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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恋爱的亚当们 作者:月落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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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欢喜冤家 恩怨情仇

  背景是“乐春院”的正门。
  拍下这张照片的人正是“红绿刺蝟”。
  然後……就开饭。
  我心神不定得度过了一天,陈风显然不会比我好受。
  事实上我觉得除了马姨妈兴高采烈,其他人都有说不出的尴尬。
  陈风再一次当著诸人介绍我:“这是萧水寒,萧少。你们都认识,今後,会有更多来往。”
  我起身致意,不由暗中松了口气──没几个人敢正眼看我。
  原因当然不是我太英俊。
  等到这场“婚礼”终於尘埃落定,姚丽华过来汇报,说约好了明天带马姨妈去医院检查。
  临走时不忘调皮得鞠躬:“春宵一刻值千金,新婚快乐,风哥水寒哥。”
  剩下我与陈风,面面相觑。
  “陪我喝两杯?”我先开口道。
  留意到这人在席间几乎滴酒不沾,但此刻我忽觉疲惫不堪,急需酒精支持。
  果然陈风迟疑著摇头:“不,我不喝酒。在那边避不开,才喝。”
  我低头,轻笑:“风哥,别这样。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这都不喝?”
  “酗酒的男人我见得太多。萧少,对不起,实在不能奉陪。”陈风略笑,他移动步伐,把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下,扔到床上。
  我转身,道:“那我出去找酒喝。”
  刚走到房间门口,手还没搭上把门把,陈风倏然上来,把我抱住。
  他的呼吸喷在我肩头。
  “你哪都不许去。”
  我哑然,想转身却做不到。
  “我想喝酒。”
  “别耍赖。”陈风道。
  完蛋……为什麽他会在这种时候,用上那种口气?
  “我真的想喝酒。”
  “萧少,不敢看我?”挑衅的笑意鼓动著耳膜。
  好,我承认了,我感到──羞涩!
  怎麽著,打我啊!
  这整一出“婚礼”的剧目就足够让我头晕目眩,不要说陈风那厮气场逼人,在他身边以“伴侣”身份行动自如,这得要多少定力多少勇气?
  热闹散场,简直就是要昭告世人我,今晚要与他,做爱。
  不,完全不一样。
  之前便是上床玩SM都没事。
  心脏兄,你跳得这麽厉害好像里面养了只野山猫是闹哪出?
  “马姨妈是把我当媳妇,还是女婿?”
  深吸口气,伸头一刀,缩头一刀。
  陈风失笑道:“还用问?”
  他指我,又指自己,“萧水寒,风。一目了然,昭然若揭。”
  风萧水寒。
  我笑了,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不是好兆头。
  还没等开口,陈风已道:“知道你辛苦。只是,姨妈辛苦半辈子,却仍然觉得,人不可以孤独。她希望看到有人陪我。就顺她的心愿吧。”
  听他这话,我倒是有些奇怪,这婚都结了,还说这个?
  陈风瞅著我,又是一笑:“我以为你没胆子在她面前说喜欢。”
  原来,他那时候了无笑意,竟是紧张。
  “别开玩笑了。”我笑叹,脑子里想起的是老爹,如果他九泉下有知,会为我高兴吗?
  “抽个时间,你也陪我去我爹那扫扫墓吧,我好久没去了。”
  抱住陈风,凝视著他的眉眼,我笑:“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微微一怔後,陈风淡笑:“行,今晚我是你的领土。”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得风哥之诺,我还有什麽放不开手脚的?
  开疆拓土,杀伐征战。
  我敢说我用上了全部的热情,却不敢说尽了所有的技巧,费尽心思得勾引出他的声声喘息,耐性十足得接纳他的迷情呻吟,在他的身体里,印上属於我的记号。
  即便全世界都知道今晚我们会做爱,那又能如何?
  他已经是我的,除我之外,绝对没有人能再见这人意乱情迷时的美丽,见不到他俊美的脸,漂亮的身体组成惊心动魄的诱惑。
  就这样,卖掉自己一生,好像也没什麽大不了的。
  虽然说“婚礼”只是马姨妈主办,我们负责筹办的私事,但因为有一方当事人是陈风的关系,所以到了第二日,还是陆陆续续收到其他各方势力送出的贺礼。
  甚至连矮子老叶的也有。
  礼物是一对茶杯。
  我还不及寻思它们的寓意,陈风已经直接将其摔碎扔进垃圾桶。
  连续剧拍完,在吴强公司还有安排各种训练课程,我原意是不去,但陈风却坚持。
  不去显得耍大牌,没必要。
  公司里的人们见到陈风,大多另眼相看起来。
  我是觉得这帮势力小人无需花力气对待,看著陈风待他们,包括那烫伤他手背的助理保持一贯谦和微笑就累。
  等到了晚上,饭局在“那边”,陈风手下的小弟来跟他通报了什麽之後,瞅著他唇角骤然浮起玩味的微笑,心里不由得一戈登。
  这分明是我们初遇时,这厮将我绑在床头的那种笑。
  陈风恰好也看向我:“萧少,还要来不?”
  我自然是做了个“请”的手势。
  不知道谁又倒霉惹到他了。
 
  ☆、(33)
 
