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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 作者:亡灵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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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是长长的沉默。
  出了饭馆的时候雨还在下,我发现雨伞忘在饭馆里面了,他意识到的时候立刻就折回去拿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如果不是他当时不回信息不接电话连QQ和邮件都不回复的决绝,按今晚他给我的感觉来看,我会以为他还是当初那个因我随口的一句想吃你做的蛋糕就深夜跑遍整个城市找材料为我做蛋糕的那个人。
  他打着伞,我们在这个城市漫无目的地走着,七月的夏天经过这场雨的洗礼空气很清凉,街灯和车灯把这城市照得昏昏黄黄朦朦胧胧,将我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汽车疾驰而过带出水花的时候他习惯性地用身体帮我挡。
  一直到九点半人越来越少,我们还在街上走。他跟我聊未来,绝口不提过去,聊他对人生所有的规划,里面没有我一丝半点参与的余地,我看着他的侧脸,这就是爱我四年的男孩子,与我相恋两年,待我像情人,像兄弟,像孩子,可实际却是个比我小两岁的大男孩,从今以后,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可能会比陌生人还陌生,觉得莫名伤感。
  “你以后真的不回来了?”我状似随意地问。
  他笑了笑,显得有点腼腆,令我有种陌生的感觉。“可能吧,我不想再呆在这里了,这里也不适合我。”他说。
  我觉得呼吸有点不顺畅,想说你他妈的就这么走了,那我呢?随即又嘲笑起自己,我们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要走的路,他要走他自己的路,我有什么理由阻挡?
  再说如今我还有什么立场阻止,爱情虽是两个人的事,可有一个人单方面退出,这个游戏也就宣告结束了。
  犹豫了一会儿,我还是问道,“天泽,是我的问题吗?”
  他一直都很淡的神情,这时候在街灯与霓红交错的映衬下,变得不真切起来。
  终于他还是伸出手一只手温柔地笑着摸了一下我的头发,和过去的每一次一样。摇了摇头,说,“不是。”
  七月的天气,因为这场雨,微凉,我觉得手指都有点冰冷,不想再问别的更多了。我想罗少是了解我的,见了这一面,我想我也该彻底放下了,说道,“时间不早了,你回去吧。”
  他显得还是有些不舍,迟疑了片刻,说道,“还是再走走吧。”
  我知道这次见面很有可能是诀别,可是不管怎么样,既然结局已经注定了,再继续走下去又有什么意义。
  “还是回去吧。”我说。
  “这么晚的你还回W市吗?”
  “我打过电话给罗少,晚上先住他那儿,明天赶早。”
  罗少也住B市,不过其实我并没打过电话给他。
  他看着我,眼神复杂。不舍,眷恋与抱歉,还有些别的,我并不全懂。我想我们之间的分手应该和感情的变化无关,有些东西时间会告诉我答案的。
  
 
  ☆、第 3 章
 
  才停不久的雨又开始淅淅沥沥地下,但远不及我来时的那场雨。窗外朦胧的街景急速掠过,车子不知不觉就到了罗少住的小区门口。
  我还没告诉罗少自己会去找他,我想这种破天气他估计也不会往外跑的,不过到他家的时候,我后悔没事先打招呼了。
  我按了门铃好一会儿罗少才来开门,还裸着上半身,同寝室这么多年,他的裸体我是见惯不怪了,可每次看到的时候还是会很郁闷,想当年我跟他认识的时候,他都已经十八了,明明一开始和我一样高才一七七,体重也和我差不多,可他竟然在接下来的两年内硬是甩开我多长了七八公分,体型也越来越模特化,六块肌什么的要有的竟然都静悄悄地有了,而我却还是原地踏步。
  我常常觉得他那是床上运动做太多导致的,这家伙就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皮相好,家里又有钱,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不像我,第一次恋爱就爱上了个男人,都没尝试过压女人是什么滋味,又对在男人身上耕耘没有半点兴趣。
  我对着他露了个笑脸,他的脸上却是各种表情集结在一起,不可置信,惊讶,还掺杂了一点为难,好像站在他面前的人不是我,透过我他看到了别的什么东西似的。
  我皱了皱眉,“不欢迎啊?”
