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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祝系列三》S市连环杀人事件 作者:尘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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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不是唐情,我是唐青,你问我的心?我的心已经给了他了,给了小枚,现在,和他一起死了。」
  耳边沉默良久,随后是叹息的声音:「情海深千仞,一苇可渡否?唐青,你们赢了,我把他……还给你。」
 
尾声
 
  秋风送爽,马剑站在社区居委会黑板报旁,抬头挺胸,神气十足。
  继在扫黄组整整混了三年又在S市天水区刑警大队第四中队工作三个月后,他从今日起终于正式转投社区街道工作。有句老话说得好,好男儿宁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但但但是,尽信书,不如无书,庸庸碌禄,老死安逸那才是王道!
  马剑的梦想,马剑的抱负,早已随昔日江水东流去,奔流入海不复返。从今往后,扎根在人民之中,生活在人民之中,热爱人民,融入人民,那才是马剑追求的至高境界!思及此,他抬头眺望远方,远方民居林立,仿若一片温情森林,那其中多少可爱男女老幼,终有一日将视马剑为亲人朋友好兄弟。他无限热情胸中激荡,眼放精光,温柔慈祥,如此温情洋溢之时,却总有人不识抬举。
  「嗙——」一只塑料脸盆从楼上扔了下来。
  「匡——」跟着是一瓶开了盖的沐浴乳。
  「砰——」这次连莲蓬头都扔下来了。
  「去你妈的!」面前大楼某层蓦然炸出一声暴喝,紧接着是「砰」地关门声音。
  马剑摸了摸下巴,怎么觉得这声音有那么点熟悉呢?
  「劳驾。」
  「嗯?是真的很熟悉啊!」
  「劳驾!」那个声音气冲冲地说,跟着有个什么玩意重重拍了拍马剑的肩膀。
  马剑低头一看,愣了愣,跟着「哇」地惨叫一声:「阎……阎……」往后退开几大步,险些一个踉跄栽倒在地。
  气得面红耳赤的郑枚背了个背包,一面擦着嘴,怒气冲冲道:「你是居委会的是吧?」
  「是……是……」
  「小枚。」理了齐肩红发的帅气男子仿佛从天而降一般,突然就出现在马剑的面前,脸上是止也止不住的笑容。
  「小枚?」马剑的脸开始抽搐。
  「居委会的,我要投诉他!这个人在配偶非自愿情况下非法『哔——』侵对方无数次并且屡有过激行为!我要求你们对他进行隔离教育批评,最好拉出去游街示众!」
  「这位先生,我们只是有些小矛盾。」男人笑笑,对着郑枚招招手,「小枚,你不是要去旅游吗?还去不去了?要赶不上飞机了哦!」
  「去你妈的!老子绝对绝对不要跟你去旅游了!」郑枚气得满口粗话。他拼死拼活加了多少天班,好不容易攒了假,买了票要和唐青一起去旅游,谁知道这只螳螂一大清早就发情,趁着他换衣服的时候在浴室里弄得他要死要活,还说比起旅游,不如在家里的某些家具啊电器啊什么上度过会更有意思……
  「滚?你喜欢我回头当然会滚给你看,不过你先过来把外裤穿上,乖。」唐青笑吟吟地,从身后提出一条牛仔裤。
  郑枚低头一看,自己果然只穿了条裤衩,还露着两条隐有「痕迹」的腿。
  「我靠!」他低低骂了一声,走过去把那条裤子扯过来开始往身上套。
  「阎……不,郑……」
  「小枚,你看你都要摔倒了。」
  「走开,不要碰我!」
  「我只是扶你一把。」
  「滚,你在摸哪里!」
  「没有啊……」
  「唐青!你去死!!!!」
  「郑队……啊……郑……冷静……不可以开枪啊!!!!」
  他抚平水镜,敛去了关于那两人的生活画面。
  情海深千仞,一苇可渡否?
