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1 作者:从R大到B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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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姥姥说,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很是疼爱我,每次回家都把皮带和钥匙扣解下来,去慢慢的抱我,生怕那些东西会一不小心滑破我的皮肤。但是我都记忆不得了,那都是在我四岁以前的时候。那时的自己处于痴呆儿的状态。
自从上了大学,父亲好象从来没有给我主动打过电话,我打电话也基本都是和母亲说话,偶尔的几次我电话回家,母亲不在,父亲也总是说,有事吗?没事,就是学校周末了。哦。你妈在楼下店里。那好吧,等我妈回来告诉我妈我电话了。恩。爸,那我挂了。挂吧。
每年的寒假时候,我会陪着父亲喝些酒,基本上我们也是喝闷酒。直到父亲喝的酣畅的时候,才会给我们讲起他以前当兵的历史,和他得到党员资格的欣喜,以及对那个生他养他的家乡的思念。很多的时候,我是听不明白的。我只是知道让父亲高兴就够了,有些话语需要生活阅历作为背景的。父亲告诉我,男人就应该如棋子一样,掷地有声,步步为赢。这也许就是父亲最为朴素的想法吧。也许就是父亲想让我沾染的棋品吧。
父亲为人耿直,言语很少,唯二的喜好也就是看围棋谱,和书法了。父亲初中只读了一年,却写得一手好字,遒正洒脱的那种,大有柳体的风范,,只是自己不太会欣赏罢了,每次过新年时候亲戚邻居的春联都是父亲帮忙给写的,记得那天父亲就象一个将军似的,背者手去各家写对联,给父亲抱着文房四宝的是俏如花的妹妹,带着一脸神气。
父亲有一拨当兵时候的兄弟,也转业到了矿上,他们也会隔三差五的在一起聚会,说说家常。好象父亲很少抱怨什么,即便下岗的时候。爷爷在父亲参军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小叔叔是个遗腹子。奶奶去世也很早,所以父亲从结婚后,也很少回那个陇海和京九交汇的小县城。我也就更少印象了。
记得我因为身高原因,放弃短池,曾经转行到挑水,因为身体比较结实,爆发力很好,但是很不幸运的事,我有轻微的恐高症。所以现在还能做几个徒手倒立来缅怀那个转行的岁月。这也就是我那短暂的跳水训练生涯结束的,最为基本的原因了。研一的暑假,两个月的假期,我在一家投行实习了一个多月,说是实习,说白了也就是打杂,做一些文件录入员,文秘,接线生和邮政快递的工作。可是我始终不敢从25层的办公室的阳台向下看。因为从高处下往,我看什么都是成双的。
工作还可以吧,空闲的时候自己可以看看书,听听音乐,可是最为让自己不舒服的是,公司要求正装,。扎上领带,我自己感觉真的很不习惯,感觉呼吸都不是特别的顺畅,尽管大家都说这样我很是精神。因为我和老人家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不同,我是要求8点半到办公室的,而他大多是9点半,我都是尽量不打扰他,所以在那个炎热的夏天,我每天要背着大书包,里面装着自己的衬衫,去挤公共汽车,正式员工是有更衣间的,我们什么也没有。下班后,坐了地铁,在他公司楼下的星巴克等待打便车回去,有的时候还要牺牲色相,老人家才肯让我上车。呵呵,就这样在一天天的汗流浃背中,我开始了自己毕业前的打算。
面试,笔试。笔试,面试。在一轮轮的筛选中,我都疲惫的无任何希望了,也居然居然不可思议的得到了交换生的名额,很多时候自己真的是运气挺好的。条件很是简单,9个月的学习,明年6月回来毕业硕士毕业答辩。提供学费,和部分生活费,后来才知道这部分每月生活费,是还不能够支付一周房租的补助,这也当然是后话了。然后就是等待签证了,一种好象是杳无期限的感觉。
结果告诉了老人家,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慢慢看着我。
伸手抓乱了我的头发,缓缓说,好小子,我真的没有看走眼。
每年的寒暑假,是我和老人家吵架最为集中也是最凶的时候,原因很简单,我要回家了。
每次回家的时候,老人家从超市里带来大包小包的东西,打趣我,说要我带回娘家,我总是不肯。好家伙,他就开始给我妈打电话,说我这一年帮他在公司干事情,很辛苦了,让我带些东西给父母。母亲总是着急的在电话的另一头死命的拒绝,每当这个时候,老人家都是慢慢的就挂了电话。一脸坏笑的对我说,我给我妈带的,我妈同意了,你带不带?
