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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问·Magweth Pengolodh 作者:Ecthe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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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原著向

  “矮人们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但我结束寄居生活时,觉得自己留得实在太久了。生活变得令人厌倦,吃同样的干面包,一次又一次和初识的矮人说着同样的简单对话,我渴望阳光和自由的空气。学习那种语言和过如此奇怪的生活,是我这辈子作为学者遇到的最大挑战,但尽管矮人要我发誓不得泄露我学到的很多东西,我仍然庆幸自己经历了这些。我回去时,我可以自由传授的学识已经足够让拉姆贝英葛墨喜出望外了。
  “我写了一本薄书,记述我旅居的经历和我学到的新知识。我理当把它好好抄录几份送给埃瑞吉安的几位族人,以及纳维本人。但我回埃瑞吉安时,为时已晚。纳维的遗骨已经葬入他们在大山根基里的长久归宿。他的继承人还记得我,我把本来打算给纳维的那本书给了他儿子。那位矮人结婚很早,因而从不曾像纳维那样花费时间与精灵结下深厚的友谊。他住在父亲的家里,地炉边接受尊敬的换成了另一位女矮人,并且他向我自豪地保证,一切都跟过去一样,毫无改变。我感到的确如此,而这令我心生寒意。我没有逗留,而是回了埃瑞吉安。”
  阿汤的问题打破了卡扎督姆的魔咒:“后来呢?”
  “我去拜访了我那些住在埃瑞吉安的朋友。但我没能留得如我希望的那么久。因为我在埃瑞吉安的时候,埃瑞吉安几乎爆发了战争。”
  一听“战争”这个字眼,最小的孩子就抱紧旁边照顾自己的姐姐,开始大哭。少年们不耐烦地抱怨起来,而孩子的姐姐拍了他一巴掌,说:“闭嘴!我想听那是怎么回事!他只是不爱听说大战,因为我们的父亲去当兵了。”
  朋戈洛兹俯下身,面对着小男孩说:“嘘,孩子。我不会讲到战斗。你想不想听点有趣的事儿?”男孩吞吞口水,点了点头。
  “好吧。我这就讲讲那是怎么回事。”朋戈洛兹使出讲故事的浑身解数,吸引住他们,以便讲述时不受打扰。
  那是战争前段的事了,就是你们的父辈从努门诺尔前去帮助我们的那场战争。我们林顿的精灵先作了尝试。我们去了南方,试图在邪恶大敌和他的奥克攻来之前保卫我们在埃瑞吉安的族人。我们心急如焚地急行军,起初公然走了南方大路,然后改了路线,这样就能更好地隐藏行迹。很多溪流和两条河汇到一起,成了格瓦斯罗河,那里水道交错,水流舒缓,使周围的大地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我们悄然穿过沼泽,沿着流过沙岸和柳荫的溪流前行。那是我们那次南行之旅最美的一段。战事对沼泽毫无影响。白天鹅在池塘里悠然游动,养育着小天鹅,鸢尾和芦苇在春天里盛开。我身为翻译兼探路尖兵,骑马走在前面,而别人都下了马,走在潮湿的地面上。
  我们在一段沙河岸旁停了下来。“这些看着真像奥克洞,你说呢?”有个战士问。沙岸上打出了一些隧道,大得不可能是水獭或獾的杰作。我们判断这一带阳光充足,环境清洁,不会吸引奥克,但也没发现野生动物留下的排泄物或踪迹。我们的队长打算确证一下,就俯身朝一条隧道里窥视,并且把矛往里戳去。他的后背肯定是个富有诱惑力的靶子。有人从看不见的地方朝他丢了个有壳的核桃,正中目标。他着实恼火,回头直起身来,结果又飞来几个坚果击中了他的铠甲,叮咚一阵音乐般的乱响。这位队长之所以能当队长,显然是有理由的,因为他忍着站在那里当了片刻靶子,然后就打了个手势。几个精灵战士悄没声地潜行到火力的来处,扑上去向那些拿坚果当武器的敌人发起了大举进攻。从我们所在的地方听起来,那可真是一场酣战。
