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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桔 作者:纸月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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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怅然若失

  小雪走的那天我没去送机。等你回来时我来接你。我在电话里告诉她,然后去打工,专心致志地。回宿舍睡了很久,起来时发现已经天黑,天气跟时间其实已不那么重要,我坐在床上看远处的灯火逐渐亮起,我数算着它们:「一二三四五……」身体里有甚么被关上,甚至不觉得冷。我将躯壳交给自动导航系统,自己躲在某个角落。
  我开始等待每日跟小雪通话的时间,我期待,却又害怕拨那个号码。小雪的声音跨越半个地球后变得很冰冷,总是淡淡地:「是吗?嗯,是的。」仿佛我是追债的人。于是通话后我总要花上一段时间平抚难过。
  终于还是分手。通话那天夜幕垂落如死,没开灯,房间一任幽闇著,我也幽闇著,觉得体内有很大一部分甚么已经死去,全身都痛,一种钝钝的疼痛。那是五月八日,四年多之前。
  那天开始,九点钟的时候,我的心总是在七点钟,而转眼间又是意味着心脏阵痛的开始的子夜十二时,我用全心、用全意,将回忆高高举起。正值考试,庄子十三篇内篇读得一塌糊涂,室友下学期就搬回去了,宿舍只有我一人,踩着细碎的脚步来来去去,寂寞如影。我更加沉默了,本来就是不多话的人现在成了哑子,常常一回过神来才发现天已黑,眼前笔记散乱,不觉热、也不觉饿。非常偶尔地,会梦见她,穿着紫色的短袖上衣蹲在地上,哭泣。我俯身拨开她额前的发低低地问:怎么了,谁欺负你了?她抬头对着我露出一脸的阳光,五官如此清晰呵……这个我深爱着的人……可惜她已不复存在。
  曾有一段时间,每早介于清醒与迷濛的刹那最让我难过,我不知道我有这么多的感情供我挥霍。后来渐渐好多了,除了偶然觉得寂寞。只是常常我以为自己真的好起来了,真的,不再疼痛了。总还是有一首歌、一句话、一种味道、一个身影提醒我:对不起,你还没有痊愈,你还是很疼。像癌,病情反反复复,死不去又好不起来,拖着拖着,连自己都觉得厌烦。
作者有话要说:  關於紗織收到的這封信,有些情節挪到上章末端去了,之前有追文的小夥伴有空不妨從上章後段看起。
 
  ☆、第三十四章 信
 
  小雪七月二十四日回来,我老是惦记着这日子,千万次在脑海中想像我们见面的情景,说的第一句话,见到我的第一个眼神,第一个表情,第一个动作,第一个笑容。
  我想像:她拖着超大的行李箱走出闸口,直发披肩。还是那条牛仔裤,那件暗紫色T恤,一如我第一次在机场上见到她坐在庞大的行李箱上,雪白的脸上架着眼镜,没有犹豫的步伐因为我而停顿,仿佛突然被甚么轻轻刺了一下。她跟我,隔着机场上疏落的人潮,仿佛隔了整座奈何桥。
  冷漠在她脸上慢慢堆积,淡淡的,却相当明显。步伐又恢复了坚定,几步跨过了桥,轻描淡写地:你怎么来了?
  我呢?我的第一句话会是甚么?好吗?好久不见……熟悉演释出的陌生会是甚么模样?
