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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天来临之前+番外 作者:金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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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的种种,罗维森的种种,我们的种种,不就恰巧布设了一个残酷的谜语,让我们真正成长吗。
 
第二十二章
 
“哎,金子!你小子等等我!”大头拖着沉重的“大头”颠颠地向我跑过来,像是闻到了肉味的小狗,一双本就不大的眼立马眯成两条缝。奇特的是,你还是能从缝里看见两道激光射出。
 
“你小子是不是又谈媳妇儿了?丫的不照顾照顾兄弟呢嘿,还有,你这厮不是刚被甩吗?也不见你滴两滴鳄鱼的眼泪,让人女孩儿多难做。我跟你说啊,做人是要讲义气的,咱俩还是肝胆相照的好哥们呢。@#¥%……”
 
我眼看着大头的唾沫星子飞到了半米外的一个男生头上,混合着好大一块头皮屑,像坨鸟屎。而那男生似乎觉察出有什么东西掉在了他头上,便回头欲语还休、泫然欲泣地瞪着俩眼珠子瞧我们,被大头一个眼神给吓得秋风扫落叶般抖着两条小细腿儿飞快跑走了,跑的时候还差点被绊倒,笑的我不行。
“您还是继续右手磨针吧,小的我还有事,大爷您自便了哎。”我赶忙借口开溜,大头这唐僧劲儿是我这么多年都不能忍的。
 
“嘿,金野你小子才磨针呢!大爷我这可是大炮炮炮……”还自带回音的。
 
我和大头是初中认识的,刚初一他就已经像熊一样高壮了,身高已达185cm,那时候才初一、初一、初一。我和他一班儿,因为一场篮球赛结下了梁子,后来又因为一场校际联赛成为了朋友。哦对了,他还当了我两年同桌。除了罗维森,大头大概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而我那时候“朋友”还不少,打球的、社团的、吃饭的,让现在的我说就是“酒肉朋友”了。不见得彼此多么真心,多么了解,或者有什么真正的交友理由,只是空了、无聊了,就聚聚,彼此消磨消磨蛋疼的青春时光。
 
我是什么时候只有大头一个同性好友的呢?先让我想想,毕竟时间间隔有点长,毕竟我也没这么多精力记住不重要的事儿,哈哈。
 
哦对,想起来了。大概是余茂出事儿后的各种谣传,传我把余茂推下水啊,传我和余茂为了一个女孩儿争吵,余茂自杀啊,传我见死不救啊等等诸如此类。那时候我心不在焉的状态,似乎为大家的猜测打了一剂强心针,基本就是盖棺定论了。
 
——我对余茂溺水的事儿见死不救。
 
那时候,以前那群总来找你做这事儿、做那事儿,找你请客吃饭、找你钓马子的朋友用一种可怕的眼神粘在你身上。校园里好像到处都是在你身边窃窃私语的人,或者突然冒出一个“正义者”,拽着你就是一通骂,问我余茂那么好为什么要见死不救?真是冷血!就像我不知道余茂好似的,可笑吗?可笑吧,能想象到吧,恶心又无趣。唯二不知情却站在我身边的只有大头和田恬,而那时候罗维森还在我没到过的地方独自承受着或许比我经历的事更为心塞的事。那时候我在麻木,罗维森呢?
 
余茂去了之后,我就再也不敢交友了。一是因为我太懦弱了,无法再次承受好友的离世;二是我太烦了,所谓的好友原来是根据人们口耳相传的谣言而就此把你标签为变态的“好友”。不过人究其本质不就是那样一副德行吗?看到听到某个事情就立马在心内作出一番评断,并以此贴上标签,而对事情的本质不做深入了解。误会就误会了呗。
 
那时候我就想啊,大头那么没心没肺的样子一定会比我活得长吧,田恬那么聪慧可爱一定不会英年早逝吧。千万不要留着我这样的渣渣在这个操`蛋的世界上独自活着,我向上天祈祷,在心里默念千万遍。
 
现在大头依旧头那么大,女朋友倒是一个赛一个漂亮了。田恬也和她男友过着自己无限美好的日子吧。这样真好啊,幸好。
 
我啊,这么纠结为了什么呀?傻蛋。
 
或许,这次该轮到我了?
 