  他恍了一下神,接着笑道,“没~有~怎么会不欢迎。”
  “那像个门神一样堵在门口?难道……”我把目光往屋里探了探,金屋藏娇?
  “少原,谁啊?”一个娇滴滴带了点抱怨的女声从屋内传出。
  果然啊,看来我来的真不是时候。
  罗少回头往屋内看了一眼,无所谓地摊了一下手,“谈完了?”
  “恩,”我捶他肩膀一记,“抱歉不挑时间地跑过来,看起来我该另觅住处,先走了。”
  我这是在故作轻松,其实这一晚我还是很希望有个人能陪着,就算什么都不说也是好的。
  “云飞——等一下。”
  我对那个女生真的感到很抱歉,罗少一向重朋友讲义气,结果当然是他把那个女生打发掉了。可女生走的时候气呼呼地瞪我一眼随后把门甩得整栋大厦像八级地震似的那举动立刻打消了我的愧疚感。
  “你挑女生的品味还是不行啊。”我摇了摇头。罗少就喜欢看女人外在从来不会欣赏所谓的心灵美。
  罗少不以为然对着大开的冰箱门问,“喝什么?”
  “啤酒。”
  话音一落一罐啤酒就子弹一样向我飞了过来,我哇了一声眼疾手快慌忙给接住。
  “拿罐啤酒当暗器,坏了你的好事也不用这样吧。我以为在这种狂风暴雨的夜晚你不会有什么性致,想不到你还真是一刻不得闲。”
  ”我说着手指勾住啤酒盖上的拉环,嗤的一声,啤酒冒出了白沫,我赶紧用嘴去接。
  “我说是只因为个意外我和她都淋湿了,她就近上来换个衣服的你信吗?”
  我摇头。他无所谓地耸肩。
  “怎么来找也不先来个电话。”罗少给自己也开了一罐,边开盖边问,语气里有着责备的意思,倒听不出有什么不爽。
  “哈——”夏日里喝上一口冰啤酒,爽啊。
  他小口地喝着啤酒,斜睨了我一眼,道,“见过他了?”
  “见了。”我拿着啤酒罐看着上面的成份,酒精度和生产日期。
  “感觉如何?”
  “这不来寻求安慰的吗?”我用脑袋往他怀里蹭了蹭。只是蹭了一会儿他就毫不客气地用手按在我脑门上把我推开老远。
  我嚯地站起来,“你这人,太没爱心了吧。”
  这人真是随着身高的增长越来越不可爱了。从前我们还在一个海平面的时候,他屁点事都能半夜钻到我床上来拉着我说个没完没了的,现在只是往他怀里钻一下就将我推开老远,我不过是跟他说了跟他的男性朋友好上了吗,要不要这么伤人呀。
  他仰头灌了一口啤酒,然后冷眼看向我,“别随便往别人怀里钻,特别是一个欲求不满的男人怀里。”
  “哈,”我别开脸冷笑,接着双手撑在他身后的沙发靠背上再度逼近他,好笑地俯视着他那张平日里总是嘻嘻哈哈此刻却线条绷得死紧的脸,说道,“那,你想把我怎样?”
  他对男人是不可能有兴趣的,自从我把与龙天泽的事情告诉了他,他很就很注意尽量不去开这种玩笑,当然无伤大雅的偶尔也会开,玩女人倒是玩得越来越顺手。此刻绷着脸,我猜是因为我坏了他的事。
  不过朋友嘛,就是用来麻烦的。难得失恋一次,就委屈你一下喽。
  罗少将手搭上我的腰,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感觉他的睫毛好密好长。室内很安静,风吹窗帘的声音就变得格外的清晰。
  我皱了一边眉毛忍不嘴角上挑,罗少原,我倒想看你能玩出什么来。
  一阵天旋地转,他将我推倒在沙发上,在脑子还未回过神时他就欺身压向了我。
  深遂的眼眸,纯男性的气息,强健的体魄,肌理分明的线条,他整个感觉看上去充满暴发力,危险得就像一头猎豹。
  我在等着他什么时候起身,这样玩很没意思。我想我燕云飞长得再好看,也不至于让一个只喜欢女人的男人对我产生那方面兴趣,何况我也没觉得自己有多好看。
  罗少看着我,一直看着,眼神渐渐地让我很不适,好像只无形的网洒下来一样网得我动弹不能,我开始不安起来,扭头看了眼窗户,是开着的,微风吹着纱质的窗帘在舞动,通风没有问题,可被他这样注视着,我怎么感觉呼吸有点不畅了,他用手背蹭着我的脸,缓慢地来回移动,专注的眼神让我心里,呃,发毛?
