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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欺负毛绒玩具 作者:朝游夕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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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都市情缘 灵魂转换

  看着自己蹭在门口垫子上的泥印,我突然想到我们阳台上不是有一个毛绒鹦鹉吗?那个鹦鹉也是狗叼着带过来的,说不定那个鹦鹉上有什么主人的信息也说不定。这么一想,我的精神立刻振奋起来,奔回家去阳台上一瞧,那泥雨早已弄得那里一片狼藉,那个鹦鹉自然也不能幸免,淋满了星星点点的泥汁,歪歪斜斜地倒在地上。我捡起来甩了甩,在双手间翻动了一下,果然看见鹦鹉的脖子上戴着一根项链,上面栓了一块精致的铜牌。我擦干净上面的泥,只见上面写着一个“霍”字,以及一个手机号。
  我大喜,这肯定是主人的信息无疑了。只要找到主人,别说手术费了,还能把黑狗吃掉的那部分食物的钱还有我买的狗粮的钱也给要回来!我满心欢喜地给那个手机号发了短信:“此处寻得黑色史宾格一条,请尽快联系认领。”才刚发过去几秒钟,我的手机就铃声作响了,我一看号码,果然是那个主人的。看来主人是个急性子,已经等不及发短信交流了。我欢天喜地地接起来,一个冷冽的男声问道:“你好。那狗是不是叼着一个毛绒鹦鹉?”
  我赶紧点头,顺便用嗓音发出了几声“嗯嗯”的声音。对方听到我肯定的答复,似乎松了口气,继而说道:“把地址发给我,我马上开车过来。一定会重金答谢你的。”他似乎不愿意和我多啰嗦,说完就挂断了电话。我一边打信息给他,一边心中窃喜,狗的品种好,狗主人果然是有钱人啊,听声音也知道人长得肯定很帅,出手又那么大方,看来我不但聪明机智地救了狗一命,还能发一笔横财。一想到那狗现在身体很不好,既然手术费已经有了着落,还是尽快手术就医的好。我匆匆忙忙从家里凑了两千块钱,送往宠物店,请兽医送那黑狗去兽医院手术,我自己又回到了家里等着狗主人前来。
  这一等就是两个钟头。我家楼下终于开来了三辆奔驰车,一黑二白,非常醒目地停在我家楼下。那牌照是C市的,难怪过了两个钟头才到。但是从车上下来的人却令我差点连早饭都吐出来:这个家伙不就是在大型商城里,让人动手打我的那个抱鹦鹉的男人吗?我一拍头,自己真是傻,阳台上的那个鹦鹉就是那天这个男人抱在怀里的,只不过因为那个鹦鹉现在脏破得不成样子,我才没有把两者联想到一块儿去。早知道是他的狗,我死活都不会扯上任何关系的。
  那家伙的眼光很敏锐,他一下车马上就注意到了我在窗口的视线,望了我一眼,似乎惊诧了一下。旋即他就冷下脸来,非常嫌弃地看着四周的环境,连走上来都不愿意,直接拍了两下手。他的几个手下从后面的白色车辆里出来,进了这幢楼房,而那家伙则留在原地靠在车身上,有意无意地看着身边的一株玉兰树。
  他不上来正好,我只担心他不会赖掉许诺的重金酬谢吧。他的手下走了上来,我正打算把写了黑狗情况的便笺给他们看,谁知他们看也不看,直接开口问道:“先生,请问那个毛绒鹦鹉玩具在哪里?”我愣了一下,开了门,指指阳台的方向。其中一个人就迅速跑到了我家的阳台上,捡起了那个满是泥巴的鹦鹉,又跑回楼下去向他老板报告了。我看着他很没有教养地在我家的地板上留下一串泥点子。
  如果说那个男人先前的表情是多云阴天,他接到满是泥巴的破鹦鹉时,瞬间转成十二级狂风暴雨了!他直接发怒地对着我在楼下喊道:“你怎么把我的鹦鹉弄成这样了?”丢脸!整幢楼肯定都听见了,还有不少好奇的邻居把玻璃窗推开了。天地良心,这不是我弄成这样的,那狗叼来的时候本来就坏了脏了,我顶多是保管不善,又让淋了一层泥雨。但谁想得到那么破的狗玩具,主人居然还会要回去呢?
