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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哼,”埃蒂应了一声,心里想问他:那你有没有凑巧在附近,你丢东西的附近,看见一些开着超炫跑车、衣着鲜艳的家伙?有没有看见前额有一个血窟窿的低等人?有没有任何蛛丝马迹显示是有人偷了你的大纲?也许有人希望确保《黑暗塔》永远不被写完?
“我们赶快去厨房吧,得好好谈谈。”此刻埃蒂只希望知道他们到底应该谈什么。无论怎样,这儿容不得丝毫差错,因为这是真正的世界,覆水难收,永不能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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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指环王》(The Lord of the Rings)英国作家托尔金的长篇魔幻巨著。《戈蒙哈斯特》(Gormenghast),英国作家默文·皮克的长篇三部曲。
7
面对时尚的咖啡机,罗兰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不过他在厨房的架子上找到一个旧咖啡壶,同当年三个男孩儿去眉脊泗清点货物时阿兰·琼斯随身带的那个咖啡壶很像。金先生的炉子用的是电,可三岁小儿也能琢磨出怎么打开开关。当埃蒂和金走进厨房时,咖啡壶已经烧得嘟嘟作响了。
“我不喝咖啡的,”金边说边走向冰柜(对罗兰敬而远之)。“而且一般五点以前我也不喝啤酒,但是今天我想可以破一次例。迪恩先生?”
“我喝咖啡就行了。”
“蓟犁先生?”
“我姓德鄯,金先生。我也是咖啡就行了,不过谢谢你。”
作家拉动罐头上面一个内置的铁环,打开罐头(这个装置让罗兰不禁觉得表面上很聪明,实际上低能又浪费)。伴随着嘶的一声,一股怡人的香气
(来吧来吧考玛辣)
混杂着酵母与啤酒花的味道扑鼻而来。金仰起脖子,一口气喝掉一半,擦掉胡须上的泡沫后把啤酒罐放在了厨房台子上。他的脸色依旧苍白,但起码看上去已经镇静下来。枪侠心里琢磨,至少迄今为止他的表现还不错。有没有可能在他的脑海深处、心灵的一角,金实际上正盼着他们的来访?一直在等着他们?
“你的妻子孩子,”罗兰说。“他们到哪儿去了?”
“泰比有亲戚住在北部,班哥尔附近。我女儿上个礼拜一直待在她爷爷奶奶家。泰比带着老小——欧文,刚生下来的小不点儿——一个小时之前就出发了。再过……”他看了看表。“再过一小时我就应该去接我另一个儿子——乔。我本来想写点儿东西的,所以现在我们得赶紧。”
罗兰沉吟片刻。也许他说的是实话,但几乎可以肯定金也是在委婉地告诉他们,要是他出了什么意外,一定很快就会被人发现。
“我简直不能相信发生的一切。我有没有说什么惹你们生气的话。反正这一切就像我自己写的小说全变成了现实。”
“比方说,《撒冷之地》,”埃蒂补充道。
金抬抬眉毛。“噢,原来你知道。你来的地方是不是也有文学公会?”他一口气喝完剩余的啤酒。罗兰心猜他一定天生就挺能喝的。“几个小时以前,湖那边儿全是警车,还有滚滚浓烟。我从办公室就看见了,我还当哈里森或者斯通翰姆的草场着了火,不过现在我有点儿怀疑,是不是你们俩脱不了干系?啊,对不对?”
埃蒂说:“他果然在写小说,罗兰。或者说曾经写过。他说他停了下来,但是小说题目就是《黑暗塔》。所以他知道了。”
金咧嘴一笑,但在罗兰看来,撇开最初在屋外拐角处乍见到自己笔下人物时显露出的惊讶不说,这是金第一次显示出深沉的恐惧。
难道我真的只是他笔下的人物吗?
这种感觉既正确又荒唐,只消一闪念就让罗兰的头隐隐作痛,连胃里都七上八下。
“‘他知道了,’”金回答。“我可不喜欢这句话。小说里要是有人说‘他知道了’,下面一句通常就接着‘我们必须杀了他。’”
“请相信我,”罗兰特别加重了语气。“我们从来都不曾想过要杀了您,金先生。您的敌人也是我们的敌人,帮助您的人也是我们的朋友。”
“阿门,”埃蒂接口道。
金打开冰柜,又拿出一罐啤酒。罗兰瞥见冰柜里还有许多啤酒,像士兵似的排列得整整齐齐。“要真是那样儿,”他说,“那你最好叫我斯蒂芬。”
8
“说说有我的那部分故事吧,”罗兰提出。
金倾过身子,倚在厨房的台子上,一缕阳光正好照在他的头上。他啜了一口啤酒,仔细思量罗兰的提议。就在此刻,埃蒂第一次看见了那东西,非常模糊——也许是因为阳光的对比|Qī-shū-ωǎng|。金笼罩在一圈灰蒙蒙的黑影之中,非常模糊,几乎看不见,但是存在,就像穿越隔界时无意瞥见的藏在角落里的阴影。是那种东西吗?埃蒂即刻否定了自己的猜测。
几乎看不见。
但的确存在。
“你瞧,”金终于开口,“讲故事可不是我的强项,听上去有点儿自相矛盾,但真的不是;这就是为什么我总是把它们写下来。”
他说话到底像谁,罗兰还是我?埃蒂心下琢磨,说不出所以然。很久以后他才逐渐意识到金说话的方式像他们所有人,甚至包括卡拉汉神父在卡拉的女仆罗莎·缪诺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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