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手记 作者:梵高的日光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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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我们走了第一次以后,就再也不分开走了。每一天下午一放学,我们就踏着夕阳,走上那条并不顺畅的泥路,很有坡度的不曾捣上水泥的坚硬的黄泥沙石路。路的两边还都是田野,有一片片菜田,稀稀落落的竹篱笆,有细沙一样明净的似白又似黄的松土,田畴上长着青青短短的野草,间或有几丛灌木两三棵矮树。风如此清新,空气处处清凉舒畅,这里有明媚的秋。
我们每天就慢慢地走,后来我知道了是慢慢地走的。我们走到她家门外就停下来,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回家了,过了多久我才重新上路,改为以跑步的速度走回我的河的那一边的家。没办法,因为有太多的话说,怎么也说不完,那些交流那么有趣那么有意思,让人那么快乐,甚至沉醉。从来没有人可以跟我这样说话的,从来没有人可以和我谈话谈成这样,这么投契,投契到每一句话都值得回味,都是一个故事,精美又意趣盎然的故事。
越来越多的时间,越来越多的日子,我们无法分开。那些交流,心有灵犀一点通,太美了。从学习到生活,到阅读到理想,还有唱歌抄诗写日记。我们的日记记录了我们点点滴滴的成长,丝丝缕缕的思想、情感。我们走进了对方的心里,并列站在连到了一起的两颗心的中央,快乐地互相注视。整个生活变了,快乐,快乐,鲜活,鲜活,美极了。
以致我忘记了那些许多曾经的朋友,以致我愿意把那些课余的时间都给她。
温子晴,要和我一起回家。温子晴,开始天天找我一起回家。温子晴课后总来找我,一起探讨各种问题。温子晴,她说,我是一个多么有意思的人,使所有的话题都妙趣横生,跟我在一起是那么快乐。温子晴,和我,成了众人皆知的好朋友。
这是我从来没想过的,始料未及的。那个个子小小的圆脸大眼睛短头发,声音响亮到洪亮,老师的红人宠儿同学的榜样目标,学校的干部,那么有领导作风的风头加风云女生,成了沉默普通的“我的”朋友。还不是我求来的,是主动来到我身边并不再舍得离开的,这样的,朋友。
在我,这一直是个谜,超乎我想象力的谜。
那个小小的女生太硬了,她性格太硬了。
那个圆脸的女生,她一点也不美,虽然双眼皮的眼睛很大,但不美,太大太圆了,让我想不到灵气这类字眼。
那个声音响亮的女生胆子太大了,什么场合都能站到最前台去,朗诵,演讲,歌唱,她没有许多女生都有的秀美和内敛。
那个成绩好的女生之所以成绩那么好,靠的全是用苦功,全是用死劲的结果。
那个那么骄傲的得宠的女生,她是个天之骄女。
不,不是的,她完全不是那样的人,她绝对不是那样的人。是我搞错了,我以前全搞错了。她不硬的,那么容易动情的常常含泪的悲戚的双眼,为了她的已经离世五年的爸爸,她的太阳她的神,她总那么悲伤。她的大眼睛善于表情又瞬息万变,灵动多思。她不强大,真的不强大,失去爸爸,妈妈疏于言语,不懂温情,哥哥冷漠而颓废。她孤独,弱小,像天空里的一颗小小的闪烁的星星,被黑夜包围着的星星。是的,她不秀美和内敛,秀美和内敛不是她的。她深沉,她的心是深沉的海洋,不是湖泊,不是河流,不是小溪,不是泉。
她也不是天之骄女,她绝不是的。她没有生日,她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她妈妈也不知道。她妈妈只记得她是春三月出生的。我给她做了个小蛋糕,她十六岁的那个春三月。记得蛋糕里藏着一张字条和一句祝福。那个蛋糕,那个小小的蛋糕,那个只能称之为一团面粉的蛋糕。她说,那是她十六年来最像样最幸福的生日。
她没有我那样的“别墅”,她连“家”都没有。她和她的妈妈、哥哥分居在她妈妈单位大门两侧的两个阴暗潮湿的小房子里。她哥哥在外地读书,平日里她就和她妈妈把守着那扇大门。她的房子到处都是霉潮的木屑味,还有年代久远的已经发黄的书籍和纸张的气味,还有瓦片屋顶的味道,石灰墙的味道,阴湿地面的味道。春天夏天的时候雨滴常常会光顾她的小房间,掉在她的书架上,木凳子上,地板上,头上。
她不都那么大胆的。像个孩子,在我面前她常常就像个孩子,调皮可爱娇憨的一个孩子。会瑟缩在我身边撒娇耍赖的孩子。对,是个孩子,小小的一个孩子。后来我爸爸说,我们走在一起很像一个字,一个汉字,一个无法拆开的,拆开了就彼此都无法再成其为一个字的汉字。是的,“卜”,就是“卜”字。她喜欢靠在我身上,我喜欢她靠在我身上,我们合成一个字,我们在一起才能成为一个字。