  我还在胡思乱想,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口气爬了四层楼出现在我面前,直接把我的领子给提了起来:“你这是找死!不想活了直接说,老子还能安安乐乐送你上西天,把老子的鹦鹉弄坏,你这辈子完了!”我心想狗主人果然素质底下,狗是偷吃贼,主人也必然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好心收留那只贼狗,供吃供喝,被它偷走一周的食材,为吃撑的狗垫付医药费,现在还可能被狗主人暴打,这简直天理难容!我也不客气地抓住了对方的衣领,和他互相瞪着。
  他的两个手下赶紧把我拖开,按在地上。他一扬手,把泥鹦鹉丢给了另一个手下,阴鹜地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你去洗干净。鹦鹉什么地方被弄坏了,我就让你也什么地方被弄坏。”                    
作者有话要说:  
 
☆、吃货
 
  这可万万不行!那个鹦鹉就没有一处不是坏的好不好?我不自觉地往后缩了缩,低下了头,眼光瞟到了地上被他踩出来的一串泥脚印。虽然说他是开车过来的,但是他显然是匆匆出发,没有像今天路上看到的其他人那样穿着一身防止泥溅的行头,锃亮的皮鞋上在下车时染了些许泥浆,熨烫得体的西裤下面也溅上了一些泥点子。他注意到我在看他鞋裤上的泥点,兴许他是个极爱干净的人,于是他本人也不满意地抖了抖裤腿。
  我去卫生间找了个塑料盆,先用清水冲洗了一遍,然后开始洗那个泥糊糊的毛绒鹦鹉。当我拿起一块洗衣板的时候,他冲我危险地眯了眯眼睛,我赶紧扔掉了洗衣板,选择了纯天然手搓。换了四五次水以后才把那个毛绒鹦鹉洗出了一些原来的颜色,我开始淋上了一些洗衣液小心地搓,待会儿保证给他洗得松松软软香喷喷的,但是那个鹦鹉身上破损的地方我却是没有什么办法。琢磨着那人刚才的脸色,我觉得他肯定不会放我过关的,我偷偷又瞅了他一眼。
  这一瞅,我愣在原地了。这个人居然脱掉了外套,悠然自得地坐在桌子前,正在□□地啃着熟玉米棒子。今天我在冰箱里的肉食被那个大狗翻吃得精光,我从宠物店回来以后只好找出了几个玉米棒子剥了叶子,烧了白开水用电饭锅煮上,结果还没来得及吃这些人就来了。这个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相当自来熟地在厨房里找了一个大碗,捞了好几根玉米,用自带的手帕捏着,很优雅地一圈圈啃着。他毫不在乎地瞥了瞥我,理所当然地继续吃我的玉米,仿佛是荒野上进餐的雄狮瞧见了一只眼馋的小土狼那样不屑一顾。
  果然有其狗必有其主,都喜欢乱吃别人家的东西。待吃完了碗里的所有玉米,他气定神闲地擦干净了手指,问道:“洗好了没有?”我飞快地上去递上洗干净的鹦鹉给他,他双手接了过去左右看了看:“洗干净以后,我看着更加破了!喂,你在干什么?”
  我正拿了一条毛巾,蹲在他脚边卖力地给他清理裤脚和皮鞋,听到他问话,抬头冲他温和地笑笑。这还用得着问?当然是在讨好谄媚你!我就知道他不会说我好的,所以得上赶着巴结一下,免得他再找茬为难我。他把脚从我手里抽了出去:“行了行了。那破狗从家里出走,跑了一百多公里路,一路上早把玩具给咬坏了。刚才我不过随口说说罢了。我看上去有那么不明事理吗?”
  当然有,我点点头,他嗯了一声,我赶紧改成摇头。他贴近我,从我上衣口袋里抽出了里面的东西:我的员工卡还有一板止痛片。他拿起员工卡晃了晃:“杜凡?这世界真是小啊,许先生。原来你现在在这家打印店里高就。老板叫马晓声是吧?我认识你老板,我们是朋友。我听说他最近跑到这里来开了一家小打印店。”
  他接着问:“你从家里逃出来的?”我有些惊恐地看向他,他却放温和了语调,说:“安安分分的,好好干活,不要给你老板添麻烦。”我像听老师训话的小学生那样很绵羊地点了点头,他的眼神有点深邃,似乎对我的听话很是受用,把员工卡和止痛药一起还给了我。
  大概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缘故,他的火气似乎消了下去,也没有再提出要为难我,他又说了什么我也没有太留意。因为我注意到他临走时用我的饭盒把煮玉米的浓汤也打包走了。看他的穿戴和开的车子,还有带的那么多手下,分明是个有钱人,吃香喝辣什么没有,我就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贪图我的一锅子玉米?
  我看着被吃空的电饭锅,恍恍惚惚地在那里洗锅子。如果不是地上还留着一串串泥脚印,刚才那个男人带了一群人跑到我家的事情就好像做梦一样。等他都走了快半个钟头,我才恍然想起我叫他过来是让他来付那个狗的手术费的,不是让他来拿走那个毛绒鹦鹉的。那男人似乎从头到尾都没有问过一句关于狗的事情,他是不要那狗了。敢情他千里迢迢冒着泥雨跑这一趟路,只是为了把那个破玩具拿回去?
