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魔物要上天+番外 作者:妖不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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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一鸣这下连胸口也微微地发了烫, 有些窝火地用没受伤的右脚踹了一下被子。
啧,畜牲!
一开始陆一鸣不过当作是金叵罗的捉弄罢了, 并没有太当回事。后来渐渐地察觉有些不对,只觉得这妖物姓情顽劣似有所图,便有意无意地提防着。
现在看来,实在是……被占了不少便宜。
天地之间不是一直讲究阴阳调和、阴阳合一么, 话本里讲的那些以身相许、以色事人的可都是女妖怪。
倒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尤其想起自己以前还把金叵罗当成爱宠,稀罕得不得了,整天搂着摸来摸去,难道那个时候……
咳。后知后觉的陆一鸣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院子里响起丁大叔和丁大婶窸窸窣窣的说话声。
似乎是丁大叔要赶早为村子挖道去。
瞟了眼窗外,天刚蒙蒙亮。
丁大婶小声嘱咐几句后,丁大叔道了几声“知道”便迈着农家人豪迈的步子走了。
院子重归于安静。
远处的鸡鸣也渐渐停歇,兴许是叫累了。
风一阵一阵地从半开的窗棂窜起来,拂过他的额前垂散的留海。
好舒服。
可算有些睡意了。他蒙胧之中暗叹了口气。
山顶的小树林。
一群乌鸦在树枝上小声地叽叽呱呱。
“主人怎么一直不理我们。”
“他心情不好。”
“嘘嘘嘘!”
“……”
中间那枝最大的树桠上坐着的人扭头冷冷地放眼扫过来,左颊一道红艳的血痂子从眼角划到腮帮子,为那张满是煞杀之气的脸平添了几分狰狞。
乌鸦们集体打了个寒噤,鸦雀无声。
“苍罗还是没找到么?”金叵罗沉声问道。
“没有。”
“没有没有!”
金叵罗凝眉在众乌鸦里找了半天,只见乌泱泱一片,实在找不出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
只得直接问:“玉罗何在?”
一只体态略胖的乌鸦从鸦群中跳了出来,眼神惶惑不安:“在。”
金叵罗伸出一只手,让它飞到自己手中,让它的喙在自己的指间轻啄。
笑:“这个人的晦气,记住了?”
玉罗眨眨眼:“记住了。”好浓好香的晦气!
人多多少少有些晦气,每个人身上的晦气都是不同的。有的清浅香甜,有的浓冽馥郁,有的辛辣刺鼻。一般来说,运气越好的人,晦气越淡。
嗯,这个人……他应该活得很倒霉吧。
金叵罗一指山脚的小村庄:“你给我一刻不停地盯着他,有事来报。”
他抬眼扫了扫其它乌鸦,灰蓝色的眸子里有寒光掠过:“你们去找苍罗和那个人,找不到别来找我。”
玉罗怯生生地举起翅膀发问:“主人,你找那个人做什么?”它是苍罗的同母兄弟,也是鸦群里最年轻的仆从,刚出生几个月,很多事情不了解。每次问其它乌鸦,一个个都讳莫如深避之不及。
所以它很是懵懂。
果然,它这一问,其它乌鸦纷纷瞪大了眼睛,大气不敢出。
气氛仿佛被冻结。
“他……”金叵罗没有冲它发怒,只是往身后的树干重重一靠,灰蓝色的眼眸瞬间沉淀成黑色,憎恶和愤怒在瞳孔中翻涌沸腾,声音变得极其低沉,咬牙切齿地,带着钟鸣般的余韵,说道,“偷了我的东西。”
山脚的村子里。
“少爷!别睡懒觉了,路通了!少爷?”
陈姐的叫声穿过薄墙和木门,直击耳膜。
陆一鸣打了个激灵,坐了起来。
正午的阳光斜斜打在他脸上,他用一手遮在额前,眯起眼睛,懒懒地应了句:“知道了知道了,别嚷了。”
县里来的人帮村民用火|药炸掉了一小块山壁,终于绕过那块坠落的巨石新开了一小截道路。
虽然道路还有待修缮,但至少进出村子没什么问题了。
踩在地上,脚后跟的伤已经几乎感觉不到疼痛。
赵玉贞的药果真是好东西啊。
陆一鸣舒了口气,看那道痂已经变成了褐色,俯身放下了卷了一宿的裤管。
陈姐把东西收拾得差不多,过来叫他:“快点儿!我们已经出来两天了,铺子的三七正短缺呢。”想到什么,她环顾屋子一眼,“金少爷还没回来?”
“哦。不回就不回呗。”陆一鸣漫不经心地应道。
他昨晚窗没关,门没栓,人家不愿回来也怪不得他了。
毕竟,腿长在人家自己身上。
车夫王大叔帮着和陆一鸣、陈姐一起把几口大药箱搬到了马车后面的货厢,摆放好。
陈姐高兴地拍了拍发红的手:“好了。”
“那就走吧。”陆一鸣跳上了马车,独自坐在一边。
赵玉贞在他对面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了看他:“那阿金呢?”
陆一鸣没好气地说:“呵,他本事大得很,整个村子翻了个遍都找不着人,说不定早出去了。”
“你们好端端地又为了什么打架了?”陈姐上了车,挑了眉毛,质疑道。
“一定是你做了什么好事把他气跑了。”赵玉贞也加入了阵营。
“可不是,昨晚你没瞧见,金少爷脸上都挂彩了!”
“哎哟,一鸣你还打人啦!”
两个女人一唱一和,阵势咄咄逼人。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陆一鸣无奈地扭头看向窗外,心中憋屈无处诉说,“嘁,你们怎么就一口咬定是我做的好事而不是他?!”
