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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我要不要,想不想,而是你自己想不想。小枝呀,人就是这么奇怪又矛盾的生物。怕自己受伤,所以总先去伤害别人。”
这暗示……
太明显了,孙二哥!
申小枝默默地将酒壶递给他,见他就着酒壶仰首大喝一口——
忽地,她一脸天真地反问:“孙二哥不是被伤害的那个?”
“扑!”
孙二猛地喷了一口酒,沾了一身酒气不说,更是呛到喉咙,咳嗽连连。指着申画师,“咳咳咳……你……你……”
这刀插得又绝又狠!
这也算是孙家人人知晓的秘密吧!
孙家二少,这爱唱戏扰民的男子,其实是个痴情男子,他极度疯狂地迷恋一名孀居之妇。外人不知,以为他爱扮旦角,定是性子扭曲,暗地里胡搞同性之好的纨绔。
性子扭曲是肯定的。
不过孙二喜好跟普通的粗汉子无异,见美忘义,目不转睛,兴奋紧张,脑洞大开等等。
见此,申小枝还不打算放过他。“啊,莫不是我记错了!孙二哥不但被伤害,还被扫地出门呢!”
江湖闲人就不止一次在她面前形容那令人心酸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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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顺气的男子,恼斥:“小枝!”
“哈哈哈……”
申小枝笑得花枝乱颤,孙二板下脸面,威胁:“小枝呀,我可不是什么好人!你再笑,我可不保证今夜会不会将你打包送入七娃房内啊!”
闻言,申小枝轻咳一声,猛地收住笑声。
“我以为这么多年,孙二哥已经习惯了!”
谁会习惯被心爱的人拒绝这种事啊!再来一万遍,他都不可能习惯。“就是这么多年了,以为她会心软,却——”
孙二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三原国内有三大名门望族,“王,樊,杨”三姓,又以王氏居于世家之首。
提起洛城王氏众人只知那美名闻达的公子闲忧,而忘了这个曾经权倾朝野的贵族专产美人,皆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孙二迷恋的孀居妇人不是别人,正是王氏一员,公子闲忧的姑姑王忆。
王忆十五嫁入齐王府,为齐王妃,两年后齐王病逝,她守丧三载,请旨回王府别院休养,一直孀居至今。
孙二偶遇守丧期的王忆,一见到钟情,痴恋半生,兼苦求不得。
收起玩笑的心态,申小枝认真地问:“孙二哥,这一生若王姑娘都不应你的情,你该如何自处?”
这个问题不用申小枝好奇询问。
孙二必定想过百遍。
他说:“应,或不应都是她的事。我只管喜爱她,就行了!”不愧是孙家子孙,用情至深,忠贞不渝。
既羡慕王姑娘,又为孙二难过。“白白浪费一生的时光,不可惜么?”
孙二笑了,“用一生的时光爱慕她,不正是人生一大乐事么!哪来的浪费和可惜。我认为最可惜的是不能护在她身旁,替她排忧解难。”
孙二坦荡的告白令人动容,只是申小枝仍是一脸不解。
“小枝呀,你还没有真正的喜爱上谁,等你真的喜爱了,就明白我的感受了!”丢下这一句话,孙二转身回屋,换下一身沾了酒气的衣裳。
而留在原地的申小枝喃喃自问:原来我并没有喜爱的人呀?!
春风依旧,白荷摇曳,浊酒飘香。
申画师靠坐在石头上沉思,似乎有点什么渗入她的脑海,产生了微妙的变化,而她自己却不自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码得心肝都疼了!呜。。。。
第四十二章
鬼神之论有人相信心诚则灵,有人嗤之以鼻。若说礼佛是为求心安,而烧香不过是对自身的安慰。
眼前突然窜出几条霍霍磨刀,外相凶猛气的壮汉,申小枝非常后悔出门没烧香,寻不着一丝安慰。
昨日与孙苓把话说明了,自然不好再留在孙府,她起了个大早,换上一袭不招人注目的深青长衫,绾起乌丝作男装打扮。
檀香定了几家赁房,她打算从中择一而居。
孙府保障她和家人的性命安全,令她产生依赖。
比起她的性命受威胁,申小枝认为依赖才是最危险的。此事不解决,她的命就像悬挂悬崖之上,日夜担惊受怕。
她只担心儿子和檀香。
要不将秀娃暂时留在孙府?
出赁房大多位于城南,离孙家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申小枝看了三家,心中已有腹案。人嘛,都有先入为主的想法,她满意第一家,屋侧有一片荷塘,小楼朴素,雅致。
与租赁人辞别后,她沿着街道寻找儿时的记忆。
她爱山水,为了绘制各种美丽的风景曾独个踏遍金都城。
城南民居最多,一巷一户的情况几乎不存在,密集的街巷密集的房子,总是人头涌动,叫卖和吆喝声交织,烟火气十足。
城南的老宅,兄长已转卖他人,阿娘为她植下的那一池荷花,她挖了几颗养在河东竹林,每年花开时,能让她暂时缅怀。
待她抬首,竟误入荒无人烟的小巷。
眼前曾是义府的牢房,关押过许多犯人,冤死者不少,枉死也多,总之周边弥漫着一股阴气,让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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