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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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椅不堪重负地吱了一声,椅子腿摩擦地板,他抱着我滚到地毯上。
我手里捏不住的草稿纸洒了一地。
这是我写给他的歌。
他说,录音棚的隔音效果挺好的。
第88章
事毕我喘匀了气,腿从两边圈着他的腰,坐在他身上歇了好一会儿,才以手捶捶他的肩膀,哑着声音说,让我出去一下。
我的意思是让我出去看看时间,顺便归置一下我可怜的歌词,他却不理睬这祈使句本身,把汗都蹭到我脸上,回道,你先让我“出去”啊。
边说边动了动还埋在我体内的那东西。
我惊呆了。一个人不要脸的程度主要取决于他开黄腔时的语调有多么恬不知耻。
见我被噎得脸红脖子粗,干瞪着眼半天没动静,他笑笑,打横抱起我直奔浴室冲澡。
回来我把这手稿当做给他的礼物保存好,暂时不打算把它公开,出于一种小小的私心。兴许我将来想通了会乐意把它录制出来,或把它送去唱片公司碰碰运气,但我现在只想把它留给我喜欢的人,为了这份独一无二。
情人节那天是大年初六,他有事出差,我在家看家,而夏皆去了单身聚会。
我见过夏皆的朋友们,有些是她在咖啡店认识的,有些是朋友的朋友,还有些缘分始于在洗手间里借过一张纸巾,女人们的友谊常使我匪夷所思。那群家长空有威严之表,实际上就是一群大孩子,早已超出了我对现如今中青年群体的理解,奔放得惊人,包下整间酒吧开派对,叫嚣着“不脱不归”。
“而理想总是丰满的,”夏皆摇晃着一根手指对我说,“事实上一对都没有!No one!……哈哈哈哈哈哈哈有吃有喝有玩儿谁还顾得上谈恋爱呢!”
晚上十一点,那群酒气哄哄的大人回来了,敲开我家门,把完好无损的我妈送进来。我把她搀扶上二楼时,身后的声音忽地蹿高,门口有个三十多岁的叔叔喝醉了,嘴里翻来覆去念叨着旧情人的名字,边喊边哭,悲伤得像一首难听的歌。他满脸的鼻涕眼泪,令人不忍直视,被同行的伙伴赔着笑拖走,到后来有人顺手替我关好门,我都没听清楚那个名字里的三个字具体是什么,可能连他自己都记不住了。
我安抚着夏皆去睡下,又坐在床边陪她说了会儿前言不搭后语的话,隔几句埋头看看手机,不想错过宫隽夜的消息。
最近一条是五分钟前发来的:我是不是要错过咱们俩的第一个情人节了。
我听着夏皆匀速放缓的呼吸声给他回复:如果影响到你赶夜路,那就错过它,没关系。
正说着,夏皆突然把手伸出被子的动静吓了我一跳,反应过度地凑上去,额头上蒙了一层做贼心虚的汗。
“怎么?”
“宝宝帮我接杯水……”
她嘟嘟哝哝地呓语,好似有一只脚已经踏进梦乡了。我松了口气,听命把热水倒好,根据她的指示摆在床头,这才鬼鬼祟祟地退出房间。
走廊灯没开,一片安谧的漆黑之中,手机震动声分外突兀,我问他,你在哪儿?
发完这句话我便站着没动,好像觉得他离我不远似的,这根本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可我在冥冥中这么预感到了,就像他不给我回应其实是暗藏玄机。人人都喜欢谜底揭晓前的期待,而他最擅长给我惊喜,想要我一直对他保持好奇。
他说,去一楼的露台。
现在是二月十四日的十一点五十分。我抓着楼梯扶手走下去,脚心摩擦冰凉的地板,有一个房间的门没有关。
我逐渐锁定了声响的来源,那是一种乍听上去毫无章法其实极富规律的敲击声,浮光在窗帘背面堆砌出一道颀长的人影,我几步跨到窗边。
“嗨。”
这不请自来的幼稚鬼正紧贴在窗前,短窄的露台平时只搁得下花盆,挤得让他膝盖都难以弯曲,他却笑得像个顽皮的孩子,十分恶俗的在玻璃上呵出一团白茫茫的雾气,用手指画了一个透明的心形圈。
一朵绛红色的花插在他防风夹克的胸前,被手护着。
“我赶上了。”他隔着玻璃说,“情人节快乐。”
我踩着板凳爬上窗台,一只手支撑身体,另一只手轻而缓慢地转开窗闩,放入那些冬夜里冷冽的寒风,他的影子网住我,让我联想到一些为人津津乐道的爱情故事,桥段因为过分煽情使我不屑一顾,它们分明不适合我,现在却没有一点儿妨碍的想起来,原则全无的默许了一切曾被视为累赘的触动。
我将身体探出窗外,从他心口摘走那朵属于我的玫瑰。
“情人节快乐,我的罗密欧。”
我从稍高处俯下身去吻他,脖子有点酸,内心却充满反客为主的自豪,抱住他的腰,以防他不慎踩空,摔到一楼栽种着夜来香和山茶的小花园里去——鬼知道他是怎么爬上来的。我无声的谴责,奔三的人了,今后还是少从事这种危险活动。
可我真喜欢他。
“十二点了朱丽叶,”他亲我的鼻子,“回去吧……我丈母娘是不是在家?”
