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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问·Magweth Pengolodh 作者:Ecthe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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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原著向

  “我说不准。或许直到下一艘去往埃瑞西亚的精灵船路过,或许更久。”朋戈洛兹说。
  艾尔夫威奈答道:“当然,没听说过你们那支美丽种族有谁留得太久。但你大概最好先看看房间。阿汤,你照管商店。要是再有精灵进来,别昏了头。”朋戈洛兹上了一道狭窄的楼梯,探头望进了一个朝向主街、略嫌局促的房间。要不是无可挑剔地干净,它多半就得算寒酸了:家具包括挂钩,一张放着脸盆和水罐的窄桌,还有一张长椅——也可能是床,蒙着褪色的红毯子。朋戈洛兹想起了那些睡在坚硬的树根上或纠结的蕨丛里的夜晚,于是表示非常满意。他付了一小笔钱,作为预付的饭资,两人又握了握手。然后朋戈洛兹就回精灵船取行李去了。
 
  招牌:一本翻开的书(下)
 
  取行李这事,办起来居然比交上艾尔夫威奈这个朋友还麻烦。精灵船的船长等不及要趁着日落的潮水出发,非得事先声明一番,才肯把朋戈洛兹的行李箱卸下船:“你要是想留下,那最好还是待在这岛西边的安督尼依港。那边风景更美,居民也更习惯见到我们的族人逗留。”
  “我不是为了这个地方留下,而是为了这里的人。”朋戈洛兹回答。
  船长扬起了银灰色的眉毛。“你确定吗?等你厌倦了此地,在西边的海滨,你搭上另一艘船的机会更大。”
  “你说得就好像你确信我明天就会厌倦了它。我对自己的事心里有数。”朋戈洛兹针锋相对地回答。稍后他意识到,精灵船长本人有可能曾在罗门娜留过一段时间;但那只是稍后。当时他忙着安排下船,没空多想。从前林顿的图书馆员有一个也在船上,朋戈洛兹就把大多数书箱都交托给她照管。他带着一个行李箱,夹着一捆书下了船,挥动那只空着的手告别,不过他没回头看多久。一个还留在附近的官员帮他雇了辆小车,好拖走行李箱。他跟在车后大步走着,从集市里那一座座正空下来的帐篷当中穿过,长腿迈过一块又一块石板,满心渴望,高高兴兴——他又找到了一项工作来做,并且暂时推迟了那场长久别离。
  太阳西斜,沉到罗门娜谷地旁的山脉背后时,艾尔夫威奈的商店就打了烊。朋戈洛兹好好审视了一番这些建筑。挤在同一个街区里的所有商店都是上面两层用于住宿,共用一个大院子。院子修得不错,围绕一口井和两棵橡树建成,但维护得不是很好,石板缝隙里有野草冒出头来。看起来,每家商店后面都有一小片归自家所有的地盘,朝向中央的大片空地,而在水井边设有一个燃着灶火的炭坑。阿汤被派去火边,拿着一个烧烤篮和一条大鱼。
  艾尔夫威奈和朋戈洛兹坐在店后的长凳上,看着那孩子。他虽然有张圆脸,瘦长的四肢却好像每一分钟都在抻长。艾尔夫威奈说他是“半大小子”,这个词充分概括了他从男孩到男人的过渡状态特有的一惊一乍的笨拙。“我腿瘸,所以让他干了很多活,我自己也知道。”艾尔夫威奈认命地说,“他家里人试过把他送去阿美尼洛斯的正规学院。他够聪明,但他连安静坐个十五分钟都做不到。他被开除了,这让他抬不起头来。我提出愿意给他一次机会。他好动,意味着他能好好执行我的吩咐。”
  朋戈洛兹鼓起勇气看了一眼艾尔夫威奈那只畸形的脚:“这肯定是场可怕的意外吧?或者是战斗中的好运——你逃得一命。”
  “不,其实是霉运,我生下来就这样。我说过,阿督耐克语里有个专门说法,叫做‘内翻脚’。”艾尔夫威奈说,“你记得我说过我父亲是个驾船做生意的小商贩吧?我以前年轻点的时候,试过要做水手,这脚也阻止不了我爬桅杆。但我年纪越大,它折磨我就越厉害。船上的会计对我印象不错,当船长的绘图师寻找学徒时,他推荐了我。”
  阿汤拎着热气腾腾的烤鱼篮子摇摇晃晃地走回来时,艾尔夫威奈问:“你是怎么成为学徒的?吃饭的时候,你能不能跟我们讲讲?”