“这个不是八仙桌上放灯盏——明摆着的嘛。”陈姐哼了一声,“金少爷这样的老实人,从来都是你欺负人家,哪有人家欺负你的道理。”
说起来,金叵罗里里外外帮衬的可不少,什么苦活脏活,不曾有过推辞,做得颇为利落。
作用可比自家少爷大得多了。
还不要一分工钱。
陈姐有次偷偷要塞给他十块大洋,他连看都不看,也没肯接。
他那品貌风度,一看就出身于豪门大户,没把钱财这种身外之物放在心上,想来也是有什么苦衷才长年漂泊在外不愿回家——听说那些豪门里勾心斗角的闹得厉害。
这样质朴又愿意为朋友仗义的人,她笃定转遍全省都找不到第二个。
起初陈姐对金叵罗一直住在陆家颇有些微词,甚至还一度误以为自家少爷有什么断袖之癖,暗捏把汗。
不过后来寻思了下,就少爷那个废物样子,人家这样的哪看得上他呀。
现在日久见人心,她早已把人家看成一家人了。
老实人……
陆一鸣笑出声,真想把昨晚的饭吐出来。
“他要是老实人,我就把这辆马车给吃了!”
她要是知道她口中的“老实人”做了什么,估计也得陪他一起吃下这辆车。
赵玉贞平时虽然跟金叵罗接触不多,但觉得阿金为人看着踏实稳重,听陆一鸣这么一说不由觉得不大公道:
“阿金是你的朋友,你这么说他,不怕他难过么?”
“不怕。当着他的面我也是这么说的。”陆一鸣发现自己倒成了众矢之的,懒得再多废唇舌。
这畜牲,人前确实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寡言不争,恬淡自得。
怪不了陈姐和赵玉贞,自己以前不是也被他给骗了?
见陈姐仍是不肯发车,便道:“得了,玉贞两天没回家,赵家估计要发疯了。我们已经在丁大伯那里留了好几张条子和回去的路钱,他看到了想回去自然会回,又不是没长脚。”
陈姐这才跟王大叔低低说了一声。
王大叔呵呵一声笑,挥起了马鞭:“好嘞,走起!”
两匹高头大马齐齐咴地迈起了蹄子,飞快地带起一路烟尘,沿着村道驰去。
山腰的歪脖子树上,一道黑影斜躺在那里,冷眼看着村道上那辆正朝外奔驰的马车。
一只乌鸦衔着一封信飞到他的怀里。
“主人,这是他留在桌上的,应该是给你的。”
信封上写着一行娟秀的钢笔字:金叵罗亲启。
拆开,倒了倒,掉出三块大洋和两张纸条落在掌心。
第一张纸条上的字迹与封面上的一样,写着:你好肚量,莫与他小孩子一样不懂事的人计较,气消了就回来。
显然是出自陈姐之手。
第二张纸条上的字龙飞凤舞,遒劲潇洒,写的是:别回来了!再回来就是小狗。
……
咬了咬牙,捏着纸条的手指用力一握,纸条被揉得皱成块抹布条。
察觉纸背手感有些不对,转过来,果然背面还有一行:不回来也是小狗。
切。
金叵罗勾嘴轻笑,眸中戾色一扫而空,映满青山上下的春|光,既明媚,又晴朗。
他早知道,他家陆少爷就是这么无聊又气盛。
几名警|察蹬着自行车,穿过刚刚打通的山道,匆匆进了落鸟村。
“谁报的命案?”
村民们赶紧把人引到两具尸体跟前。
警|察们分工勘察,戴了手套就开始工作。
其中一个掀开尸体上的白布看了一眼,忽然叫起来:“这,这个不是郑清河吗?”
“上个月在东署偷尸的法医郑清河?”
“我CAO,赶紧联系那头!”
第75章 尸检
上个月陈家灭门惨案中, 偷尸逃跑的法医郑清河,终于在三月底找到了。
只是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
清泉县最南端的落鸟村里一夜出了两条人命案, 南城警|署的警|察接到报案前去侦查, 才发现死者之一就是在逃要犯郑清河。
兹事体大, 南城的署长一拍桌子,索姓决定把落鸟村命案跟前案并案调查, 将这个烫手山芋名正言顺地交由东城的警|署全权接管。
李飞云为发现了新的线索兴奋不已, 直接作了布局。
文渊颇为无奈地带着人从城东跑到城南,从城里跑到山里,陀螺一样转个不停。
完成搜证工作时已经过了一天半了, 也快一整天没吃上饭了。
回到署里, 大晚上的,文渊边啃着辣肉包子, 边就着卷宗听法医汇报验尸情况。
尸体一:黄有山,男,五十六岁,落鸟村村民,事发时独自卧在房中。
死者肚子上有个大窟窿, 一尺多长,应由外力撕扯所致, 五脏六腑皆被取出。
法医赵东来补充道:“用‘取’字不太准确,应该说是‘不翼而飞’比较恰当。残余的-qi-官组织上有明显的牙印,牙印只有几枚,但不像野兽那么尖利, 所以咬得比较平齐。就像有东西把这些-qi-官给吃掉了一样。”
他目光在有些吃不下去的文渊脸上扫了扫,笑了,继续道:“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死者血液等综合情况检测,他的内脏丢失于其死后。也就是说,他在内脏被吃掉前就已经死了。死亡原因是,突发姓脑溢血。时间应该捱得很近,所以血当时还没有完全凝固,淌了一床。”
“哦,”文渊艰难地把嘴里的肉包子咽了下去,“他突然病死,然后就被野兽给吃了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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