  第二天,我去上班的路上看到不少店家都在奋勇地擦洗门窗。美术打印室最怕的就是弄脏东西了,我们打扫得自然更是仔细。中午吃饭的时候马晓声有意无意地坐在我对面。他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你认识那个姓霍的?”我先是一惊,随后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昨天那个男人,便马上摇摇头,我和他只有两面之缘,而且都不怎么愉快,肯定算不上认识。
  马晓声松了口气:“真的?昨天他打电话给我,特意问了你的事情,让我别雇你免得惹麻烦。还……还问我你的一些事情。我说我不清楚你的事情。”听马晓声语气里的情绪,似乎是不太喜欢这个人的。迎着我探究的目光,马晓声低下头去戳了戳饭盒里的土豆,笑道:“我和他本也不太熟,只是我们认识一个共同的朋友而已。那位朋友去年出车祸过世了,后来他就比较照顾我的生意,介绍了不少人给我认识。说起来我那个去世的朋友名字里也有个‘凡’字,我以前常叫他小凡来着,现在有时候听到店里的人这么叫你,有些怪怪的。”
  我似乎让他想起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我也戳了戳土豆块,打算转移一下话题,在纸上写道:“他不喜欢狗吗?”马晓声摇了摇头:“他喜不喜欢狗我不知道,我朋友还活着的时候他不养狗,他那时候养了一个很大的亚马逊鹦鹉。”亚马逊鹦鹉啊……我两次看到那个男人他都抱着一个鹦鹉玩具。不过我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那个抱鹦鹉的男人了,他此刻应该已经带着他的那个宝贝鹦鹉回家去了吧。
  因为打扫打印室的缘故,今天我们下班得比平时晚,虽然是盛夏时节天色黑得晚,但我出门时也已经夜幕深沉了。因为下了泥雨的缘故,搭乘公交车的人也比往常多了,就算是末班车也坐满了满满的一车人。我到了家门口像往常一样掏钥匙开门,一见家里的光景不由楞住了。我收拾干净的桌子现在一片狼藉,桌子上放了一个空空的锅子,还有大堆的被吃空的毛豆荚壳子。我今天早上煮了整整一大锅子的咸毛豆荚……
  想起昨天那锅子玉米,我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我放下包就直扑自己的卧室,果然看见原本铺好的正妻床铺现在散乱不堪,床边的矮柜上放了两个装了点清水的玻璃杯,被子里还突着鼓鼓的一块。我一咬牙,上前掀开了被子,就看见昨天那个男人裸着上身睡在我的床上。我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看这个男人的举止气性,是个霸王一般的上层人士,按理说不可能是小偷更不可能是强盗,可是他出现在我家里又吃又喝又睡的,算怎么回事?
  我轻轻推了推他,他睡得不太沉,警觉地睁开了眼睛看向我。我以为他总该向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家里,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却是:“你回来得正好,快去给我烧点开水。你家怎么连热开水也没有?”
  这言下之意是还要我伺候着他。我有些无语了,鸠占鹊巢也不是这么不要脸的。我觉得自己绝对不能对他软弱,我直起身子找了一张便笺纸,正想写点什么东西客气地请他离开我家,他就自己撑坐了起来,对我发出第二道指令:“还有你的手机拿出来借我用用。”我朝他看了一眼,却有些发怵了,他的右肩那里扎着白色的布料条子,不知道是从什么物件上撕下来的,染了一片的鲜血,连我的床单上也都沾染了一块一块的红色血迹。我盯着他的右肩看了一会儿,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朝那里摸过去。
  他眼明手快地用左手抓住了我的手:“你不仅哑,还又聋又瞎是不是?没看见我有伤,乱碰什么?你想挨揍吗?”我收回了手,还是不自觉地盯着他的伤处看,我觉得自己就像着了魔似的,似乎要把那个伤口看穿一般。他看我愣愣地不动,轻轻切了一声,骂了一句“傻子”,就自己动手拿了我刚刚放在床边的公文包,在里面翻起东西来了。
  他很快找出了我的手机,自管自地打起电话来,大体是他受了伤和别人失散了,让他的手下们赶紧带齐家伙来接他。我没记错的话,从C市到这里横竖要开两个钟头的路程,看他还在渗血的伤口,我心里紧巴巴的。我又伸出手探了过去,这次他倒是没有再阻拦我,只是目光警惕地看着我的动作。我把手指轻轻放在了那个伤口上,指尖顿时染上一些粘腻的触感,我心想要是他这样不停地流血会不会死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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