%]   [%=@count%]票 [[%=@percent%]%]  
[%_repeat_0%]  
  
 
第三章 
 
 
“放心吧不会的,我们家向来手续齐全,依法经营。”老板和我两个前呼后拥地围着片警,不住点头哈腰,递烟点火。因为有所准备,总算还顺利,满大厅中只有两个女孩没带身份证,而她们俩一看就不是坏人,而且已经成年。片警也没过份为难。 
 
 
“总之以后规矩点儿。” 
“是是是。我们一直很规矩的。” 
片警转头盯了我一眼,面孔一板,压低声音问:“还规矩呢,你怎么还在这儿?”掉过头去对老板说:“你们自己在门口写着不许未成年人进网吧,却弄来个未成年人当网管,好大胆子!” 
老板忙赔笑脸:“只差几个月了。其实他在我这儿反倒好了,不然没上学,跑到社会上瞎混,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 
 
 
我强压着满心的不痛快,像小鸡啄米一样频频点头。我没满十八岁怎么了?我退了学又怎么了?我国的民法通则上说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我是成年人。 
 
 
我在心里暗骂着,嘴上却一字不吭。跟他们说也没用。无知者无畏。你要一争辩他们反过来叫得比你还响。别说跑到网吧上网的小孩子多,像我这种自身不满十八岁的网管也不算太少,要是较起真来,尴尬的恐怕是法律本身吧。 
 
 
我爱读书,却不爱上学。具体地说,我感兴趣的东西都不考,考的净是一些我不屑一顾的东西。高二时因为跟校外仇家打架,惹得全校不得安宁,只好退学。不过也好,我在电脑城打了几天工,转头来这里做了网管。 
 
 
打发走了片警,老板用脚尖踢着柜台下面一只纸盒对我说:“你什么时候去换哪?这次买回的三十张网卡才几天就坏了十六张,还有这些鼠标,你是不是买了水货?” 
我满不在乎地说:“这屋里的机子哪台不是水货?不是水货你买得起吗?买的时候要便宜,用的时候要稳定,哪有这种好事!” 
“那就这样让它一直坏?” 
“我明天去换还不行?” 
 
 
*** 
 
 
回到游戏中,发现灯火阑珊已经呼了我好几遍了。我懒懒地应了一声,告诉他我的位置。我在中心广场上摆了个摊,把在现实中卖不出人民币的装备拿到这里换落日币。这个世界里的囤积居奇通货膨胀已经到了神话般的境界,不过也正因为此,才显得特别刺激。摆好摊我就起身去给客人倒水。一个客人暴跳如雷地大骂什么破网吧,机子怎么突然熄了,一检查差点气死,他把接线开关给踢关掉了。 
 
 
回到显示器前,灯火阑珊已经到了,正围着我的小摊乱转,并不住对我喊话,我连忙答应。一看我摆的摊,东西早被抢购一空。 
 
 
[菲菲鲁]下山的时候血瓶够用吗? 
[灯火阑珊]一个都没用,我全留着呢。下山还补什么血,给怪物一碰一下就飞回城了。 
[菲菲鲁]你可真会搭死亡便车啊!那经验值怎么办? 
[灯火阑珊]反正我再练也升不上去,不如有效利用。一起再去吧。^ ^ 
[菲菲鲁]不怕再死? 
[灯火阑珊]有你在死不了。 
[菲菲鲁]你说这话有点儿像吃软饭的哦。 
[灯火阑珊]有什么关系?游戏里男女平等,GG可以受保护,MM也可以杀人。 
我一乐。 
[菲菲鲁]还是先带你去练级吧。哪天我不在了你也好自己去。 
[灯火阑珊]你不在了我还上那儿干吗? 
 
 
我哑了。这事有点悬。跟菲菲鲁有点不一样,我不是女的。总的说来,游戏中的女性角色比较受照顾,所以有一些男人就专扮成MM骗人,借此占点好处,当然也不排除他们本身有些变态。一些代入感强、喜欢投入的小男生深受其害。网游中专称为人妖。可我不认为自己是人妖。我从未用菲菲鲁的女性身份去欺骗别人,占男玩家的便宜,我只是PK他们。 
 
 
当初决定角色的时候我选择了这个一脸无邪的女孩,为她起名菲菲鲁。那时的我就像那位最终爱上自己作品的艺术家,满怀梦想和爱心,对她精雕细刻。我细心地呵护着她,为她高兴,也为她伤心,同她一起经历了游戏最初的无助与彷徨,看着她一步一步由弱小变得强大。在我心中菲菲鲁本应该成为一个纯洁的,美丽的,善良的,勇敢的,人见人爱的女孩子,是我心中最好的女孩子。可是我错了。用游戏用语来说,我想玩的是育成类游戏。可惜网游不属于此类。网游是最典型的角色扮演类,在游戏的后来会发现你扮演的其实一直就是自己。菲菲鲁没有变成我的梦中情人,却变成了我自己,一个在天使面具隐藏下的阴暗的我。 
 
 
*** 
 
 
我执意不肯和灯火阑珊一起再去狼居胥,只是拖着他继续他的练功之旅。在游戏中,不练级或PK的话,剩下的就只有聊天了。一男一女最后能聊出什么结果,谁都清楚。我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说这样不行,别理他,甩掉他;可是菲菲鲁却还是执意跟他在一起。菲菲鲁似乎已经不再受我控制了。 
 
