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之下的消失 作者:靡小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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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装作急得要命,一个劲的追问她喜欢上谁了,只等着她赶快说出流年的名字来。她慢慢睁开双眼,吁了一口气,就像是鼓了好大的勇气才说出口:“流——年——。”
“天啊!”我叫了出来。
“你瞎叫什么啊?不要被人家听到了。”她急得用她柔嫩的小手捂住我张得老大的嘴巴。
“什么时候的事?你该不会告诉我说就是今天吧!”
“之前就对他有好感了,他人那么好……”
“怪不得,你老是找他,让他帮你解题。”
“找他帮我解题,那是因为他书读的好,就坐在我们后面,近水楼台,不找他找谁?不过,真正喜欢上他是今天,他那么潇洒那么精准的投完十六个三分球后,我的心砰砰直跳,我就知道我是喜欢上他了。你看过那个叫《大话西游》的电影吗?里头那个紫霞仙子说她的意中人是个脚踩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我的意中人不是什么脚踩祥云的盖世英雄,而是一个头上顶着七彩光环,不管什么时候都灿如太阳的人,只要有他在,万丈光芒就会照亮整个世界,照亮我。”她满口甜蜜蜜的笑容,沉浸在他的万丈光芒之中。
“哎呀,楚月的爱情说来就来啊。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就这样默默喜欢着他,还是要让他知道你对他的心意?”
“现在怎么告诉他?难道对他说,流年我喜欢你?那样以后大家前后桌的,多别扭!”她仰头望了望天空,转过脸来对我说:“小落,他好帅,我喜欢他。”
“你跟我讲没用啊,姐姐。”我笑了起来。
“我知道他不喜欢我……曾经我也是个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那个骄傲的小女生,可是直到今天我才发现,发现我一点儿也没有我自己过去所认为的那么强大。”楚月的神情从刚刚的欣喜转为伤感。
这就是所谓的爱吗?它到底是种什么东西呢,轻而易举的让人迷失自己,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毫无根据毫无由头,让任何一个人在所爱慕之人面前都胆小如鼠,流露出隐藏最深的那份怯懦和忧愁。没有谁比我更了解楚月,她骨子里是流淌着的是属于她自己的那份矜持与小骄傲。而现在她的这两样东西,在喜欢上流年的那一刻,集体逃亡了。
接下来,在那学期,楚月共写信三十六封,以平均每周两封信的频率,向流年诉说着肝肠寸断与爱恨情愁。她在课间休息时间偷着写,在晚自习偷着写,在寝室继续偷着写。她写啊写,用她所有的空余时间与感悟,废寝忘食笔耕不辍的写,她把给流年写信当作学习之外的全部寄托,用她自己的话就是:“我是用我的生命在写。”可是,那些她用生命写就的信们,没有一封被送出去,全都被楚月藏在宿舍枕头边上的粉色纸盒子里。
“我写,但不是为了给他看,这是我的一种生活方式和思考方式。是不是有些搞笑?但对我来说就如同吃饭睡觉,已经不可缺少。”
我看着她那副望着虚空之中痴迷而坚定的神情,好似那个她用三十六封信对之日夜倾吐的梦中情人就站在她的面前。可是,虚空之中除了一只苍蝇,在悻悻的看着我又看着楚月,然后张着翅膀嗡嗡飞过,好像什么都没有了。
“你入魔了。”我说。
“是吗?”