  这什么情况,罗少你玩得有点过于认真了,小心被王家卫看到拉去演男主角。
  就在我心跳加速想着会不会他不是闹着玩准备推开他的时候,他突然爆笑了出来,随后起身坐在我的身侧捂着脸笑个不停。                    
作者有话要说:  
 
  ☆、第 4 章
 
  我有点恼怒,不爽他在这时候还玩我。刚刚那个眼神,梁朝伟都演不来的忧郁痛楚,估计他也很得意于自己耍人成功,笑得太过眼泪都溢出来了,我看着他笑完后用手抹了一下眼角,而后将手撑住额头手肘抵于膝盖处,笑容渐渐在他脸上隐去,我始终看着他的侧脸,他有着好看的鬓角,似乎也只有这鬓角还保留着当初的样子。还记得五年前初见他,他还是娃娃脸,都说时间是把杀猪刀,但杀猪刀也不仅仅把人磨难看了,也有打磨得越来越精细的,比如他的脸,什么时候被时间的刀锋给雕刻锐利了我都没注意,不嘻嘻哈哈不调笑的时候简直酷得没有半点人情味,帅得毫无道理可讲。
  看他笑得差不多了,我抬脚就踹了他一脚,“你这个王八蛋,这个时候耍我很好玩吗?”
  “无论什么时候耍你都非常好玩。”他被我踹歪了身子,忍不住又闷笑了一会儿才安静下来。
  “滚!”我烦躁地咒骂,我他妈怎么这么傻老被他耍呢。
  “见过了,以后就别再想着他了。”罗少低垂着头,将手搭在了我膝盖上,语气难得得温柔又一本正经,说完了那句话后这才转过脸看向我。
  温柔这东西,如今它对我来讲就像是一把刀。龙天泽的利器就是温柔,他用无底限的温柔将我的心啃噬得干干净净。而此刻,那些温柔在我回忆里翻搅,就像是把刀插在我的心上,痛得哭不出喊不得。回忆,都成了困住我的牢笼。
  本来心里就难受,再加上被他耍了一把,我带着一肚子的不痛快直起身子拿起先前撂在一边的啤酒,将剩下的一饮而尽。
  “还有没有?”我舒服地靠着沙发上向他晃了一下空啤酒罐。
  罗少二话不说,搬了一堆的酒放到玻璃茶几上。
  “今晚想喝就痛快喝个够,下一次,不要让我看到你为个男人搞成这样。”
  我心想你罗少原只懂用下半身去爱人,连个初恋都没有,懂什么呀。不过仔细想想他说的也没错,男人嘛,就该拿得起放得下,人家都走得那么干脆了,我也难过得够久了,再难过也只能允许在今夜,今夜过后,不能再被一个人给困住了,可嘴上还是为自己辩解了一下。
  “这是我的初恋,初恋很伤神的你懂不懂,你这种没有初恋的人根本就不会懂。”我喝着啤酒嘴上犯嘀咕。有时候我在想,失恋之所以痛苦,是人们不愿意抛弃曾经的甜蜜才甘愿沉沦在痛苦里,如果狠心把那些甜蜜也一并剔除,应该就不会那么难过了。我想将来要是能再次恋爱,对象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痛苦的。
  因为一次恋爱,已掏空所有。
  在一堆酒中,我还是选择了低度的啤酒,因为我并不太想喝醉,我不是来借酒烧愁的,只是想能有点事做,然后有个人陪。他可以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无所谓,别让我一个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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