  他只给了他「情」这个名字,另一个他却原来是曾载他渡河的那一枚小小苇叶。
  虽然小而不起眼,却是他在浩然天地间曾经唯一的依靠与伙伴。
  原来自己从一开始,就已经输了。
  百年的时光,不过是场梦而已。
  他忘了,他也无需再记得了。
  他闭上眼睛,沉沉睡去,这一次的梦中怕是再看不到那双清澈的红色眼睛了……
  也无妨。
《完》
  
擦肩
  
  数千年前,他自宝舍山往昆仑山赴西王母寿宴,途经落霞江,于那滔滔江水之中偶然一瞥,见着了日后的唐情。
  彼时,他不过是一只初开了灵窍的小小螳螂,虽已度过了几十年岁月,偏离了一般畜牲之途,却也并无什么能耐本事。不知怎么回事,落在那滔滔江水之中,只靠攀附在一片小小苇叶之上载浮载沉。眼看湍急的涡流便要将之吞没,他因一时不忍,便出手将之打捞起来。
  他虽为自己所救,却并不知感恩戴德,反而警惕心极重,自那小小苇叶之上支起上身来,挥舞着两把镰刀,示威一般对住自己。
  世间螳螂多是青碧之色,随年岁渐长,色褪而作灰褐,死气沉沉,他已活了几十载,却依旧一身碧澈,独独触须是珊瑚一样的红色,加之一对宝石般明亮的红色复眼,虽张牙舞爪,却无端端看着叫人心喜。
  须知他自诞生,便执掌天地刑法,向以公平面目示人,仙界皆谓他虽外表风流,却薄情寡性,对外物从不轻易示喜悲,也不知怎么当时就觉得这螳螂甚是可爱,不由多看几眼。那半途遇着的灵宇仙君却在旁敲打着折扇,讨人厌地笑他:「上君既是喜欢,何不带回府里于你做个洒扫的仆从。」
  他历来最厌恶此人嬉皮笑脸,因被之看穿心事,更是愠怒,便将那螳螂连同苇叶一起弃在岸边,踏云而去。
  王母寿宴连开三日,他却心神不定,无端端总想起落霞江旁那一只小小螳螂,不知自己走后,他又如何。酒不香,糕不甜,席未过半,便推脱府内有事,匆匆离去。一路腾云驾雾,又至落霞江边。
  须知山中一日,世上千年。落霞江还是那条江,岸边景物却早已变样。昔日树丛早已被村舍替代,炊烟袅袅,犬吠人闹。他落下云头,一路去寻那小小螳螂,却都未见,心中正自唏嘘,却忽见一小童,三、四岁光景,独个坐在岸边,盘腿修行。
  他只一眼便已知那是昔日江中螳螂,也不知是否有人点化,竟然短短百年,便已修成人形。他在旁看他吐纳吸取天地灵气,粉团团的身子只围个小小肚兜,着实可爱,再观之颈上,乃用红绳穿了个小布包,不知装填了什么东西,做了护身符戴着。
  他法力高强,对方自然察觉不得,过了盏茶功夫,吐纳完毕方才发现他立在身边。那小娃娃虽是吃了一惊,却倒似不害怕,立起身来,看他一眼,转身离去。他远远望着那双微微打颤的小腿,想到他一个稚童大敌当前却兀自装出沉着冷静的样子,竟忍不住笑出声来。
  堂堂平法上君便自那日起在落霞江边住了下来,每日除了批阅公文,便是看那螳螂妖修行打坐。那小妖初时见他在江边,吓得有几日不敢来,终究耐不住落霞江畔灵气丰沛,又见他似乎没有害自己的打算,渐渐便大着胆自顾自远远坐了修炼。
  一位上君一只妖,如此相安无事,竟也过了几十年。
  一日他办完公事回来,见那小妖独个坐在江边,不在修行,反似闷闷不乐。他看了一阵,觉得奇怪,忍不住便走近前去。那小妖发现他来了,倒也不逃跑,两人都不说话——其实,他也不知这小妖是否会说话,过了几个时辰,明月高挂,他忽听得一个清脆的童声问他:「我是谁?」
  「咦?」
  「是谁?」小孩转过头来,脸上是一对大大的红色眼睛,「每个人都有父母,我为什么没有呢?每个人都有名字,我为什么没有呢?我是谁,你知道吗?」
  他忍不住大笑起来,原来不觉间,这小妖借了他的仙气竟是开了智窍。
  「你笑什么!」他问,小脸上满是不高兴的神色。
  他低头告诉他:「你的父母便是这天和这地。」
  他疑惑:「和他们的不一样的?」