 
这次的练级却不如上次那么愉快。帮他练级对我来说毫无意义,击败这种程度的怪物已经不能再给我增加任何经验值,我纯粹是学雷锋。而灯火阑珊对自己升级竟然还不如我热心,他毫无进取心,只想当个散淡闲人。现在的他只是在被我逼着练级。正当两人的关系渐渐陷入微妙的时候,一次在山洞中打死一只丑陋的妖怪,它身上竟掉出多达十只的天使之羽来。灯火阑珊赶紧跑过去捡起来,欢呼道原来这种东西身上掉天使之羽啊!他兴奋地对我说,只要凑足999只天使之羽,加上若干金线和珍珠,就能够编成一件极品的霓裳羽衣。只是眼下他的级别不够还做不出来,不过他保证说等到收齐999只天使之羽的时候,他一定就够级别了。 
 
 
我也不由得动了心。对顶级玩家来说,搜寻极品装备比PK还要令人兴奋。混了这么久,我也只是在游戏主页上看到过一张霓裳羽衣的图片,游戏中却从来没见过。现在才知道原来做起来如此麻烦。这衣服穿上之后魅力声望加得最多,魅力一多就会减少被怪物攻击的次数。而我和所有的PKer一样,追求的只是最强的攻防。我一个红名Pker要它个魅力干什么?虽说如此,我还是当即决定帮他收集齐999只天使之羽。 
 
 
这件意外的任务挽救了我们的练功之旅。灯火阑珊为了达到能够制做霓裳羽衣的级别,一反常态地刻苦用功。我们把这种怪物出没的地方全部搜了一遍,只要遇上,不由分说就打。羽毛收集的进度非常缓慢,首先不是每只这种怪物身上都会掉出羽毛,其次一只两只地收集,收到999只也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况且我们不能老呆在一个地方打,灯火阑珊还得升级。 
 
 
灯火阑珊不在的时候,我就跑到各城市的市场上去收购天使之羽。这个办法比什么都快。反正我身上的高级装备多,一出手有的是钱。大约在两周之后,我问灯火阑珊他的级数够了没有,他说级是刚刚够了,可是羽毛还差很多。我得意地告诉他天使之羽也差不多凑齐了,然后我把买来的三百多只羽毛一起交给他。灯火阑珊呆立良久,半晌没出声,最后对我说,明天晚上八点半,在狼居胥峰顶,一定要等他。说完就下了线。 
 
 
我呆住了。我再也不能继续装傻扮愣下去。这话里面的意思很清楚,明天在狼居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却还不知道。 
 
《落日》第四章
评论(0)发表时间:2006年9月3日 3时54分  
[%repeat_0 match="/data/option"%]   [%=@title%]   [%=@count%]票 [[%=@percent%]%]  
[%_repeat_0%]  
  
 
第四章 
 
 
第二天整个白天,我满脑子都在想着晚上跟灯火阑珊见面的事。他就是那种典型的初入游戏的小男生,在游戏里面碰到了个辣妹PKer,就想当然地以为坐在显示器后面按鼠标的也是个辣妹。下一步他会做什么用脚指头也能想出来。他会像个多情的骑士,甘冒万死爬上狼居胥的顶峰,去探访一位美丽又刁钻的公主;他要抱着一件霓裳羽衣作聘礼,向我――啊不,向菲菲鲁求婚,婚后再死缠硬磨地设法与现实中的菲菲鲁见面。 
 
 
那天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我也在H市?现在要命了。 
 
 
心不在焉的后果就是把十几张T口的网卡错换成了RJ45口的,害得我在大太阳底下骑着单车往返电脑城两次。 
 
 
*** 
 
 
我坐在电脑前磨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还选择了登录。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不是存心想要骗人的话,一般都会从游戏中蒸发一段时间,让对方那颗发烧发胀的头脑渐渐冷却下来,让一段本不该发生的网恋化作一颗美丽而虚幻的流星。 
 
 
可我还是想要面对。网络上也应该有真实。 
 
 
我见过一个小女孩,甜甜蜜蜜地跟着她的GG一起升级赚钱,不久两人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结婚那天男孩当众撒了500万块钱,好大一群人蜂拥争抢,一度造成网塞;婚后他们在河边造了个小房子住下来,然后在某一天,那男孩突然消失了,一句话也没留下。在现实中,这应该叫做离家出走。 
 
 
剩下的女孩,到处找不到丈夫,只好天天在频道上喊他的名字,求认识他的人帮忙找他,可那男孩就是不出来。后来她又跑到论坛上发帖子找他,发了很长时间,引得无数人关注,也招致不少冷嘲热讽。最后她发了一张帖子,说等他等到某月某日,到那一天他还不回来的话,她就自杀。 
结果,她真的自杀了。 
 
 
*** 
 
上一篇:[赛车]极速之王+番外 作者:柳满坡(下)
下一篇:[基三]帮主等等我 作者:南小松

声明 :本站内容转至互联网,所有资源版权均为原创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及时删除!站内所有作品、评论均属其个人行为,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