“不是,是你太投入了,完全陷进去了,我的楚月啊,你都迷失自我了。”
“自我?我就是太在意自我了,才会这么在意他,我就是不想失去自我,才不想失去他。”她放佛是有些无奈的笑了笑,“不过,我不在乎他是否会喜欢我,不在乎结果,只在乎喜欢他的感觉,是这感觉让我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受到自己是活着的。这感受已经好多年都没有过了。也许,这才是我最迷恋他的地方。”
“啊?”我懵了。
我见她眼神有些痴嗔,知道她的爱情已经不可救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说:“只怕有一天他真的喜欢上了别人,你受不了。爱情这东西,讲究的是两情相悦,如果不是这样,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也无济于事。”
“是啊,要两情相悦,比不得你,有白若水和你两情相悦,眉来眼去,心照不宣。”
“晕死,我又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干嘛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又不是没人死心塌地好多年一直如初的喜欢着你。是你自己看不上,非喜欢什么头上顶着七彩光环灿若太阳的人,我看现实世界中还真没有这样的人,流年究竟是不是,我还搞不清楚,大话西游我看过,西游记我更看过,里面那个如来佛祖每次出现的时候倒是头上顶着七彩光环,笑嘻嘻的灿若太阳。”
那个对楚月死心塌地多年不改初心的人叫朱小天,据他自己说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喜欢上了楚月。小学时期的楚月就是班里的尖子生,而朱小天按照楚月说的是个呆傻笨的倒数生。朱小天老爹是他他镇副镇长,四十岁了才得了这么一个儿子,视若珍宝,宠的跟个小皇帝似的,要什么给什么。可这个小皇帝的期末考试成绩单上的分数常常只有一位数,急坏了独霸一方身为副镇长的老爹。三年级的时候,朱镇长想了个办法,跟学校里打了招呼,让老师把他儿子安排与班上的尖子生坐一起,但没过多久事情就不妙了,搞不清楚是朱小天太捣蛋还是那个尖子生太顽皮,两人天天吵嘴打架。于是,班主任把朱小天安排跟另外一个尖子生坐同桌,可还是如此。最后,班主任老师只好把班里唯一的一个,也是最尖的那个女尖子生安排同朱小天坐一起。果然,转机出现了,且效果相当明显,朱小天再也不调皮捣蛋,还总是显示出一股绅士风度,把自己的棒棒糖送给楚月吃。后来同入初中,虽不在一个班级,但他仍然隔三差五的找楚月搭话,今天送张明信片,明天送个笔记本。很快,朱小天喜欢楚月的事情就众人皆知,每回楚月放学走在路上,都有好些多事的男生指手画脚吹口哨,还给楚月取了个外号,叫朱大嫂。楚月对此厌恶至极,一气之下拿着朱小天送的那些东西告到学校教导处。朱小天被找去谈话,校方把情况告之他那已经升为镇委书记的老爹,朱书记气得半死,抄起三尺长的竹棍狠扁了朱小天一顿。挨了打的朱小天不敢明目张胆的再找楚月,却一直痴心不改,发奋图强,竟也考上青城一中。据说,朱小天对着月亮宣过誓,不追到楚月这个月亮誓不罢休。
进了青城一中,朱小天又开始接着追楚月。高二文理分科,见楚月进了高二D文科班,他跟着也转了过来。楚月不止一次向我表明,她对这个朱小天恨得牙痒痒,他的每一封低俗不堪的情书都让楚月的鸡皮疙瘩都掉落一地。那些情书文字我也看过一部分,确实有些看不下去,甜俗肉麻至极。例如:“要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说不明白,月亮代表我的心。”例如:“你是春天的花儿,夏天的雨,你是我心中最美的女孩;然而,我不想要春天的花儿,夏天的雨,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楚月碰到心情好时还会瞅个两眼,心情不好的时候瞅都不瞅,直接撕碎丢掉。可是,我却觉得这个朱小天有他独特的可爱之处。兴许是家境优越吧,被养得白净敦实,眉眼间多多少少流露些富家少爷的意味,走起路来总是将宽大的额头扬得高高的,有时,走着走着,一个甩头,紧接着挥起一只厚实的手来,向上弹一弹额前的那撮短毛。不过,楚月憎恶的说:“这个动作自恋至极做作至极,简直令人发指。”
有时候,他为了送个什么东西给楚月,会干巴巴的等在寝室前方的那片胡杨林,一站就是一两个钟头。即使一次又一次挨楚月的冷眼,也毫不气馁。
“就冲着他这份执着,我也觉得你不该那么绝情。”我替朱小天向楚月说情。
“晕,什么叫做绝情?我从来跟他就没有过任何感情,从哪里谈来的绝情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管他再怎么做,我都不喜欢。”楚月无比的决绝。
青城迷离,岁月静好。日子也就这么过着。
高一时光转瞬而过,流年是班里第一个做出决定选择文科的人。
我当时就想,下一个人或许就是楚月。
果然,楚月很快就做出了与流年一样的选择。
我们的青春,于悄无声息中向前飘移着。大多时候我们都觉察不到时间的存在,我们笑着,跑着,迷离着。但有些东西,就是这么悄无声息的在我们心里的那片天空留下了印记。就像泰戈尔那首诗所说的那样:
天空没有痕迹
但鸟儿已经飞过。
?