  待“红绿刺蝟”几人拥著一人进来,我有些直了眼。
  那也是个年轻女人,乍看去,不过二十出头。
  顶著一头大波浪卷的金色及肩长发,眼影夸张得红绿相间,睫毛长得可以给眼睛作挡雨棚,眉毛像是直接拿粗炭笔描画,配上那身镶著彩色亮片的低胸紧身短裙,宛如一只热带丛林远道而来的大鹦鹉。
  “大鹦鹉”说话的声音也响亮,可惜不甚悦耳:“风哥!”
  胸部因著发声热情跳跃。
  形容的话,像两个充好气的篮球。
  场中大部分雄性,包括我,实在控制不了视线。
  唯陈风淡然,直视对方:“你说要跟我交易?”
  “对。求风哥你放过我哥,他欠你的钱,我来还。”她咬了咬嘴唇,倏然把短裙一拉。
  那裙子本就低胸,经过人力,更是一下子垮拉下来。
  那一对篮球毫无顾忌得弹进了众人的眼眶中。
  我暗地苦笑,起身脱下外套,披在“大鹦鹉”肩上。
  虽然不能全然遮挡,勉强不至於有伤风化。
  “姑娘,这里都是血气方刚的小夥子,你这麽做,伤人。”
  看“红绿刺蝟”他们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可惜碍於陈风在不敢伸出魔掌的样子就可怜不是?
  “大鹦鹉”深吸口气,不领我情,她只看著陈风:“风哥,你关著我哥也没用,打死他,他也拿不出一块钱。不如,你要了我,我可以给你挣钱!你想怎麽玩我都没有关系!”
  她这话算是掷地有声。
  陈风瞟了一眼我,我忍不住笑。
  “你不要,就给我吧?她哥到底欠你多少钱?”
  陈风面无表情道:“欠钱还好。她哥跟矮子老叶串通著玩,整阿华那次有份。”
  既然不纯粹是经济问题,我不便插手了。
  同情得看了这鹦鹉姑娘一眼。
  “风哥,”鹦鹉姑娘显然不死心,她“扑通”一声跪倒,求道,“你都把他打残了,他下辈子也彻底毁了。这够了吧,非要他偿命吗?我来代他,好不好?”
  这一身奇装异服,却实实在在得上演亲情伦理苦情戏,违和感太过。
  我於心不忍,可并不打算说话。
  陈风却看向了我,又看了看嘴唇哆嗦却没有掉泪的鹦鹉姑娘,挥挥手道:“小海,带她去看她哥。”
  “红绿刺蝟”等人领命走个精光。
  包厢里剩下我和陈风两人。
  陈风转看我,勾起一丝淡笑:“萧少,请定夺。”
  我受宠若惊,一时诚惶诚恐。
  不过思索了片刻,还是道:“你平时怎麽做,就怎麽做,不用问我。”
  陈风颔首:“我不会饶了叛徒。”
  话音落,他又看我,我假笑两声,并不避开。
  “但你要是说,让我接受那女人的提议,我就接受。”
  这倒让我为难起来,难道刚结婚就要纳妾吗?
  我叹了声,道:“不想干涉你,但也真不想看到这样的事。风,马姨妈身体不好,医院的检查报告还没拿到,总之也不能操劳。丽华毕竟不能专职照顾院里,你可以让那鹦鹉……姑娘来帮忙。”
  陈风皱眉,反问:“帮忙什麽?”
  “照顾小孩啊,以後可能还要照顾病人。你手下都是愣头青和大老爷们,照顾老幼的事,交给女人应该更妥当吧?”我沈吟道,“你放她哥一马,换她为你卖命,双赢麽。”
  听了建议,陈风没有马上回应,他思索了片刻,对我笑道:
  “难为你立刻想出她的生路。”
  我知他应允,不禁大喜过望。
  “不过,”陈风正色,“你不要心血来潮,真去玩她。”
  若非酒桌上还剩有不少饭菜,我已然掀桌。
  当鹦鹉姑娘搀扶著她那缩成一团的哥哥来向陈风致谢的时候,我再次见识到另一个世界的冷酷与狠绝。
  还好当时没有招惹陈风太过,嗯,庆幸庆幸。
  不过当鹦鹉姑娘依约出现在“乐春院”和众人见面的时候,我再一次被她吓了一跳。
  除了那一对篮球还在外,其它一切热带鸟类的标志都蒸发了。
  波浪卷金发原来是假发不提,真正发型只到耳朵;原本给夸张到很大的双眼皮,却原来是单得连内双都没好意思的小眼睛,眼睫毛自然少了有百分之七十,连眉毛都像遇热的冰块消融。
  鹦鹉变成了丑小鸭麽。
  介绍这位姐姐是来帮忙的,“塌鼻梁”小羊表示了不满:“捡老的也算了,还捡那麽丑的。”
  被姚丽华重重得敲了头。
  马姨妈误以为鹦鹉……好吧,她叫余余,也是个孤儿,用素来的宽和接受了。
  当晚余余一边洗碗一边掉了跟陈风交易的时候都没出来的眼泪。
  原来她是以为无论如何也是要“献身”,没料到却是给派来当护工保姆。
  问她是不是觉得另一种职业比较适合,余余说不是,至少在这里不用喝酒,她怕死喝酒了,可是有时候,不喝酒根本过不去。
  对这个回答,问话的人表示赞同。
  全是事後听主动搭讪的姚丽华转述的,她说初见印象不好,但事实上,余余挺能干的。
  当然,她不忘附带赞扬水寒哥英明。
  我装作谦虚,其实暗自得意。
  风平浪静了两日,连续剧的宣传工作也彻底结束了。
  看著英俊小生和女主角走哪都像过街老鼠,陈风连连摇头。
  我逼著吴强不要安排太多活动,同时在心中有些後悔,捧红陈风的计划,现在越看越像个笑话。
  但陈风显然是喜欢,且适合演戏的,这我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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