第二十三章
 
进入高三下学期后,大家都变得愈发忙碌,每日奔波于教室、食堂、宿舍之间,三点一线,毫无乐趣。每个人都像是进入一个漫长又缓慢的刑期,为自己捉摸不定的未来或努力或忧虑或麻木。而我,在临近高考的前两周,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并开始依赖起香烟,逃避一切我能逃避的。成绩尽管还是那样不好不坏,但和别人的进步相比我就是在退步。
 
我在高考前的一个月搬回了家里住。而那两周,除了去上课,我基本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出来了。我老爸老妈对此也无可奈何,只是在吃饭时间小心翼翼地提上那么几句,引来我的不耐烦与冷眼相对。
 
而我也很久没和罗维森说话了。
 
这一切的源头都要从我某天睡前在罗维森那里翻来的一本书说起。
 
因为那天老师布置的作业我忘了做,我便想借罗维森的抄抄。他那时候还没回宿舍,于是我就自己去找了。那本书就是我在找他作业本时发现的,不过刚找到那本书时我并没有看,只是大致翻了一下,觉得不错就先放在床边了,因为我还要忙着抄作业。
 
隔天睡前我看了那本书。那本书的封皮已经有些褪色了,书角被罗维森细心地用胶带粘了起来。带着一种好奇的心理,我小心地打开了书。而在书的扉页上,写着的那一段话,将我的好奇心打得无影无踪,只剩下难过。
 
“也许有一天,我突然告别,再不会回来。如果是那样,忘了我也没关系,生活仍将继续。”【注】
 
我看着那熟悉的俊秀飞逸的字体,一字一句的默念这段话。酸气止不住地侵入我的眼眶,化作有毒的液体不断流出,胸腔溢满酸胀的气体,憋得我生疼。
 
“茂哥......”记忆飘回那个遥远的夏季,那个挺拔如竹的少年就站在那里微笑地看着我。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但是醒来我就忘了。不过梦里那种深深的愧疚感与绝望感仍严丝合缝地嵌在我脑子里,等待某天不经意的拽出,赤`裸的放在阳光下,然后“轰”的把所有都炸的一干二净。
 
所有的一切我都不能恨罗维森,只能恨我自己。
 
我和罗维森重新在一起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而我们所做的最亲密的举动不过是浅浅的亲吻,我依旧不习惯或者说不能接受与罗维森更进一步的亲密。
 
甚至我有次偷偷撸管被罗维森发现了,罗维森不过是苦笑着回避,隔天依旧对我言笑自若。罗维森对我们毫无实质的关系似乎毫不在意,而这也恰好方便了我,省的我再去找理由解释一番了。其实那时候我还是搞不懂我对他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虽然习惯了罗维森的亲近,舍不得他离开,却又和无法接受和他进一步亲密。
 
我真不是个男人,对吧,矫情个屁啊。
 
命运似乎就喜欢开玩笑,总在人知道一部分真相后来一个更血淋淋的事实,给人致命一击。
 
罗维森深知我对积水的恐惧,尤其是对下雨的厌恶。于是,那天傍晚,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让我和罗维森不得不去宾馆住了一夜。
 
其实我并不愿意再去回忆那晚的场景,因为那让我略微感到羞耻。不过,一切的转折与爆发就是那晚开始的,我又不得不去回忆。
 
那天,浑身湿透的我们急匆匆地跑进就近的一家旅馆。等了一阵子,我们看雨势丝毫没有减弱的样子,便给家里打了电话告诉爸妈,不过我并没有告诉他们我和谁在一起。我爸妈也是知道我的心病,也没说什么,就是嘱咐我擦干头发预防感冒之类的吧。随后我和罗维森就在小旅馆开了间房。
 