☆、给我一个眼神
? 那天下午白若水没有说完的话,终于,还是要说出来了。
在他说出来之前,我感觉到时间这东西特诡异。当你担心它走的太快的时候,它如同一把攥在手中的沙子,越是想用力握紧,它越是抽身逃跑,不知不觉中就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而当你一旦内心充满期待盼它走的利索,它又粘稠得仿佛是小时候奶奶家墙角瓦瓮里头装着的那一瓮厚重的糖丝,一手摸进去之后,吮不完舔不尽,老久老久的黏在手上。
那晚,班主任老汤神情严肃地坐在讲桌前的凳子上,上面摊着他的数学辅导书,右手拿着笔在辅导书上写着什么,两只深沉的眼睛时不时就抬起往台下瞅,那眼神总让我感觉是可以穿透空气穿透桌椅穿透每个人的内心以及内心的小秘密。他就那么的神情严肃眼神犀利的在讲台上坐着,像只窥探动静随时都可能出击的鹰。在他居高临下的威严下,我感到自己就是只瘦弱的小鸡,不敢随便乱来,不敢有任何让他不入眼的事,例如讲句话放个屁之类。
他的阴阳掌以及连环腿闻名于整个青城一中,不过,他只打男生不打女生,要不然我和楚月也不敢来到他的班。后来,亲眼所见了他的两大盖世武功终于明白过来,阴阳掌就是对着面前的脸蛋一顿噼里啪啦打,连环腿就是将学生从教室前头踢至教室后头再从后头踢到前头。受用过他这两大盖世武功的人,不外乎都是那些十六七岁正处于血气方刚的男生,谁能受得了这等屈辱,要么转学,要么干脆退学不再出现于校园中。
不过,第一次亲眼所见时我还是险些被晕过去。那天有位可怜的同学,我已经不记得姓甚名谁了,也不清楚他是犯了什么事,只记得老汤在教室门口喊他出去后,训了几句话后就开始踢起来了。我们忐忑的坐在教室里,透过窗玻璃清楚的看见那位同学在不堪老汤盖世武功的猛烈冲击下,直往后歪歪倒倒的退去,中途还摔在了地上。楚月一手放在胸前做祈祷状,另一只手攥住我的手。她的掌心冒汗,其实,我也不知道是她的掌心冒汗还是我的掌心在冒汗。我真想站起来,跑出去为他求求情,求老汤住腿,但我不敢啊。终于,老汤停下来,但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那位同学又被掌了一阵嘴巴子,噼噼啪啪一阵响,那阵势让胆小的人打颤,让胆大的人心寒。我心里很担心,不知那位同学他口吐鲜血没有。可以说老汤威慑着他所有的授课班级,简直雄霸一方,恶名远扬,在校任教老师无一能出其右,再贪玩捣乱牛逼哄哄的学生在他面前也不敢有做小动作。只要有老汤在的教室,便如死海般死寂,银针掉落地面也能被听得出准确的方位。不过,只要他一走出去,教室里立刻变得沸腾起来,就是站到教室中央吵嘴打架,也不会惊扰不到任何人。我们那个时候,就可以如此这般自然的在两个情境中迅即转换我们的表现模式,一点也不需要什么过渡。
我们在晚自习生活中默默承受着单调与无聊,忍受着疲倦与困顿,我们在长时间竖着耳朵等待铃声与猜测距离打铃的时间之中锻炼了我们的听力与判断力,还在长时间一边打瞌睡一边掐自己一边掐自己一边打瞌睡的煎熬中锻炼了我们的忍耐力与战斗力。
这样的晚自习从晚上六点开始,一直到九点三十分结束。中间休息两次,每次十五分钟。晚自习是用来写作业做习题以及答疑的,我们班的晚自习有一半都是班主任老汤亲自监管,其他时候会安排各科老师过来,有时候他还会要求我们在九点半以后再延时半小时或一个小时,弄得大家身心俱疲,睡意沉沉。我们一个个都是倦驴推磨,缓慢而疲劳的前进着。好不容易盼来中场休息的铃声,大家都屏住呼吸,只等着老汤的屁股脱离板凳站起身,同时,应该几乎所有都在拿眼角的余光,一齐瞟着老汤的身影是否已经全部从教室门口处消失而去。顿时,整个班级炸开花,喧哗起来,沸腾起来。顷刻间,大声聒噪的聒噪,追打的追打,大笑的大笑,还有不少男生把口哨吹起来,有没有女生吹,我就不得而知了,毕竟我不可能一个个去查看,但我估计是没有的,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后来唐红在一次寝室畅谈中,讲她就有吹过。还有些同学跑出去玩耍,连篮球都有人拍起来了,咚咚直响。所有人都如骤然间被放生的精灵,活泛起来了。时间变得激扬,青春变得动荡,好不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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