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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之归处 作者:沧海末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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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花季雨季

  安远杨本身的存在是主人的精神毒品。主人乐此不疲地看着那男人的所有录像,那男人笑着的样子,那男人沮丧的样子,那男人工作的样子,那男人休闲的样子……安远杨的声音,安远杨的表情,安远杨今天吃了什么,安远杨乘坐了哪一辆班车,安远杨脸上长了一颗痘痘。属于那个名为安远杨生命体的所有,对于主人都是流过荒芜沙漠的甘泉,给一盘散沙的心田带来微弱生机,却是立刻被吸收殆尽,不够,不够,远远不够长成一片绿洲。
  主人是安远杨身边的空气,无形地触碰着他,观察着他,在他的生活里无孔不入,侵入他的每一寸角落。
  啊,现在想想,万物像一张蜘蛛织成的网,单看丝丝分明,至多相交一点的关系,事实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蜘蛛蚕食破旧的网,以便编织新网,倚靠在已经编织的区域去完整一片网。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我的主人之所以成为我的主人,大约和那男人,有那么点关系。
  家庭是横跨在主人和安远杨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在主人彻底掌权之前,主人受长辈安排,和不少的大家千金见过面。美名其曰,合作交流,多提点提点那些女孩子不懂的地方,年轻人嘛,理应志趣相投,话题多多,交个朋友多条路,亲上加亲更好了。各个方面不断给主人施压,有意无意地絮叨,说他年纪不小了,是时候找个门当户对的女人定下来。
  主人对那些千金的评语往往先三分赞美,夸赞一番对方的知书达理,秀外慧中,很愉快能结识一位这样的女士,后分析对方家庭的未来,婚后的利害关系,最后说自己和她们情趣不合,没有共同语言。随后的表现也是应付十足,不联系不主动不接近,跟完全忘了有约见过的人存在一样,自然都不了了之了。
  我听腻了主人的推诿,简而言之,可以概括成三个字,不合适。在我眼里看来,是不想做三个字。明明很简单的事情,人类的社会总要把本质的想法赋予各种各样地修辞,加以说出,寻找话语中真正有意义的东西,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所谓社交。
  我对花说:“人类三分之二的话都是废话。他们为什么不能把这些时间花在为这个世界做出贡献上呢,为什么不能少说话多做事呢。”我如此地抱怨,不排除是对日复一日重复戏码的厌烦,桌子同样想看新鲜的戏码,鲍鱼海参天天吃,也会腻的。
  我更应该抱怨的,或许是大同小异的人性,处在不同的立场上,重复同样的愚蠢。一个事件的发生,上从中华五千年,下从呱呱坠地的婴儿,都能找到即视感的典型案例。人们最喜欢做的事情是自己给自己堆砌一座高塔,当作俯视他人的制高点,殊不知每个人都有一座自建的象牙塔,你在塔上看别人,别人在塔上看你。
  花不以为意地说:“那些是人类必不可少的情感交流,因为人类是群体性的生物啊,群体活动自然有分工磨合的时间。你只是嫌弃上演的戏码对你索然无味而已,安心吧,有漫长等待时期的让你预料不及的礼物,才是惊喜。我相信有趣的事情总会出现,正如我对这个世界充满希望,我以绽放的姿态迎接每一天的黎明。”