  朋戈洛兹同意了。下面就是他讲的故事。
  ****
  我记得很清楚,我的童年时代何时终结,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没有长到成年。那是超过一个纪元以前的事了,两千两百年已经过去,世界也经历了其它变迁。那时有一片名叫奈芙拉斯特的地区,归后来成为精灵至高王的图尔巩统治。如今,奈芙拉斯特已经沉入大海,但在当年,它是一片生长着松林和蕨丛,密布着平缓海滩的大地。
  图尔巩有一条政令是,当地所有的年轻族人都必须学习读写。这很重要,因为图尔巩治下的臣民不只来自一族。他们很多都来自阿门洲,属于诺多,但还有更多是辛达——中洲的灰精灵。图尔巩在辛达的家乡是新来者,但他凭借比他们的王辛葛更宽松的治理办法,赢得了他们的忠诚。两支精灵民族就是通过这种联系融合在一起。我母亲是诺多,我父亲则是辛达。但辛达这个民族是不识字的。他们写符咒或名字时,会使用一种名叫奇尔斯的文字系统规定的如尼文,仅此而已。因此,图尔巩为了平等起见,就下了这道命令。
  他这道命令不但给了我一门擅长的技艺,而且给我带来了朋友——沃隆威和埃伦玛奇尔。他们都是大些的孩子,尽管我年纪小几岁,但我被安排跟他们一起学习。我觉得他们胆大又了不起,他们则把我当成滑稽小子、听众和小兄弟。有一段时间,我们三个在一起很开心。
  改变一切的那一天,是夏季的一天。外面在下大雨,风甚至刮落了树上还绿着的叶子,所以我们都待在沃隆威家用作储藏室的顶楼里。我们就跟所有孩子一样,啃着青苹果,说着傻话,消磨时光。他们拿我姐姐辛果蒂尔逗我,她到收获季节就要嫁人了。沃隆威说:“她倒是个不赖的美人儿。为什么她就不能等个几年,嫁给我们当中的一个?这下可好,我不得不等着娶她哪个女儿了。”
  “那你可要等得久了,得等你爹训练够了你,”埃伦玛奇尔冲沃隆威丢了个苹果核,戏弄他道,“无论如何,去追求人家的时候,一个为图尔巩效力的铁匠听起来比较像样。”
  沃隆威立刻把它丢了回去:“总惦记这事的不是我,是我妈。她想给奇尔丹舅舅送个铁匠去,那样他的族人就不用跟瑙格人买钢铁了。再说,你也别想比我早脱身,你要做王室卫士也得训练,要是他们肯要你的话。”
  埃伦玛奇尔转向我:“朋戈洛兹会给我说句好话的对吧?你要是教她,她就会认为我跟一位王子一样棒!”
  “那不公平。你该给我们俩都说好话。”沃隆威说。
  我满嘴都是苹果,只能摇了摇头,憋着不喷笑。“我真能让你们这两个笨瓜娶我外甥女吗?”我假装思索起来,“也许吧,你们要是好好贿赂我一下……”
  这回我成了埃伦玛奇尔的靶子。他嘻嘻哈哈地说:“听听,你这腔调就像个瑙格人!”
  沃隆威的想法则一如既往地发散:“如果学者儒米尔还在为图尔巩效劳,我们不如请他写个符咒,好让你姐姐生双胞胎,这样我俩就可以一人娶一个了。”
  “那也得我先挑!”埃伦玛奇尔大言不惭。我还没来得及问这个儒米尔是谁,沃隆威的反驳就把这个丢苹果练习升级了。眨眼间,埃伦玛奇尔和沃隆威就在顶楼的地板上扭成了一团,互不相让但又不失分寸地闹着要捶对方。埃伦玛奇尔刚把沃隆威的胳膊按到地上,下面就有人大喊沃隆威。
  两个孩子立刻放了手。沃隆威变得紧张又焦虑:“是我爹。”
  埃伦玛奇尔手忙脚乱地捡起了那些碎苹果块。沃隆威小声说:“我下去了,你俩别出声,等我们走了再走。要是我不倒霉,咱们就一会儿见。”然后他就从阁楼荡了下去。而他父亲立刻就告诉了他,是什么消息让他回来找自己的儿子。
  结果,我们这两个朋友都跟着听到了那个可怕的消息。沃隆威的母亲是一位出身法拉斯民的女水手,她的船遭遇海难,全船的人无一幸免。埃伦玛奇尔和我吓得面面相觑,与此同时沃隆威的父亲解释说,她因为心软,收了太多诺多水手当船员,结果激发了大海的怒火。在那时,大海憎恨诺多,因为他们袭击过海洋精灵泰勒瑞。
  他们走了以后,我俩悄悄地爬了下来,被震惊到了骨子里。失去母亲这件事引发了最幼稚原始的恐惧,但我们离开时,各自的反应都很成熟,迅速奔回家去,看看自己的家人是否安然无恙。