  两分钟后,四个精灵滑下河岸,全都跟队长一样恼火,并且半盲,忙着抹掉糊在眼睛周围的泥巴。一个抱怨:“只不过是几个凡人小孩!”另一个说:“不对,是矮人。我早说了,他们仍然打心眼里憎恨精灵。”“我们只抓到一个,但你看看就知道了。”队长听了这些互相矛盾的报告,就叫我过去。我是翻译,需要辨认俘虏,说明他是什么,判断他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
  两个活了差不多有你们的国王七倍寿命那么久的高大精灵战士把俘虏拽了过来。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的生物。他只比我们的战士的一半高一点,比矮人矮,但跟我一样没有胡子。可他并不是孩子,而是他那个族类里的年轻人,深色的卷发垂在颈间额前,眼里满是机智、怒火、恐惧和勇气。他身上都是刚才跟我们的战士混战时沾的泥土,但不考虑那一点的话,他很体面也很干净,穿着简单的家织衣服。他全身上下最奇妙的部分是脚。他光着脚,没穿鞋,身材虽小,脚却很大,比我自己的脚还大,并且覆盖着厚厚的卷毛。对,脚上长着卷毛。
  你们都笑够了吗?我可要继续讲了。
  我们一群人站在那里:我,那个奇特的家伙,我们的队长和战士。我单膝在那位很不情愿的客人面前跪下,这样我就更接近他的身高;然后我们试图交流。我从他的语言里听出了其他凡人语言的痕迹,但不足以让我真正理解他的意思,而我尝试的每一种语言他都一无所知。于是我就做了最基本的尝试——我把手放到胸前,说了自己的名字。他脑筋灵活,领会了我的意思,也依样照办。我微笑了,因为我明白了第一批精灵,那些星光下的精灵,是如何跟其他种族建立交流,促成了语言的。他回应的欣喜态度在我们的队长从围观众人里举步上前时消失了。队长用命令的口气问:“好啦,他是什么东西?”
  如此唐突草率着实叫我恼火。我知道这位不是什么,他不是邪恶的生物;但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我真希望能有机会从头学习一门新的语言,通过它了解一支新的种族,但这是战时,我们没有时间。因此,我选择了一个可以救这位陌生人一命的答案。我无比牵强地说:“从他的奇特方言来看,我相信他属于矮人的一支亲族,或许就是著名的诺吉斯·尼宾,‘小矮人’。”
  队长大声道:“但他没长胡子!”
  “他的脚长了胡子。”我说。
  幸运的是,我们这位绝望的俘虏换了一副严峻的表情,这给他添了些矮人风采。队长看看他那一脸怒容,说:“好吧,好吧!我们可绝对不想拿长矛去刺都林王的子民,惹他发怒。给他点金子,放他走。”
  到头来,这位伙计又差点把他自己害死,因为他看黄金的眼神充满怀疑,没哪个矮人会是这种反应。他摸了摸其中一块金子上刻的图案,被它的工艺折服了。然后,他指了指我腰带上挂的镶着黄铜的号角。“他想要号角?那就也给他。”队长说。
  我把号角和佩饰从腰带上摘下来,递到他的小手上。他把它举到唇边,猛吹一声,把我们全都吓了一跳。然后他笑了,干净利落地鞠了一躬,接着就不见了——惊人地快,跟我们一样安静。我们走时没有就此多作评论,因为我们已经耽搁了,必须赶路跟上。我们这支部队只是在报告中记下,我们已经向诺吉斯·尼宾支付了买路钱。
  我再也没见过那个奇特的泽地小人,也没见过他的同类。战争结束后,我们踏上归途,我所属的部队在伊姆拉缀斯附近的一个凡人小村庄停了一阵。在他们那里歇脚的一个牧人告诉我,我见到的是一个霍尔比特拉,传奇中提到的洞中居民。
  朋戈洛兹那群年轻的听众听到这里,顿时爆发了。他们人人都从曾祖父或老姑婆、牧羊女或老水手那里听说过霍尔比特拉。他们争先恐后地向朋戈洛兹报告自己知道的。他们的零散故事混合了矮人和精灵的学识传说,一锅烩地打造出了一个难以捉摸的疯狂种族形象,朋戈洛兹听着他们那些臆想出来或半记半忘的误解,好不容易才保持了严肃。
  太阳下山和乱成一团的讲述给聚会划上了句号。有些少年感谢了朋戈洛兹,有些没有,但绝大多数走时都给了阿汤一个或半个硬币。“等星之日我们在码头见面时我再给你钱,那时我就有钱了。”一个少年边走边说。
  最后一个少年走后,朋戈洛兹站了起来:“你——为了这个——收取费用?”
  阿汤的耳朵又变红了,但他很固执:“这布置起来麻烦得很。要用长凳,要选好时候,诸如此类的事儿。”
  朋戈洛兹厉声说:“你觉得你的师傅会怎么说?”