  那天的情景,我想过无数次,从六个月前开始。然而结局还是跟我的想像很不一样
  那天我迟到了,赶到时已是十二点。我站在机场的入境大堂,五腑六脏都被掏空,没有甚么留下,眼睛木木地痛,却没有眼泪。我花了一个多小时从机场回家,家在七楼,我慢慢踩着楼梯往上。我举起右手,掴了右脸。那里热辣辣地疼,疼痛让我觉得自己存在,汹涌的悔意平息了些,于是我举起左手。上到七楼我摸摸脸颊,右边肿胀些,大概是右手力气较大的关系。我躺在床上睡,电话突然响起,传来她的声音,很愉快地:
  「找我有急事?我见你打了两次电话。」
  我也笑:「没甚么,我到机场接你,迟到了。」
  「叫你不用到机场接我的,我有朋友驾车来接。」
  我笑得更厉害了,咧开嘴巴牵动了脸颊,疼得掉泪。回头再睡,醒来,突然觉得好多了,大概是心死的缘故,死了就不会疼痛……
  纱织,纱织。看到此处你可是伤心了?这本不是我的原意,只是那段感情于我,是类似原罪的存在,削改了我原本的模样,变成今*你见得到的面貌——这段感情,以及其后它带来的一连串战争般的事故。你曾说允许我拥有自己的「房间」,到此处,我想冒一次险,打开房门在你面前裸.露。而我总以为自己写字是比说话更能贴近内在核心的。
  因为小雪留学的缘故,我比她早半年毕业,在澳门本地最大的报社时事组当记者,她也很快在杂志社找到工作,顶头上司是我们导修课的临时导师——也是她喜欢上的那名有妻的男子。
  我一直以为小雪有她的选择,她离开我是我不够好的缘故。只是曾经我们之间是没有所谓好与不好的——直到她不再是我的她。
  而若是能就这么形同陌路,只偶尔在发布会上碰见了淡淡点下头,就好了。事后我曾一遍遍这么想。
  两年间,我们就这么忙碌著各自的忙碌。母亲的身体似乎不太好,这么说是因为我们不常见面。许久之前她便认识了一高大沉默的男子,其貌不扬,但对她是好的。到我上大学住宿,她便搬去了与他同住。我倒是高兴的,孤寡多年,能遇上合适的人相伴不容易。只是每到周末,母亲还是回我们小小的唐楼公寓,为我煮饭煲汤。直到毕业工作了一年多,才渐渐来得少了,说是我该真正自立,她也想要自己的世界。后来便将那套公寓也转到我名下。而那时候我是那么忙,新的节奏,新的挑战,采访、调查、写稿、截稿死线,全新世界在面前展开,万花筒一般让我眼花缭乱,浑然不觉自己在得到一些,也在失去一些。
  如果不是那次调动,人生轨迹本该是无意外地清晰可见的。
  在报社工作两年后,我得了一个小小新闻奖,因为这个奖我升了头衔成为高级记者,同时也因为那篇得罪人的稿件,被调离时事新闻,去了突发组。
  自是不忿,但也了解面对权贵,人生不公本是如此。何况总编答应了,过个一年半载压力小些,便让我回来。于是也就安心轮班,抬着相机跟一班男人蹲医院,守法院,必要时在路上飙车赶在警察消防员同行前到意外现场——幸好当时已经考取了摩托车驾照,心又狠,一个多月来倒是成绩不错,奖金也比旁人多些。
  至今犹记得那年夏天,澳门雨水特别充沛,不过八月初旬,已经打了两次台风。风刚过,雨还哇啦啦下著,满天满地阴沉沉湿漉漉的灰暗色调。那周末本不是我轮晚班,同事生病我便替了他。到了夜晚,雨稀稀落落倒是停了。凌晨一点多快下班时,热线组传来消息:有人爆料亚美达街宝华大厦怀疑发生入屋打劫。地点离我最近,我一听便赶着去了。
  宝华大厦是旧式唐楼,保养得不错,外墙刷了一层枣红,在这一片住宅旧区中显出异样的艳色。去到楼下时没有警车,也没见到行家,看来我是第一个到达的人。大门是老式铁闸,正好有住客入内,我放下长发,将相机藏入挎包,紧随着跟了进去。
  消息说事发地点在三楼,一层层楼梯盘旋上去,走廊昏暗地朝两头伸延。307。我顺着门牌号疾走到尽头,门框上的灯没开,阴暗中看得出门半掩著,里头隐约传来低低的呜咽声。
  「有人在吗?可以进来吗?」我将相机取了出来,一边绷紧了神经。
  屋内没有回应,只是呜咽声似乎更大了些。我取出随身带的笔,戳开虚掩的门。
  一室的幽暗,只从窗外映入淡淡一点光。我犹豫了下,进去拍照当然取的是第一手材料,但也可能被扣上非法入侵的帽子。这时里头呜咽夹着呻.吟,变成暗哑的低喃,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但确实是女子的声音。
  我一咬牙,跨了进去,二话不说先是举了相机拍照,闪光灯亮起,强光打在这拥挤的客厅里,也打在卧室门边的身影上。