  仔细想来,我与花的对话,也全都是废话,却足够地取悦了我,这是花特有的魔力吗,天生为取悦他人而存在的花,任由他多么美丽,自己只能在仆人浇水溅出来的水珠里,略窥自己的模样。因为不会移动的关系,花对我的耐心远远强于喜新厌旧的人,可令我不明白的是,如此没有长性的人类,为什么有一群大妈天天雷打不动地在晚饭后播放音乐跳起健身操。
  我那时以为主人有婚前恐惧症。说实话,我也不希望有个女主人,想到以后家里要多个身上永远有香味,巴掌大的脸用一梳妆台的瓶瓶罐罐来抵御岁月侵蚀,换成油漆够刷几面墙的,顶住首饰的力气堪比举重冠军,高跟鞋踏出哒哒哒哒吵人的响声,十公分高跷稳如去少林练过水上漂十八罗汉,每天醒来妆点脸面要花四分之一白天时间,几件衣服都喜欢得不行认为自己最好看,偏偏还喜欢问他人哪一件最好看的聒噪生物,我的桌面简直快要裂开。
  但所有的不合适都是因为心中早已有了最合适的人,所有的错误答案都是因为不符合那个正确答案。
  主人自始自终想要的,只有那个男人。
  如果在童话里,那个男人无疑是公主,而主人是怪物,绝不会是马后炮的王子仙女,无能的国王皇后之类的角色。
  不择手段扫除障碍,为了独占那个人,哪怕有披荆斩棘翻山越岭英勇无比的王子殿下,也别想从主人手里抢人。话说回来,王子是知道公主能嫁给他,公主的容颜比玫瑰还娇艳,拯救完公主国家就是他的了,所以成为了勇士。
  事实上,被怪物囚禁了那么久还活着,因为早就同化成怪物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我静静观看着主人对那男人的妄念一日比一日深重,我很期待隐秘的爱恋浇灌下究竟能结出怎样的果实,我的惊喜如期而至。
  有天主人心情相当暴躁,因为一个平地惊雷,对主人的午夜凶铃,电话里的讯息紧紧扼住主人的咽喉,往主人的心上插了锋利一刀。
  接电话中,主人的手恰好把玩着一个精致的工艺品,当安远杨吐出一句话后,那个可怜的玻璃制品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主人手被工艺品尖锐的棱角划出几道血印,鲜红色的液体从缝隙中迫不及待挤出来,那个美丽的玻璃制品落得粉身碎骨的下场。
  “喂,我听见了一个什么东西摔碎的声音。你那边出什么事了?”安远杨被声响和主人片刻的静默吓到,担心地询问主人。
  “嗯,没事,下人失手打翻了一个花瓶,正在清扫。”我心疼了几秒的下人,黑锅接力永远上级压给下级,下级扔给基层,基层送给临时工。在那绽放好好的花,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打翻了。
  “喂。”我学着安远杨的语气,询问花。“你被打翻后会死吗?”
  “我有土有水有阳光就能活啊,失去这个花瓶只是换一个住所的地方罢了,人会因为搬家死去吗?”花又沉思了一会“这就是名为生命力的东西啊,描写野草有一句诗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但野草被连根拔起后也是会死的。如果失去了生存的必须条件,生命维持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必须条件?安远杨对主人一样的意义吗?
  主人脸色转为苍白的速度远大于他失血的速度,依靠鲜血淋漓的手,勉强支住摇摇欲坠的身体。现在血液已经停止外涌,手指骨节的颜色是用力捏紧的青白,电话筒传来忙音的那一刹那,就被主人摔倒了地上,电话线无助地弹起一个弧度,像在抗议自己的命运。
  依据声音,给主人打电话的人,是安远杨没错。往常那人打来的电话,主人接完的态度一般是极其高兴,电话与其他事情冲突时,主人处理事情的顺位,电话绝对是排第一。主人手机里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分组,那个分组里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安远杨,分组名称同样叫安远杨,或许主人心中,安远杨这三个字所代表的意义,比任何概念性的描述都要来得深沉。
  此时和往日不同。或许因为安远杨给主人带来的喜悦好消息?噩耗?