“她睡着了,”我捧着他的手呵气,搓热的时候抬眼望望他,“别怕,丑媳妇早晚要见公婆。”
他如遭霹雳,轰然倒在我肩上,“……我开始慌了。”
“她不是挺喜欢你的么。”
我抚摸他的后脑勺,像给大型犬类顺毛,“想远了。到时候我来应付。”
这话听起来帅,但绝不是敷衍,对此我有心理准备,不管要承担怎样的结果。然而人在即将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会在分析过形势以后给自己一个理想的预期值,目前来说,我不认为一定是个坏结果。
退一万步说,我只是想给他一个身份,把他当成我的家人,和夏皆相同的地位,能不用这么躲躲藏藏的,夜半三更顶着风,在站不下两个人的露台上幽会。
“你还真会哄我啊。”
他捏捏我冻红的耳朵,托着我的手看我爬回去。
“会好的,有我呢。”
我悄悄上楼,返回自己的房间,听见夏皆在床上翻了个身,问:“干啥去了?”
“喝了牛奶,打算睡觉。”
我把那支玫瑰花藏在背后。
第89章
从那以后,“爬上露台给我送玫瑰花”这件事就成了宫隽夜后半生骄傲的资本,酒桌上能拿出来侃侃而谈的那种。他说他二十五岁之后就再也没像个傻逼似的浪漫。
实际上我也觉得,能挖空心思去讨他喜欢,纵使没有金榜题名和洞房花烛,也是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大事一桩。
三月开学之前,我跟他经过了几番理性探讨,决定正式收养小区里的流浪猫,并挑选了一个气温回暖的日子,带它们去附近的宠物中心做了结扎手术。
伤感的是我们没有找到黄色的那只,它失踪了。而根据宫隽夜先生声情并茂的讲述,他年前捉到过它一次,这位兄台正忙着痴缠一只骚情的白色小母猫,见色忘义没空搭理他,多日不见,想必是私奔了。猫和人一样,都有命里的劫数,让我不必太牵挂。
我回味了这个缠绵悱恻的故事至多一分钟,说,你是不是在逗我?
但我们确实只剩下两只了,这样残缺的结局难免令我感到沮丧,和他坐在手术室外的休息区里,听着对桌的小姑娘讲他们家泰迪是怎样和邻居家的博美大战三百回合,剧情高潮迭起,扣人心弦,打眼一看周围给宠物看病洗澡的主人们都在忘我的听着,宫隽夜整个人都趴到我后背上来了。
正当讲到那博美离奇怀孕的时候,一个工作人员过来通知我们俩,说手术做好了。
猫们楚楚可怜的躺在箱子里,麻药的劲儿还没过,我隔着笼子用眼神抚摸了它们,听兽医讲解术后恢复期间需要主人注意的方方面面,包括饮食和清洁等一系列细致入微的后续工作,用纸笔一一记录下来,再把记事本交给宫隽夜。我在学校回不来的时候就得由他代劳。
养宠物是叫人费神的差事,不仅仅是找乐子,我想,既然接纳了一条生命,就要像对待人类那样,负担起生老病死的全部责任。
我们回到家,把两只熟睡的小家伙放到楼上去,他说,给猫起个名字?
彼时的电视里正播放着一部怀旧港片,我灵光乍现,指着花猫说,它叫无双。
黑猫的话,我有意想听他的,感觉就像跟他认养了两个小孩一样,殷殷期盼地看着他在厨房里转圈,把切好的水果塞进榨汁机里,压上盖子狂暴的翻搅了一阵,沉吟道,那就叫老王吧。
……
隔壁老王的老王,朴实刚健,城府很深,神秘中带着一丝狡诈,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我发现自己竟说不出一句反对的话来,联想到这个人的外表和他的智商,内心五味杂陈,眼眶都有点湿润了。
叫旺财来福翠花狗蛋我也得认啊。
他帅他说什么都对。
养了猫的宫先生业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起来。他常在我上完一整天课、面朝下趴在床上歇息的时候,打电话向我告状,说两个小淘气今天又闯了什么祸,毁掉了他近半数的黑色衣服,害得他要把衣帽间和录音棚紧紧锁着,最可笑的一回,他一帮生意上的朋友登门来谈事,只见他一手托着无双、肩膀上趴着老王的伟岸身影巍然显现——他说他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满屋子人的眼神。
老王迷恋着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畅快感觉,热衷于把自己伪装成皮草趴在宫隽夜肩上,五连包的妙鲜包也无法撼动它的意志,险些要把宫隽夜趴出颈椎病来。
甚至于在我临出门前和他接吻的时候,都要从他肩上跳到我肩上。
于是我摸摸在我怀里窝成团的花猫,说,你看无双多文静。
宫隽夜对任何与他争宠的生物都一视同仁的怀有敌意,幽幽地瞥了一眼,不屑道,一看就不是正经猫。
无双简直怕死了他。
他可能是属狼的。
五月的头一个周末,夏皆把我召回家,说要商量一件大事。
我寻思这事儿得多大,夹着手机从自习室跑到走廊严阵以待,她在电话里简略的讲述了事情的大概:她工作三年的咖啡店要关门大吉了。
咖啡店老板受家事所迫,要在夏天来临前辞职回乡下,手里的店要么卖掉,要么找个合适的下家转手,满打满算还有一个月时间给店里的固定资产做盘点,给出了一个不高不低的价格,恰好在夏皆需要权衡和犹豫的范畴内。
听完我在心里合计了一下,抑或是压根儿不想顾虑那么多,没花一分钟,对她说,“想接你就接吧。”
“就这样?”她显然对我这种欠考虑的痛快表示质疑,语气也弱下来,透露出几分可以想象到的担忧:“如果赔钱你可就连学都没得上了。”
“我小时候你就没教过我进退维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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