  「阿 Sir。」那身影忽然间扑上来,那么快,极力地抱住我的腿。「阿Sir、阿Sir,我被人强.女干啊……我被人强.女干……」
  我只觉得被冻住了,竟是动弹不得。勉力地往下看,昏暗中只见一双空洞洞的眼睛,透过凌乱的长发望着我、又像望着虚空,似人似鬼,嘴里翻来覆去只喃喃念着那一句话。念着念着,声调渐渐尖锐起来,最后竟然像索命似地凄厉,抱住我大腿的双手勒得死紧。令我也仓皇而疼痛起来,手中的相机无论如何再摁不下快门键。
  等回过神我才发觉自己抱住了半裸的她,我不知道,或者我只是无论如何都冀望止住她的啼哭,因为那声音像凿入冰块的钢锥一下下钻入我的脑仁。我蹲下来,沉默地搂住她。凑得近了才看见她脖子上一圈青紫色指印,底下是撕得零零碎碎的白裙,在外头灯光下显出破败的颜色,就这样,那白布料上的血迹仍触目惊心,从房门口直延到客厅来,拖出淡淡一条痕迹。我咬住自己的手背才没让自己跟着女孩尖叫出来。任由她的双手揪住后背。空气中飘散著一股混合汗酸、体臭和类似铁锈的奇怪味道。
  到警察、医护人员陆续抵达,事后回到家,我才从浴室镜内看到自己后背上一排排青肿的指甲印,一整个星期都退不下去,仿佛她的一部份痛转移到同为女子的我身上。
  怎么说呢,纱织。入突发组的时日虽短,但我不是没见过血腥。毕竟去的总是车祸现场、火灾遗址或者跳楼自杀者的脚底下,不是没见过血淋淋的残肢扭曲的面孔,只是再没有一种□□哭喊带着那样惨烈的怨恨。这股怨缠着我,不时入梦。
  因为这件事我被採訪主任一顿痛骂——第一个抵达现场竟然只拍了几张现场图,白白累报社赔了爆料的钱。训著训著,见我精神恍惚,想一想竟突发慈悲放了我一周假。
  待恢复上班,案情已经逐渐明朗。再简单不过的事发经过:女孩随朋友参加派对,结识了主要涉案人,相邀回住处,结果引进来的不是一头,而是三头狼。如此明了,概括起来不过三五句话,牵扯出来却是连血带肉一团乱麻。
  由于身上有明显施暴痕迹,身上也验出三个涉案人的精.液,案件很快被判定为强.暴,令人吃惊的不只是涉案人手段之凶残,性质之恶劣,还有他们的身份——主要涉案人是助理财务局局长的侄子,另外两个一个出身普通家庭,一个却涉及黑社会背景。舆论譁然。案子很快开庭审理,一审判定三个嫌疑人罪成,三人不服上诉。
  一审结束那天,初级法院门前聚集了黑鸦鸦一片记者,兵分两路一边围住涉案人和他们的律师,一边困住了女孩和她友人。我挤在围困她们的人马中,仗着身高拥到她身边。
  「胜诉了有什么感想?」「对方进行上诉有多少把握?」「要求的天价赔偿是不是太高……」「麻烦看这边……」四面响着纷杂的提问和相机快门声。我看着那女孩。事隔一个多月,她脖上的青紫消退得只余淡淡红印,戴着鸭舌帽墨镜口罩的脸显得那么小而僵硬,动作也是,在包围圈中硬生生往前挣扎,我忽然间仿佛听见那夜她在耳边干巴巴的嚎叫,错将我当成来救援的警察。
  同行们见问不出什么,摄影记者也差不多拍了足够照片,开始惯例递上名片。我犹豫了下,在她从身边搡挤过去时也递了过去。被鸭舌帽压低的脸略抬起,仿佛看了我一眼,收下了名片。那只手柔柔弱弱,跟当天掐青了我后背的,仿佛不是同一只。
  到案件开庭复审已经是十月,涉案人再次败诉,以高额保释金保释候审,并再次上诉總審法院,仍做无罪抗辩。
  复审结果出来后的第三天,那女孩找到我,说她已经无处可去。
  本来就是孤身在澳门工作,朋友、公司同事被记者扰不胜扰,无法再回原来的住所,积蓄也都用在官司上了。她在电话里说。更重要的是,连着三天她都收到恐吓短讯,短讯上只有一幅血淋淋的断腿图片,底下是一行字:你知点做。
  警察呢?报警了吗?我问。
  去过警署,说是证据不足。电话那头一阵沉默,只听得到沉重的喘息,她的声音有种神经质的紧迫:那阿Sir问我,做出这种事,怎么还有脸上街?他问,问我觉不觉得羞耻……
  我沉默著。跟同事调班,将她安置在一家短租套房。
  没有问题要问吗?她看着比我印象中小,也比想像中的清秀,只是脸色不好,眼下一层青黑,人很憔悴。要不要做个采访之类?她带着讽刺问。
  我摇摇头。
  她便径直躺到床上去,似乎是立即睡着了。等我起身开门,却又惊醒,惶惶然问我:能不能过一阵再走?于是我又坐回凳上,等她睡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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