  “我给阿静告白成功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从安远杨的角度,他是毫无疑问的想要与自己的朋友,分享自己告白成功的喜悦。一份喜悦与一份喜悦相加,得出的结果是大于二,可惜安远杨忘了甲之蜜糖乙之□□的道理。
  安远杨兴高采烈地给主人描述他和女朋友约会的趣事,不得不承认,他的口才相当不错。他的女朋友比他矮大半个头,正好被他搂在臂弯里,恰是最萌身高差;他的女朋友很漂亮很可爱很活泼很善解人意,他有好几个情敌,他成功是靠女孩生日送的一大束玫瑰和巧克力,用蜡烛摆出2·13生日快乐旁边附加颗心的字样,他在女孩楼下站在桃心里唱生日歌搞定;他和女朋友一起逛过街,抱怨女孩子逛街时的战斗力比十个彪形大汉还强;他会在女朋友穿高跟鞋站不稳时轻扶她,他的女朋友恰好栽倒他的怀里;他载着女朋友骑自行车兜风,女朋友苦恼穿裙子如何上车,然后悄悄揽上他的腰……点到即止的暧昧。
  我听他话语里满满是给兄弟的炫耀甜蜜的气息,他真的相当喜欢他的女朋友,他现在,很幸福。
  他顺带提到主人的终身大事,半开玩笑地说以主人的条件,只有天仙配得上,所以至今单身,这个钻石王老五的光环闪闪发亮,一群小女生眼里主人就是明晃晃钓着的肥肉,小心别被饿狼扑食了,嫂子定下来了一定要给哥们张张眼界,别吃醋小家子气私藏。接着又戏谑地说:“我要不把我舅家那个小妮子介绍给你认识认识,她二十几的人了,还是爱折腾爱闯,长得漂亮,本性不坏,舅父舅母天天给她催婚,头发都急白了几根,你如果有意思的话,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主人第一次主动打断和他的通话,故作平静说自己还有事没处理,先去忙了。那男人表示理解,简单问候了保重,提醒主人别太关注于工作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保重身体,挂了电话。
  主人像一尊摆放在那里的无机质雕像靠在沙发上,仿佛与这栋屋子一同被建立。我眼中的主人,最像雕像的不是苍白的脸庞,纹丝不动的姿势,死寂的眼眸,而是哪怕手血痕未消,眼泪断线珍珠一样地砸在手臂上,咬出血的下唇,却完全抽干生命活力的死寂感。
  正午旭日落下,夜幕降临城市,这个时间,房间外的仆人应该在跑前跑后张罗晚餐。但主人身处的地方因为没有人开灯,他和这个书房的一切被黑暗无声吞噬。窗外的灯红酒绿霓虹繁华与他无关,他像身处母胎羊水中的孩子,黑暗给予他一些安全感,规律平稳的呼吸,用力蜷缩起身子,双手抱腿,他在以自己的方式拒绝着外界。
  咚咚。有人敲门,木质的门板发出闷哼。管家提醒主人饭做好了,问他是否去用餐。
  主人干涩的喉头滑动,终于挤出来一个沙哑的字。
  “滚。”
  门外传来一声恭敬的“知道了。”之后没了声音。
  仆人的敲门唤醒了主人的沉迷,踉踉跄跄地起来,顾不上整理衣服,直直奔向照片,手尽管颤抖着,仍旧小心翼翼擦拭相框,生怕一个用力将相框捏坏。嘴唇在照片上不住地摩挲,哈气模糊了相片中人面目的轮廓,主人几滴晶莹的液体从眼眶流下,滴在上面。
  主人嘴边弯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一个人反复呢喃:“阿远,阿远。”剩下的声音,像红色火星燃过的香烟烟雾,飘散在空气,模糊不清,只有烟灰缸里的黑色粉末证明他们存在于世上。
  但我知道内容是什么。
  你是我的,谁也别想夺走。那是主人的开战宣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章
 
  第二天,主人若无其事地联络,若无其事地办公,若无其事地安排大小事宜,好像之前的一切痛苦煎熬只是深夜迷蒙的幻觉。合适的隐忍和耐性是权场钱场制胜的法宝,情场照样不例外。蛇为了春天捕捉猎物,在冬天一季蛰伏,暂时的停止不代表认输,而是为了更好地出击。
  时日渐长,令人烦躁的闷热夏季逐渐变成冷酷凄凉的初秋,绿叶浸染成熟的黄色,饱满鲜嫩的枝叶流失水分,干瘪无助地蜷缩起来,可怜的树叶和树干的联系牵绊经不过微风的摧残,轻轻一拂便带下了一簇簇深浅不一的黄色。
  我看着花,它的花期也过了,温暖如金色阳光,洁白如冬日新雪的花瓣还是依依不舍地离开花茎。我不知道花在人类眼里的观赏价值,对我来说它只是一个摆放在那的事物,可是花瓣凋谢后,似乎对于人类而言它的存在意义大打折扣。
  花的白,是我从未见过的,不是家具城里白色油漆刺眼冰冷的白,脚蹭一下就印上了一片漆黑的污渍,它的白,浑然天成,仿佛没有任何外物可以破坏,看着那种白,似乎可以感受到温度。
  “花,你会死吗?或者离开吗?”我疑惑地问这个一直在改变的物体。即使人类发现不了,可我能发现花每一天从凌晨到午夜的微妙改变,这种细小之处一丝一毫积累起来,量变发生质变后,迟钝的人类才能够发现。活动的生命观察另一个活动的生命因为都处于活动状态,所以是相对静止的状态,久别重逢的人才能发现对方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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