  这个悲剧拆散了我们这三个天天在一起的伙伴。沃隆威的父亲失去了妻子,如今牢牢管住沃隆威,让他务正业,教他手艺。哀伤至麻木的沃隆威默默地服从了。埃伦玛奇尔被录用了,去继续训练,以加入王室战士的行列。如此一来,我就成了孤家寡人。我经常想起我们那最后一次无忧无虑的闲谈。我的朋友们已经知道了他们要从事什么行当,我却没有。
  有几个星期的时间,我基本没人理睬,只忙着自己的事。我已经提前学完了图尔巩要求必修的功课,我父亲又觉得我要给他做学徒的话,年纪还不够大——其实,我姐姐的未婚夫巴不得给我家人留个好印象,事实也正在证明他是我父亲的好助手。虽然我从来都不热衷于当个绳匠,但这事还是让我受了刺激,于是我就忙着四处游荡,给人送信,赚点小钱。不过,当时那个即将决定我未来的消息,我倒不是那么知道的。光是琢磨来自王本人的通告,就已经够重要了。
  这项通告是在第三场大战——荣耀之战后,颁布出来以振奋人心的。图尔巩的军队加入至高王芬国昐的阵营,参加了那场大战。对抗奥克的战争固然是赢了,然而我们自己的精灵族人也有一些牺牲或失踪了。但是,其中一个回来了,而且他还很有地位——提力安的学者儒米尔。正式说法是,他遭到俘虏,在魔苟斯的地盘上被迫做了奴隶,但他凭着耐心,又巧妙运用语言方面的学识,发现了一条逃离那些深窟的路。现在,他又能辅助王,出谋划策了。
  接下来,不那么正式的说法就像着了野火一样疯传开来。儒米尔失去了双脚,是用残肢蹒跚走回来的;儒米尔发现了桑戈洛锥姆深处那些奥克的起源;儒米尔自己也被变成了一个奥克,外出走动时穿着有兜帽的斗篷,好遮住可怕的外表;儒米尔曾受维拉祝福,因为他们赞赏他的技艺;儒米尔被王审问过,罪名是背叛。那时,儒米尔只不过是个名字,是一大票盛装华服的贵族当中一张模糊的面孔;所有这些谣言,我那活泼的一家人都听得津津有味。
  消息传开一星期后,我父亲说他要交给我一个重要的任务。他后来承认,这是因为他发觉我在辛果蒂尔的婚礼临近时差不多就是个多余的角色。他派我去温雅玛的王宫,去见图尔巩大人的总管,交给他一封信,询问图尔巩的船是否需要订做绳子。我在信使生涯中还从来没去过这么高贵的地方,也不曾办过跟我父亲的生意这么息息相关的事。
  轮到我被接见时,总管漫不经心。他读完我父亲的信,只说:“将来,我们会需要绳子;但不是为了造船。等我们知道详情,我会派人去找他。”他把信递还给我——那封我父亲那么认真地写成的信。
  这个人轻慢打发的态度先是令我困惑,继而惹恼了我。我把自己的年龄和地位抛到脑后,说:“如果那就是你想说的话,你应当把它写下来,盖上你的印鉴。我父亲特意不怕麻烦地给你写了信,你也应该同样——同样对待他!”说到最后一句,我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突然间,我的嗓音因恐惧而颤抖了。
  紧接着,我就窘迫得满脸通红,因为我身后有人爆发出一阵哈哈大笑。“总管,你可被这孩子抓了个正着。都已经跟你一样熟悉你的行当了。去动笔在他父亲的信底下多少写个一两行,再回来吧。我打算跟他聊聊。”总管倒抽一口冷气,才镇定下来,而我转过身,就明白了缘由。这个人必然是儒米尔。谣言说,他穿着有兜帽的斗篷,但天气太暖和,他已经掀开了兜帽,斗篷也撩到了背后。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难看的精灵。在你们眼中,他应该就像一个战斗中负过伤的老人,一张瘦削的脸满布皱纹,头发灰白凌乱,不过人仍然挺拔高大。当时,我们精灵还不知道有衰老这回事,因此在我那年轻的眼中,他看起来就跟谣言说的一模一样,被魔苟斯的地牢里那些酷刑和巫术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奥克。他全身最可怕的残疾是半边脸上一道极深的大伤疤,那一侧的眼睛尽管还在眼眶里,却混浊不堪,死气沉沉。但他另一只深陷在皱纹中的眼睛,闪着足足两倍于常人的智慧。我瞪着他,根本移不开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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