温子晴变了,因为我变了。因为她靠近了,因为她走进我心里了。因为我每天都在细致的感受她,体味她,我琢磨研究她,从最细微的到最深入的,从皮毛到灵魂,从灵魂到皮毛。她,这个女孩,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女孩。那些笑,那些话,那些文字,那些眼神和举动,那些颈脖间的味道,经常睡乱了的头发,那双小小的白皙的手,那件整个冬天都穿在她身上的她觉得很丑的大红袍子。温子晴,那么美,那么可爱和神奇。
十五岁半的那个夏天,我发现有些东西不一样了,有些烦恼、有些痛苦把我缚住了。
那时夏花灿烂。
因为温子晴的那封告别信,我流泪了,从此开始流泪了。并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么样伤感,从来没有过的伤感。就像我窗外的凤凰树从来没那么灿烂地开过一样。哦,不,不对。我们搬到这“幢”新的离学校只有五分钟路程之遥的,被同学称之为是我爸爸贪污来的“别墅”才半年。这是那两棵树第一次开花,第一次在我的窗外开花,红遍了我的天空一样开花。是第一次,第一次的灿烂夏花。
像我窗外的艳红之花灿烂得悲壮似地开着一样,我灿烂得悲壮似地伤感着,从此变成了另一个我。
第六章 秋水的眼睛(1)
才八月我就感觉到秋天来了。每次都是这样的,我总知道它什么时候来。每一个秋天来临的清晨我都知道,我一张开眼就知道,有时候是半夜醒来马上就知道了:秋天来了,它**着我的皮肤,我的眼,它又开始让我心颤了。
七月的熏风吹送着花香,
祖国的大地闪耀着阳光。
迈开大步走向生活,
条条道路为我们开放。
再见吧,亲爱的母校,
再见吧,敬爱的老师。
再见吧,再见吧,
我们将要走向祖国最需要的地方,
让青春放射光芒。
从小会唱的这首《毕业歌》,总忍不住在这个时候冒出来,因为我一直就把第一句唱成是:七月的秋风吹送着花香。是秋风吹送来的花香,所以一到七月我就在等待秋了。秋是最知心的,它来了我就莫名其妙地伤心,就忍不住想哭。想抱着它或者被它抱着哭,好像每年就是在等它,等它来了抱着它哭。没有任何原因,好像生来就如此。
十五岁半的这个秋天,我没由来地又伤心了,不,是沉寂了,混沌迷茫了。伤心是明确的,是痛的,会落泪的。沉寂和混沌迷茫不一样,它们是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着,无知无觉却又紧紧牵制着你的。我被秋包围缠绕住了,我游荡弥散在秋里,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上高中了,我上了高中就被缠在秋的气息里。
一上高中,我们就都在学唱这首歌,天天都有人在唱这首歌。
我想唱歌可不敢唱,小声哼哼还得东张西望。高三了,还有闲情唱?妈妈听了准会这么讲。高三成天都闷声不响,难道这样才是考大学的模样?我这压抑的心情多悲伤,凭这怎么能把大学考上?生活需要七色阳光,年轻人就爱放声歌唱。妈妈妈妈呀,你可知道装上帘子的嗓子多么痒。
我想唱歌可不能唱,还有多少复习题都没作完。努力吧,准备考重点。老师听了准会这么讲。时时刻刻的攻克书本,这样下去就像书呆子一样。这种烦闷的生活多枯燥,凭这怎么能把大学考上?生活需要七色阳光,年轻人就该放声歌唱。老师呀,老师呀,你要想想难道你过去就是这么样。
……
我们不在高三,我们才高一,刚上高一。我们天天唱这首歌,因为我们也不给唱歌了。不是不给唱,是没有了音乐课,没有时间唱。也不是没有时间,课后可以唱,只是没有地方。也不是没有地方,只是不能在课室和课室周围唱,在可能会影响到别人的地方唱。可以放学后到山上唱的,也可以在集体宿舍或者家里唱。我们还是会唱歌的,还是常常唱歌的,只是从中央搬到了地方,歌声只在民间响起。
在中央是很容易出问题的。学校舞蹈队的那几个人就出了问题。
高一的第一个学期,为了迎国庆文艺汇演,级里推出了一个舞蹈,几个男生女生便被挑选出来了,都是一些忍不住蹦蹦跳的活跃分子。他们跳《高山青》:阿里山的姑娘美如水呀,阿里山的少年壮如山。他们很投入,个个都千姿百态地美如水壮如山去了,那些音乐、舞姿、瞳仁、笑靥,在那些想唱歌却不敢唱的人心里激起了千层浪。像一年前评价的士高一样,大家又在议论这个爱情舞蹈了。我没议论,但我看着,心里动着,记取了那些音乐、舞姿、瞳仁、笑靥。那是青春。我明确了,那正是青春。
那些跳动的心引起了老师们的注意,尤其是引起了级长的注意。这些三年后要高考的人,是好多年来入学成绩最好的最有希望的一批人,青春绝不能**,一定要压住他们的火焰。尤其是那些有暧昧目光的男生女生,那些容易发呆痴迷的目光,那些动辄兴奋的目光。危险!
