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垢 作者:宋二间/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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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罢这一切,他纵是有再大的心也难眠。他读过弗洛伊德的著作,对梦境知之皮毛,但是依旧无解他心中的困顿。十余载,他受噩梦的胁迫,他没有在梦里见过自己车祸早逝的父母,也未见过自己年轻的爱人。
他只看见无踪的血雨与青雾,像是一幅换了色的太极图,在他的神识里绵延无尽,遁入,轮回,生生灭灭。
六
梦是王笙的恶疾。小时找人算过,他八字浅,三十岁将有一大劫。或许是这个年纪来了,他自从迈入了这个坎,便噩梦缠身,无法自拔。
有时他甚至都在调侃自己,是不是梦中所示的皆为自己前世光景,所以才会如此真实而长存。但他不信,也无法说服自己相信。即使这梦里的情节已远远比现实的生活更让他记忆深刻。
后来的日子,他的梦里又开始呈现死亡。梦里出现一座废弃的刑场,寒冬腊月,大雪纷纷,如戏文里屠斩罪犯的情形。
那座城,白皑皑的雪积了三尺厚,有人在行刑台上剥去了衣衫,细密的网箍住了他的周身,他的肉体白过这漫城压抑的雪,明晃晃,比刀光更能刺痛人的眼睛。
刑场,如古战场一样荒凉,却涌杂了无数的人在此。人群在高台下,唾骂,怒吼,都是为台上那一人。这些人的打扮有倾于文明的,也有衣衫褴褛的——总之,不是这个时代的装扮,可若说是那个时代,这受刑之人所受的刑罚,也不对那个时代的胃口。
与另一个梦不同,这个梦里,他自身的痛贯彻心扉。能看见的角度很远,很远,远到看不清那罪人的嘴脸,但能感受出对方很美。网眼勒出的肉里,刽子手为他剜去了第一刀,这一刀在他的胸前。殷红色的血喷射而出,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
说不清为何,王笙感觉受刑的人在笑,他垂着头,鸦色的发盖住了上半张脸,嘴角却在微微勾起。他跟着那人的口型,一字一句地念:一,语,成,谶。
对,这是多年前有人对这人的控诉。那时他还未开始真正作恶,一切只是为了自保。他也是个可怜人,生来丧母,又因为生得宛若好女,所以被兄弟凌辱成人……所以他弑了兄,杀了父,一条血路铺成了他的大业。
他怎么能是一个杀人如麻的魔呢?他不是,他细弱的手腕连刺刀都不能握稳,纤长的脖颈一手就能掐碎——
想到这里王笙愕然,他为何会对此人如此熟悉,又为何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他不知,只是那一刀剜在对方身上,他自己就感到了一刀的痛苦,刀刀下去,他的疼痛已然要升天。可自己呢,自己又是谁,身在何处?
他不知道,他竟然觉得,这受刑或许就是自己的前世。因为没有人会为他人的痛苦而痛苦,冷情如自己,是更加不可能的。
一刀,两刀,三刀……人群已经累了,他们嘶了声,渐渐有看客离去。他们累了,只有辛勤的刽子手还在执行他的工作。这人的生命力极强,时不时指尖还传来细微地颤动——他还没死!
可这种惊喜随即就被更大的悲哀所吞没,因为看到这幕的人都明白,生比死来说是更大的折磨。
足足数了三万六千刀,人被剐成了一具孤零零的骨架,最后一刀插入对方的身体,也唤不醒一丝的颤动。
王笙被最后这一刀所痛醒。当这个梦开始时,他的上一个梦就已经结束了。好了,新的梦魇开始与他缠绵,这远远比三十年来所有的梦魇的总和还要让他心悸。
他似乎有点明白,那或许正是自己前世的写照,前世的自己是一个作恶多端的罪人,所以要受这千刀万剐之刑……但他不懂,如果那真是自己,那么又怎能数到最后?
人,他很明白,能够承受的痛苦永远有限。此人或许在第五十刀就已经丧命,又或许在第两百零一刀。
这无法让人明了。然而睁开眼,他依旧是王笙,一个普通的大学讲师,窗外的阳光明朗,此刻已然是初夏。
王笙的祖母也能看出他睡眠情况的糟糕,这种情况看医生往往不会有太大的效用,祖母认为是邪祟作怪,硬塞给王笙一串经年久远的佛珠。明明不信这些,但又不忍心拂了老人的好意,王笙只得作罢,这日出门将佛珠套在了手上。
虽然不信,但是开年以来这不休的噩梦让王笙自己都认为自己中了邪。佛珠是普通菩提子所制,足足十八颗。不知是多久远的东西,每一颗都摩挲得光滑透亮。他对这光滑不以为意,那位算命僧曾说过他颇有佛缘,被他当作是耳旁风。
这日无课,他只是去教学楼取一些备课所需的资料,走进那片树林,春季充足的雨水与这些天连日的日照让树木长得葱郁了,枝叶分割了天,斑点似的光照射下来。他幼时就爱来这篇树林,几十年过去,它却越缩越小,最终只是一片校园里的栖息地。
刹那间,他恍惚又有了那种被人暗中跟随的感觉。
四下无人,他接着看,却依旧瞧不出什么端倪。看不见,却能闻见:腥气。和往常树林不同,不只是那些草木生灵的腥气,而是一股血一样的甜腥——
他感到手腕在颤抖,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抓紧他的手腕。
抬起手,他才惊然发觉,这种强大的血腥味来自他手上的佛珠!