从东北回北京的时候,母亲也是大包小包的把自家做的腊肉,泡菜,咸鸭蛋,让我带给我的所谓的“老师”。就这样,我成了来往京哈线上的搬运工。另外的争执就是车票了,回家在路上的时间并不长,我每次都告诉老人家我自己在学校订硬座,我真的是认为自己一个大小伙子做硬座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可是每次老人家都是在公司里帮我订卧铺,我和他争执了几次,未果。所以自己就偷偷去车站把卧铺退了,自己还是买了硬座。
纸里终究还是包不住火的,在车站,候车室,老人家还是发现了,他冲我着我咆哮,说,你脑袋进水了?你是缺钱吗?你说我给你的钱够不够?我没有说话,我甚至都没有抬头看他,就抬手背包,缓缓转身走了,心里说不出来的感觉。我不知道钱到底是不是一个敏感的字眼,我所能做的就是把这个称为阿堵物的东西用在刀刃上。老人家也没有追我,上车了,我受到了一条短信:我只担心你的膝盖。我回答三个字,知道了。
到家后,我就和以前的体校的一群哥们姐们的一起喝酒,打牌,每天忙得只恨为什么一天只吃三顿饭。以前高中和体校的哥们姐们,大都已经成家了,大家谈论得更多的是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哥们较多的职业是出租,和饭店,以及健身俱乐部,姐们也大多自己开了发廊。妹妹每次回家的时候,总有姐姐对着妹妹说:老妹,你哥最近怎么样?来姐这里,让姐给你做做头发。有的时候,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的朴素和透明。也许他们中的大多数,也许都走不出我生活的城市的圈子,也许都想不到我以后的生活会是什么的样子,更为可能的是再过若干年后,我甚至都不能把他们所有人的名字都能叫出来了,他们说他们只要记得有我这样一个小弟就足够了,就已经满足了。
在家的日子,我很多的时候都忘记了老人家,三五天的间隔才想起来打个电话问候一天,也许自己天生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神经很粗的人吧。老人家接到电话的时候,总是揶揄我,大少爷,你老还记得我啊?我也就是嘿嘿傻笑几声。然后,老人家说,什么时候,让咱也去一趟大城市——铁岭,感受感受大都市气息。他总是打笑我,好在自己都已经习惯了。
老人家最喜欢的食物是咸蛋黄,油油的,沙沙的那种。每年寒假母亲都会做上一坛子让我带给老师,老人家很是奇怪,他只吃蛋黄,不吃蛋白,是吃一点就会吐的那种,鬼知道他怎么反映那么强烈的。第一次到他家里的时候,就在垃圾箱里看到了一包咸蛋白,当时还只是诧异了一下。母亲对我们兄妹要求很严厉,特别是在食物上面,从小到大,我和妹妹都是一碗饭,无论碗的大小,我们都是吃完,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剩余,当然我和妹妹也都没有再次盛饭的习惯。真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剥了蛋黄总是放在老人家的碗里,自己留着蛋白。我真的没有感觉有任何的不妥,也没有感觉有任何的惊讶,感觉一切就是应该这个样子,自然而然的事情。
早晨我又吃了咸蛋,当自己习惯的把蛋黄取出来的时候,四处环顾了一周,找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只好把蛋黄放回了自己的餐盘,味如嚼蜡,低头了,因为眼睛有些潮。
我知道我想他了。
周四的理教,有节课,先秦文学。
忘记了是怎么找到了这个课的了,只是知道上自习很疲倦,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等到醒来的时候,看到一斯文书卷老师在讲荀子。在讲先秦文学作者的身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由巫到史,到贵族,再到士的演变过程。对于文学,自己真的没有什么研究,只是知道那是一个可以用来抒发自己情感的工具罢了。这个课程,是面向全体本科生的,所以所有的与课者都由年轻的翅膀,和花朵一样的青春。