但可能是突如其来的大雨让很多人都没预料到,住房的客人多了很多。老板道歉说热水怕是不够了,大家节省点用。但是我们浑身湿透了,如果不用热水冲冲,很可能生病,而生病又要耽误上课,麻烦。
 
想来想去,我决定和罗维森一起洗,要不然热水真没了用凉水冲岂不是更要生病,反正以前又不是没一起洗过。我好像忽略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也没看见罗维森某一瞬的表情,不过那么紧急用水的时刻谁会在意呢。
 
“小森,愣着干什么呢?再不来洗热水就没了,快进来冲冲!”我看罗维森站在浴室门口低着头像是在想什么,便出声叫了他一下。
“哦。”罗维森应了一声便迅速脱下了湿淋淋的衣服走了进来。
 
因为浴室很小,而且淋浴头又只有一个,于是,我和罗维森不得不频繁碰触。罗维森的皮肤很凉、很滑,像我奶奶带着的翡翠镯子,让我一阵失神。而那时我也就没注意到,罗维森越靠越近的身体和越来越重的呼吸。直到他从背后搂住我,不断亲吻着我光裸的后背和脖颈,缓慢又情`色。等我回过神来时,罗维森的手已经伸向了我的小弟弟。
 
罗维森此时长得已经比我高了,差不多185,而我却停留在高一时180的身高再也没变过。为此,我一度被大头嘲笑,而大头那小子已经直逼2米。他老说我是两座大山中间的鞍部,哦没错,大头学文科。
 
“罗维森,你他妈干什么呢?放开我!”我的挣扎引来罗维森愈发放肆的动作。他迅速把我转过来,抵在浴室的瓷砖上,瓷砖冰凉湿滑的触感让我恐慌。以前我从没发现罗维森的身体竟然这么强壮了,记忆里罗维森还是那副瘦竹竿的样子。而他不断靠近的身体带来的强大的压迫感让我很反感,我讨厌被人压迫。正当我想推开他时,他一把把我搂过来,把我所有的动作与骂声都堵回了嘴里,吸`吮着、噬咬着,强硬又温柔,不容我一丝拒绝。而这时男人的自尊心让我失去了思考,我只想着我不能输,便重重的亲了回去。
 
不知过了多久,淋浴头里开始洒下冷水,把我一团浆糊的脑袋浇了个清醒,我一把推开了罗维森。我在他眼里看到了深埋的欲`望,那里有我。他硬了,我也是,而我在清醒后看到他就软了,心里一阵阵地烦躁。我低下头没再看罗维森一眼,哑着嗓子对他说:“小森,没热水了,别洗了。”
 
在我一脚踏出浴室的那一刻,我被罗维森扑倒在硬的要死的地板上。他强硬地压住我,分开我的腿,想要就这么挤进去。我一时慌了神,不知怎么才好,便大喊:
 
“罗维森,你他妈放开我!你还来劲了是吧?你这是在干什么!别让我讨厌你!”罗维森无动于衷,手已经覆上了我的屁股蛋。操!老子今天不会就这么被他女干了吧?!就在他马上就要杀死我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那本书,那本对我们三个人来说都很重要的书。
 
“你不是说过‘把我忘了也没关系’吗?你忘了茂哥怎么对你说的吗?”罗维森突然平静下来,禁锢着我身体的手也放松了下来,我立马从地上起来给了罗维森一拳,并跳得远远地,围上床单。操,差一点老子的菊花就不保了!
 
我看罗维森躺在地上再无动作,当我怀疑我是不是下手太重把他揍晕了时,他终于出了声。声音闷闷的,像是堵了两团棉花。
 
“你想不想知道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哪天?”
 
“茂哥出事那天。”
 
我的心跳得飞快,本能的抵触罗维森接下来要说的话。
 
【注】出自日本作家重松清的《在那天来临前》。罗维森第一次和金野表明心意时说过那句话,不知大家还记得吗?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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