而他还发现,这串佛珠还在不住地收紧,收紧,像是有生命一般,散发出浓烈的铁锈味;又像是一双手,在牢牢握住自己不肯松开!
王笙顾不上发愣,连忙拼了命地扯开这佛珠,而这佛珠竟然牢固之极,根本扯不断。于是他赶紧将手合拢,另一只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其从手上给刮了下来,直接摔在地上!
他拔腿就走,跑得飞快,不顾这还散发着阵阵腥气的佛珠。
那股血的气味让他感到心神不宁,甚至有种心脏都受到其吸引,要紧跟着跳出来似的感觉。或许正真是见了鬼了,明明不远处还能看到几个行人,他却觉得无比地惶恐。
而后,在他看不见的距离里,金子问躬身拾起了这串佛珠。他的唇舌开启,无声道:好久不见。
七
结识无妄的第八年,青城开始下雪。
青城无雪,这是老一辈都知道的习性。那年冬天尤其地冷,路边冻死的乞丐足以填满整个护城河。而金子问的宫殿,用砖石加厚了墙壁,地龙烧得如春,好似一座庄严而又不可摧毁的城堡。
不日前,他在三省交汇的地界打了一场胜仗。那场仗打得算是漂亮,多亏这不期而至的鹅毛大雪,敌军几乎是在顷刻间被击溃的。
无人能猜透老天爷,也无人能猜透金子问的心。两万俘虏,全被他找地方挖坑埋了;除此之外,对方领兵将领的头颅统统被他割下寄还,气得中央军连日发报怒斥了这个毫无人性的狂徒。
省里的百姓对他敢怒不敢言,可他无所谓:从杀第一个人开始,他就知道自己的灵魂只能堕入地狱。既然如此,再令人发指的事对他来说也是无恙了——他唯一在意的,只有一个名曰无妄的心结。
班师回朝,他裹在裘里,从眯缝的眼神光中见到无妄。
无妄有他的楼阁,他高坐其上,手持佛珠,垂目念诵,手却在不住地颤抖。金子问知道,无妄是看见了,他从高处望去,正能见到远方战场上尸横遍野的惨景,无妄从不为他的战争所祝福,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枪林弹雨中杀出一条血路,只为能平安回来见上无妄一面。
他笑着招呼:无妄,我回来了。
无妄的手停止颤动,转过头来又还回波澜不惊的面目。
他极少与金子问交谈,因此,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足够让金子问铭记。此情此景,他们相对无言。最终他说:你若放下屠刀,我愿为你还俗。
说罢他阖上了眼。
他见不得,见不得面前这美丽青年草菅人命的模样,也见不得他带着身浸足了血的寒气仿若天真地望着自己。罪孽深重——他发自真心地评价。
闻此言,金子问陷入了一个幻觉。这句话他似曾是等了很久,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只是为了这句话而平生出这样多的杀孽,可他相信他的无妄,他爱无妄,此时特别地爱。
他不用思绪万千,因为他的无妄永远不会说谎。出家人不打诳语,无妄道行深厚,自是不会将自己的佛性来开玩笑。
金子问十六岁时得了他的第一把枪,那是个精巧的小玩意儿,几乎是没有任何杀伤力的,只能近身发射。
枪是他从父亲的十六姨太那里偷来的,十六岁的少年拿着十六姨太的枪,谁也不相信这样精巧的小玩意儿能杀了人。他杀的第一个人是十六姨太,那女人比自己还小半岁,却是娘胎里带的骚浪货色,失了他父亲的宠,半夜就敢拿枪逼着金子问爬上自己的床。
金子问没挨上床沿那女人就被一枪毙了命,他本不打算杀她,可惜走了火。第一次杀人,他很怕,也闹过噩梦,但当有了第二个,第三个,第成千上万个时,他便无所畏惧了,他的每一觉都睡得无比香甜。
他不足三十岁的光景里,杀戮是除了无妄外唯一的主题。从阴测测的暗杀到大张旗鼓地屠杀,他没有轻易地放下过手上这把小家伙,即使用不上,他也贴在怀里。无人知晓它救过自己多少次的命,它就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刀。
但既然无妄发了话,他便能做到。他掏出枪,抵在无妄的额头——悄无声息,无妄却连眨眼都不眨。金子问惨笑,他收了手。冻得冰凉的唇贴上摩得发亮的枪管,恍若在作一个漫长的吻别。末了,他奋力一掷:别了,谁也找不到它。
无妄让金子问发誓,他就发誓。他以无妄的佛珠起誓。右手紧握着佛珠,左手斩去了右手——没有人让他这样做,但他要让无妄相信自己,他必须这样做。谁人皆知金大帅的枪法,金子问不使刀,右手的枪是他唯一的武器。
斩断右手,便是斩了他的命。
他的心毒辣之极,对自己更甚。无妄来不及制止他,就看见那只残手随着佛珠一起掉落到地上。佛珠散落,浸透了金子问的血,然不碎。
那串佛珠,就是现在金子问手上这串。足足十八颗,每一颗都被时光打磨得如蜡一样光,但它们的内里已经浑浊了,像一颗又一颗苍老的眼珠,一言不发地凝视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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