  「没错,不一样,他们的父母是生身父母,你的父母是本初父母。」
  他似懂非懂,却聪敏得很:「我的父母也是他们的父母的父母?」见他点头,小孩欢呼起来,「哇,那我的父母是最大的父母!」
  「对。」
  「可是我没有名字……」他又伤心起来,「他们都有,黑皮,二狗,小丫,我没有……」
  「名字只是个代称罢了,有无皆无所谓。」
  「可是他们说不和没有名字的野孩子玩。」他委屈极了,「我不是野孩子。」
  他弯下腰:「你想要名字吗?」
  「想。」小娃娃回答得斩钉截铁。
  他笑着:「那么,我给你取一个。」思索片刻,既然是螳螂所化,「那么,你就姓唐。」
  「名呢?」
  「你生自天地有情之物,便单名取个『情』字吧,从今日起,你便叫唐情。」
  「唐情,哇,我有名字啦!」
  那一夜,他望着在月光下欢呼奔跑的小孩,向来波澜不动的心中似埋入了一颗小小的种子,虽小,却不刻便抽芽成长,生成一株参天大树。
  那夜之后又过了二十年,天界因出了桩棘手事,遣人来寻他,他不得不离落霞江而去,待到解决事件,人世已是数百年匆匆又过。落霞江边早无他昔日所住茅屋,连那欢呼的小妖也不见踪影。
  他失落而归,自此便总是莫名梦见昔日在落霞江畔的情景,天人本无梦,盖因梦由心生,无心无情的天人自然可以免除,可如今最是薄情的他却乱梦不迭,夜夜无眠。那嬉皮笑脸的灵宇仙君不知从何处听说此事,竟寻上门来,面目严肃地说他:「平法,你是动了不该动的妄念了!」他当场摔落杯盏,拂袖而去,将那僭越的痞子赶出门去。
  此后,他借公务之便,常往人世行走。天人虽对世间万物皆了如指掌,但凡牵涉自身,便无法卜筮,他亦是寻了千年方才无意中再遇那人,而彼时,对方却已是翩翩一青年。他在当朝天子都城见其锦衣华服行过,探听之下方知他当时已因剑术成名武林甚久,活得很是精彩。他见他在客栈中与人寒暄客套,不卑不亢,守礼端谨,他说:「在下姓唐,单名一个青字。」
  他一时恍惚,仿佛回到昔日落霞江畔,那小小的妖怪才有了名字,欢呼着蹦跳:「唐情,哇,我有名字啦!」却未发现,那一个名不知何时、因何故已由「情」变作了「青」。
  他忍不住地便常去看他,看他在人世行走,看他在人世修行。他已不是昔日那个天真单纯的小妖,他在人世历练千年,人情通透,心机深沉,除了偶尔的狂放嚣张,几乎没有半分妖的模样。
  也曾数次与之擦肩而过,以为可以唤起他的注意,而他却从未发现故人相见,仿佛早已忘了昔日落霞江畔相处之情。那灵宇仙君却又来骚扰,日日登门拜访,找了千般无聊理由守着他不让他去人界,闹到大了,两人大打出手。后来他来人间,灵宇仙君竟也尾随而至,多方阻挠,就是不许他再见唐情。逼急了,他说:「平法,忘了那只妖,否则他会成为你的劫!」
  他当时不以为意,或者,执迷不悔。直到听闻凶神相柳即将复生,应劫在那只小妖身上,他一时情急,匆忙改了生死簿,投入人世要为他消灾挡劫。那一日漫天血雨,骄傲如他,终将自己一切托付而出,为救他一命,甚至不惜自散神识,篡改天命。在沉睡之前,他以最后神力捏了个假魂灵填在人世躯壳之中,留待自己他日醒转,再续前缘。
  百年左邻相处,数千年明暗相随,二十年功亏一篑!
  他以为那不过是个假魂灵而已,一旦他复生便会烟消云散,却不知冥冥之中早有定数,千年岁月,唐情名中的「心」不知何时已给了胸前所佩苇叶以三魂七魄,当日他所捏假魂灵竟使那苇叶之魂成活,入了躯壳,成就一个郑枚!
  他还记得那一日,唐青跌坐在地,喃喃自语:「我不是唐情,我是唐青,你问我的心?我的心已经给了他了,给了小枚,现在,和他一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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