就算沉静的目光也不安全。我就是一个例子。
有个“壮如山”的“阿里山的少年”,正是曾经跟我说过喜欢我,后来还说了我爱你的给了我无数暧昧目光的男生。他有着闪射的瞳仁,聚集了许多痴迷兴奋的女生的目光。关于他的“绯闻”一直不少,因为喜欢他的女生很多。据说他跟一个“阿里山的姑娘”好了,不置可否。他依然给我写信。他依然投以我暧昧的目光。他让他的“兄弟”传信给我,并没停过。他要跟我到外面“约会”。最后他还说了我爱你。他很不幸,因为我是谁也约不出去的,就算我喜欢也不会出去的。谁说我爱你我都无动于衷的,不仅拒绝还会批判的。我是一个不可能早恋的人。
老师和级长是注意他的,一开始就注意他。他们不会注意我,我太文静太纯太乖了,完全无法跟他放在一起。后来他们注意了,兼任我们语文教师的级长尤其注意。他把我由暗处拉到了明处,结果就很多人注意到我了,都知道了他喜欢我。级长就这么样发现他的得意门生堕落的。他公开不点名批评她,那是半年以后的春季了,那时候他在年级师生大会上疾声厉色地批评,某某同学,她的成绩由班级的第二,降到了第四,再降到了十二,我们年级出现了早恋现象!我被毁了,多么令人心痛,多么不知自重,我应该悬崖勒马。他是这么想的。这是半年以后的事。
关于这个男生的故事还没完。
因为这个大会,钟文找我谈话了,谈了好久。说我不能堕落,我这么好的女孩怎么能被这样浮浅的一个男生害了呢。他是个花心的人,据说他同时还喜欢很多人,特别是那个跟他搭档的“阿里山的姑娘”。不要相信他,不值得付出真心。现在不应该恋爱。那是一个晚上,钟文总是在晚上找我谈天,晚上才有时间,晚自习后的黑夜里的大操场是个语聊的广场,有月光,有星光,有晚风,有一大片轻轻摇动的高草,偶尔还有萤火虫。我一直没出声,就听钟文说,在我,这已经是过去了的事,我和他的“事”早就过去了。她说了整整一个晚上,苦口婆心,语重心长,这个真诚的朋友,总在关键的时候出现的朋友,每次我难受或者碰到麻烦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朋友。我曾疑心爱过我的,朋友。
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件事,可以用清算来形容。回到家以后我就把他给我的信全拿出来了,十几封,字很漂亮,全是蓝黑墨水写的字,文笔很好,写得很真诚质朴,我喜欢那些字。我把它们展开,在桌边的火盆上点燃了。一张一张,一封一封,慢慢全被火吞没了。我没有哭,只呆呆地望着那些纸那些字,看它们变成灰,化成烟。有点惆怅,但并没伤心。后来我还是哭了,不是为了这些信,也不是为了他,不知道为了什么。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青春。或者仅仅只是为了找一个哭的理由,因为我现在总是想哭,总在哭。现在我又得到了一个哭的理由,所以就哭了。
这些信激动过我的,我也曾经很想给他写信,我也写了,我骂他……我还常常回顾他的目光,让我心跳的目光。我对发生了一年多的这件事一直感到无能为力,不知道如何是好。既不想要,又不想放下。我是乐意得到的,我是喜欢的,我又不安,我害怕。再往深处想,我们再往深处发展,不,不能那样,那样就太可怕了,我还不能接受跟男生有深入的接触,拉手都不行,更别说渴望了。没有渴望,完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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