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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莲 作者:闲人容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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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情有独钟 宫廷侯爵 布衣生活 恩怨情仇

  常臻睁眼看向她,心里一暖,微笑:“好。”
  林烨无所事事,站在院里踢石子。街上过于吵闹,不想再去,也不想跟人说话,只愿躲在无人处,好好静一静。
  踢累了,就盯着地面发呆,看着自己小小的黑影越来越长,在阳光下变成怪异的形状,心里也被扭变形了似的,拧着疼。
  盯久了,眼睛酸涩酸涩。背着手走两步,抬眼一看,乘风正在马厩里,远远瞧着自己。
  晃晃悠悠走上前去,摸摸鬃毛,寻依靠似的,懒懒靠在马脖子上。手指头缠住马缰,漫无目的,一圈圈地绕。绕紧了又松开,松完了接着绕。
  乘风与新主人相处时日虽不多,但就像常臻所说,它性子颇为温顺,容易相处。此时见主人心绪不佳,善解人意地站着不动,随他靠着,听他絮叨。
  林烨浅浅一叹:“乘风……你先前的主人,长的什么样?可是跟方才那个姊姊一般,英姿飒爽?”
  乘风扭过头来蹭一蹭他,林烨扬起手,慢慢摸着它湿漉漉的鼻子:“等回了家,便把你还给常臻罢,良驹还需配勇将,给我当坐骑,怕是委屈你了。”
  乘风在他手心里舔舔,林烨怕痒,咯咯笑几声,在它身上抹干净。
  笑完心里更苦,呆呆站一会儿,顺着栏杆滑坐在臭烘烘的稻草上:“乘风……那日要是走快些,此时约莫就要到家了吧。都怪我贪睡,误了事……“
  他想起常臻不住涌出的鲜血,想起他坚实温暖的怀抱,想起他面色铁青的怒喝,眼睛发酸发热,忙扬起脸,憋回去。
  “乘风……我……我真的想回家……常臻有常臻的事,我一点忙也帮不上,只会坏事……”
  乘风眨眨眼,打个嚏。
  “回去了……好赖是个东家,好赖……还能教教白麟认那些个玉器……“他想起了那双燃着火苗的、幽深的黑眼睛,不禁带上一抹微笑:”他学得快,很是聪明,若是他愿意,还能叫他学学雕刻,许还能跟我……做个伴……“
  又摇摇头,怏怏笑道:“若是……他还愿意……”
  摸出药盒,抠开盒盖。盒中已无药粉,取而代之的,是萎蔫的白花。
  林烨把花倒在黄土地上,用衣角当帕子,仔细把盒子里头擦干净,阖上盖子,重新塞回衣襟里。
  呆坐一会儿,捏起马蹄旁边几根稻草,打成一个结,看几眼,扔到一边。
  转转脑筋,又捏起几根稻草,扭扭,转转,绑绑,几下编成只黄不拉几的草蚂蚱,搁在手心里瞧。
  下辈子若能变作一匹马,亦或是一只蚂蚱,该有多好?每日除却吃吃喝喝,走走睡睡,别无他愁。
  不会犯下那么多愚蠢的错误,不会有那样多的烦扰,亦没有那么多不能释怀的情绪,心里头,也不会这样沉甸甸……
  面前忽然冒出一只手,伸在脸前。
  林烨抬眼瞧一会儿,把蚂蚱放进那个宽大的手掌中。
  常臻一愣,眯起眼睛笑了。握住蚂蚱,换另一只手伸在他脸前。
  林烨只怔怔盯着那只熟悉的手,失神了一般。
  常臻见他不动,不收手,也不说话,静静站在他眼前,深深凝望他清减了几分的脸。
  林烨犹豫着缓缓伸出手,伸到一半,又缩回来。
  他深知这手心的温度,手指的力道,骨节的凹凸,可眼下看来,却只觉疏离,只想逃避。
  又想,自小到大,不论大事小事,何时何日不在逃避畏缩?
  跟夫子念书时不乐意,宁愿受罚也不愿背圣贤经史,不然就躲到小树林里,半天找不见人。后来爹去世,出殡那日穿着舆服,躲在门后头,死活不肯去送葬。待年纪大些,懂得多些,仗着过目不忘的本事,加之常臻时不指点几句,倒是读进去好些书。可游手好闲四处晃荡,旁人磨烂了嘴皮子,也劝不动自己考取功名。还有与白麟之间几次三番的欲拒还迎,动摇别扭,说起来,统统都是逃避。淬玉斋一事有老程小棠帮衬,躲懒偷闲自少不了,亦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拜师学功夫,说的好听,其实陪师父解闷的时候倒比过手更多。眼下跟着常臻跑镖,脑子里琢磨的,也净是半途而废,有始无终。
  何时才能持之以恒知难而进,像常臻一样,光明磊落,顶天立地一回?