于是不想走了,就懒懒听了一节,还一边用水笔在自己的拇指和中指间不停的转动,笔可以在自己拇指的中关节转上近8分钟才停息。很牛吧。转笔还是自己在本科时候学会的,是一个兄弟教会我的,山东大汉,具体来说是在教一的哲学课上,只是一节课的魔鬼训练,我乐此不疲的重复近百次的弯腰捡笔的动作,伴随着笔落地的啪啪声音,只是庆幸的那是一个大课,更为庆幸的自己做在是最后一排。真的感谢那现在在安永的哥们,终于让我有了一技之长。
你转笔很不错啊。旁边作了一个清清爽爽的女孩子,叫她孩子,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小小的鼻子,纤细的手指,精致的耳朵,可以看到淡蓝毛细血管的额头,嘴角还有一个小黑痣,很是俏皮。扎起的马尾,有一缕随意的掉落下来,搭在面颊上,让我几次产生了把她那缕头发帮她小心给放在耳后的冲动。纯白小衬衫,天蓝牛仔裤,被漂洗得很干净的白色衣领,还散发淡淡的柔顺剂香味。
看我醒来了,她莞尔一笑,看我转笔看的有些发呆,用手指敲了敲我的书本,轻声告诉我,老师让把上次的作业给交上去,算平时成绩,上节课没来吧。看来她把我当成了她的同学。我挠头只好说,没来,我忘记了作业是什么了?在我笔记上好象还有。洁净,简约的笔记本,带者娟秀的字体,还有淡淡的香味一发扑入我的眼睑,隐约也到了心坎。我只好装做很是用心的把她的作业慢慢的抄到我的本子上,我发誓我是很想写的漂亮一些,可是越是这样,自己的字体就越是很差,有些出汗了,在额头上,晶莹的。我开始埋怨起来父亲,为什么小的时候逼我练的不是书法,而是围棋。
真的那节课,我都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不出汗,连手心都汗涔涔的。那节课很快,一眨眼的工夫就下课了,她很快的就溶入了人群中,在自己恍惚中就突然寻找不见了。
于是我就记住了那个叫213的教室,记住了理教的周四。
那课人不是很多,而且是面向全校的选课,所以我都不知道那个女孩是那个学院,也不知道是大几的学生。稀稀拉拉的20人散落在教室的各个角落。下个周四,我固执的去的很早,又坐到了熟悉的座位,而且还别有用心的把我旁边的两个座位都用书本给占上了。女孩进来教室,淡紫连衣裙,滑润的肩膀。我赶紧手忙脚乱的把书本收起来,希望她看到这里的空位。可是当我抬头的时候,她已经在前排坐定了。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只是知道我那节几乎看了她一节课的细长的脖颈。白生生的感觉。
只是记得下课的时候,女孩给我挥挥手,正在我要冲出楼门上前搭讪的时候,迎面碰到了老板,只好生硬的刹住了车。
接下来的几周,我都坐在同一个位置,那个女孩却再也没有坐到我的身旁过。
在图书馆的时候,我又碰到了她。做在那里安安静静的捧着一本16开的书。我当时和宿舍老大一起在图书馆借书。在老大的鼓动和挑唆下,我终于写了一个纸条:想认识你,请给我短信,136%%%%%%%。我也不知道自己在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就走上前,把折成方形的纸条递给了她。惊讶,抬头,冲我笑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却脸红了。甚至都慌张的忘记了把我的借的书带走,惹得老大在我身后大骂我那么没有出息。
那天过的也没有什么异样,只是隐约感觉心里有些事情,到了晚上我还是把手机给关了,有的时候,人带着一点梦想和希望进入梦乡真的也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第二天又是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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