  “说我该分你一半?”阿汤说。
  不等朋戈洛兹反应过来阿汤的罗门娜逻辑,男孩就说了下去:“我本来想把故事写成小册子来卖,但那样的话我就得跟艾尔夫威奈师傅要纸,而他肯定要看我在纸上写的练习。我也没法像你那样讲故事。我想自己赚点钱,这样师傅结婚的时候我就可以送他结婚礼物,给他一个惊喜。”
  朋戈洛兹的怒气被惊奇推翻了:“他向她求婚了?”
  “还没有。但他会的,”阿汤说,异乎寻常地没把握,“自从你去了阿美尼洛斯,他们就一直像两头海豚似的谈情说爱。你回来的前一天,他把你给他预留住处的金币拿到做戒指的珠宝商那里去了。请别跟他说是我告诉你的!”
  “我自己本来也该预料到的。虽然很快……”朋戈洛兹低声说。他注意到阿汤又愧又怕:“古老的故事和历史属于每一个人。你可以随意把它们写下来。那些孩子有谁特别想听有关我的事?”他问,又一次想起了间谍。
  “人人都想了解你!”阿汤说,俨然一副就只有朋戈洛兹自己蒙在鼓里的架势。
  “人人?肯定有些人特别感兴趣吧?”
  阿汤检查了下凉鞋:“有那么两个人总在问,特别是你不在的时候。”
  朋戈洛兹简直控制不住迫切的语气了:“艾尔夫威奈告诉他们我做什么了?”
  “哦,没有。他还告诉我别说。”阿汤解释,“他们要是不知道,那过几天就会再来,对生意有好处。”朋戈洛兹犹在权衡,没有回答,于是阿汤问:“你真要告诉艾尔夫威奈师傅我干了什么?”
  “这个故事太有趣,没法不告诉,”朋戈洛兹承认了,克制着不笑出来,“但并不是要让你挨骂,如果你是怕这个。但要注意,你保持现状就好,而且别跟人说有关我的事。”
  “是,先生,当然,先生!”阿汤张开手,把那菲薄的收入给他看,“您要一半吗?”
  拿的话,就会给阿汤一个教训。但朋戈洛兹决定:“不。孩子,用它去买纸吧,要么就去买送给艾尔夫威奈的礼物。但将来你若是安排一场娱乐活动,表演者该拿的份额是收入的四分之三,而不是一半。”他们忙着争辩这是否公平合理,一直讨论到晚些时候,艾尔夫威奈回来。
 
  海上钟声(上)
 
  “我要去求婚,”艾尔夫威奈说,“今天下午,等我们探望过我父母的船回来,我就要跟她说。我已经选好了地点,就是从贸易码头回来时小路拐弯的地方,从那里你能看见下面的整个海湾。”
  朋戈洛兹掩饰住忧虑,出了一声表示赞许。他安排自己的日程,给艾尔夫威奈腾出一些时间来追求洛辛齐尔时,可没料到他们会这么快订婚。在精灵看来,艾尔夫威奈结识这位年轻寡妇才两个月,这时间可够短的。但艾尔夫威奈说了下去:“我要随身带上戒指送给她。”他拿出了戒指。它是一个通体刻着缠绕花纹的银环,镶着一颗很小的紫水晶。努门诺尔的悬崖和山脉里出产基本金属,但不产宝石,因此任何镶宝石而不是珍珠的首饰都很值钱也很显眼。“这颗宝石跟她的眼睛正相配。”
  “你真的在热恋。”朋戈洛兹微笑着说。
  艾尔夫威奈把戒指塞回小口袋,放进衣袋:“我最好是。我现在要是不向她求婚,将来就不一定有机会了。你也听见了,洛辛齐尔怎么津津乐道那场王储的□□,昨天最后一艘载着战士的船回来了,现在这城里到处都是没结婚的男人,瞄着任何一个尚未有主的女人——以及某些已经有了主的女人。总算这也让我的父母驾着贸易船到了这里,寻找愿意付个好价钱,搭快船回安督尼依的士兵。我可说不准他们下次什么时候能回来见面。这是个好机会。”
  “你该不会以为别的什么人会旋风一样赢得她的心,娶了她吧。”朋戈洛兹说。
  艾尔夫威奈板起脸答道:“我就是那么想的。我都能想象出那种场面——她那死去的丈夫的某个同袍好友想起这位漂亮的妻子现在成了寡妇,跑来跟她甜言蜜语极尽奉承,说自己受托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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