  常臻见他神色沉郁,不易察觉地皱眉,向前迈一小步,手又往前伸几分,依旧耐心等。
  林烨仰起脸,垂着眉,看进他的眼。
  看着看着,隐隐约约扬起唇角。这双踏实而温暖的眸子,到底包容了自己多少胡闹撒娇,忍耐了自己多少任性而为?总有一天,他会厌烦,会疲惫,会离去,会抛却儿时的诺言。
  伸出五指,轻轻握住。手与手毫无距离,心与心却再难共行。
  常臻自不知他心中所想,毫不费力一提,就把人拉了起来,弯下腰拈去他身后衣服上的稻草,一下一下顺着乱糟糟的头发。手指驻留在他耳畔,触碰柔软的耳垂,目光停在他下唇中央的浅窝上。胸间一发不可收拾地发胀,眼睛不由自主眯起来。
  “林烨……”
  林烨人虽站起来,脑子却还恍惚着,未发现他的异样,只顺口应:“……嗯?”
  常臻顿了顿,微微摇头:“嗯……没什么。“低声一笑:”饿了么?日头都下去了,真蚂蚱烤了还能当零嘴解馋,草蚂蚱可不成。”
  林烨想笑,没笑出来,被他紧紧牵着往回走。
  直到脚迈进了门槛,才想起来问:“常臻,苏姑娘……走了么?”
  常臻扭头:“她每日要助我疗伤,同咱们一道去源阳。”
  林烨心里一抽,点点头,没说话。
  常臻……
  你身边所有的人,不论善恶,不论男女,为何只有我……一无是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七章 山远海阔任鸟飞
 
  南海天气向来变幻难测,时雷时雨,风大浪大。故而行商下南洋收益虽丰润,却风险极大,闹不好便会船覆人亡,尸沉海底,死后也不得还魂,徒留一个衣冠冢。
  杨家的船再先进,也抵不过汹涌波涛,船帆不得不放下,猛浪一波接一波,狠狠敲击在船舷上,溅起万千水花,船身也随着浪头,剧烈颠簸摇晃。
  出海人靠的就是天命,平日里需祭拜妈祖龙王,每个船舱中皆放置神像,随时上香求福。杨家每年来往南洋约两三次,船员个个经验老道,驾轻就熟,从未出过事故。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纲首杂事均严阵以待,时刻观察船身吃水深浅,观望天象罗盘,不敢有丝毫懈怠。
  如此持续了三四天,白麟也在舱里躺了三四天。毕竟生于陆上长于陆上,不识水性倒罢,这一上船,头昏眼花,看字就吐,只得平躺,饭食不进。当日与常臻一行人走水路去留州,江水平静,水流缓慢,船身平稳,并无太大不适,但海上自不同于江上,海船也区别于江船。好赖船上人各人忙各人的事,对他晕船也颇为理解,无人嘲笑,也无人逼他起来干活。
  白麟躺在床上无事可做,按着晕乎乎的脑门胡思乱想。
  算算时日,离开碧石寨还不到两年,竟一路向东,穿过泓州,留州,皖州,绕遍了半个大铭。如今又乘船南下,不日将抵达南洋诸国,算得上游历四方,见多识广。若能将所见所闻编成故事杂记,一个个讲给林烨,不知他该多兴致盎然。
  这么一想,觉得这主意不赖。打算等过几天适应了能起身,抽空一一写下来,回头编作书册,若还能见到他,便送给他当礼物。海上日子寡淡乏味,除了看天就是瞧水,偶尔写写字,权当消遣。
  碧石寨历代主人虽均为大铭后裔,但毕竟连通西域众国,各民族融杂混居,开放祥和,又极具异域风情。各皇子亦不为皇宫高墙所困,来去自由,可随意微服游赏,对民间轶事也了如指掌。
  大铭历代皇帝,文质彬彬,饱读经史,却重文轻武,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出个宫怕暗杀,怕摔伤,怕染疾,仪仗浩浩荡荡,一眼望不到边,繁琐冗杂。较之,碧石寨向来崇尚文武双修,狼主及诸位少主,多少都会些功夫,没那般娇弱。真要出宫,不论私访民情,还是游山玩水,随意点几个侍从跟着,马一跨便走。
  白麟与大少主相比,多了分文气,少了分豪情,许是因为骨子里依旧是大铭子孙。但随昔日狼主多次出宫巡视,可谓博闻广识。见得多,肚子里墨水也多,能讲的故事就更多。如今不得已瞒天过海,被迫隐瞒身份,不然连碧石寨的奇闻异事,也可一并拈来。
  想着想着,自己情绪也跟着高涨起来,跟随心中所想,拿思绪当坐骑,策马飞奔,在脑子里又赏了一遍好山好水好人家,过了一遍那日那月那年华。
  这几日透过舷窗看去,满眼碧海苍穹,水天一色,空旷是空旷了些,却叫人不由心胸开阔,轩敞豁达。连日来颇折磨人的怅惘,似乎一下子迎刃而解,不再烦心倦目。
  天无绝人之路,地有好生之德,花有荣枯之期,水有无尽之流。物极必反,否极泰来。或能绝处逢生,或可柳暗花明。不放手一试,怎知明日如何?狼狈是个活,安生也是个活,天潢贵胄是个活,平民小卒也是个活。
  只要还未被抓回去,便好生为自己活一回,做好眼下的事,待好身旁的人。若运气好,还能见到林烨,也定一往直前,绝不退缩畏惧。不,无论运气好坏,都要回去见他,不再以书信言情,而是拥抱他,亲吻他,真真切切、实实在在让他感受到离殇与深情。
  精神一焕发,人好的也快。又歇了两日,浪头平息了些许,白麟也能起来走动了。把前几日落下的活都补齐,还时不时向杂事们讨教行船航海之道。到晚上回到舱中,点油灯铺纸张,琢磨着如何给游记开头。
  杨卓见这少年如此有干劲,脑活手灵,性子稳重,即便无人花重金打点,也不由多留意了几分。回头大可询问他的意思,看是否愿意屈就,留在船上作助手。这年头弃文从商的士子不在少数,杨氏商行有钱有势,名头响亮,能在杨家商船上讨营生,算得上有头有脸,想必也不折辱他。
  如此作想,便有意栽培,凡有疑问,必细细解答。解惑空当,闲谈之际,又发现他博闻强识,不禁更加刮目相看,时常相邀赏风月,谈古论今。
  这般度日,无需看人脸色,不必急于寻人,竟比在泓京之时还要悠哉闲适。
  又行驶几日,抵达行程中第一个小国——南熵。
  南熵国不过巴掌大的地儿,总共占地还不若一个泓京城,说白了,就是个小岛屿。南熵国原本是大铭领土的一部分,后因地处遥远又地域狭小,无甚利用价值,渐渐被朝廷所遗忘。几十年前独立出来,靠海吃海,自给自足,又远离兵荒马乱,故民风淳朴,自成一家。
  杨家商船停靠在南熵唯一的大港,通关文牒早已打点好,无需彻查严检,上下船随意,买卖亦无多限制。但此次只为购买补给,不为贸易往来。
  抛锚这一日,恰逢南熵国一年一度的秋收节,相当于大铭新年,举国欢庆,热闹非凡。原本只打算停半日,但杨卓考虑一阵,决定叫大伙儿上岸玩乐一番,次日再拔锚启航。晚上住船上也好,宿旅舍也罢,自行解决,勿玩的忘记时日就得。
  白麟独来独往惯了,又见伙计们成群结队,嬉笑推搡,多半准备去风月场所,便委婉拒绝了大伙盛情邀请,想自己四处走走看看。
  虽已值秋季,但南熵国依旧炎热如盛夏。街上女子皆着露脐短衫,及地长裙,发髻高挽,赤足纹花。男子大半□□上身,毫不避讳,只穿条灯笼裤,赤脚踩地。
  白麟站在船头一眼看罢,虽觉当地人穿着有趣,却绝做不到入乡随俗,光膀子光脚。便只穿着件单衣,袖子挽高,前襟微敞。
  空气潮湿闷热,下船没走几步,就满身冒汗,脸上抹的那层土被汗水一冲,再挂不住,黏糊糊和成了泥,好不难受。干脆找个水塘,连带胳膊脖子一并洗洗干净,露出白净的皮肤来。想必此处天高皇帝远,就算露出原形,也没人认得出自己,等上船之前再抹回去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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